丈夫在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的路上遭遇車禍死亡,那麼他的遺產分割如何計算

2022-01-06 19:22:06 字數 6079 閱讀 4257

1樓:加油幹哦

在平常的生活中,我們總會遇到一些「令人意外」的事情,當我們面對這些事情的時候,一定要保持好心態。這樣才能夠更好的處理更多的事情,當然,在生活中多掌握一些事情的解決方法也是一件非常必要的事情。相信一定會讓自己的生活變得更加美好,讓自己的生活變得更加充實,所以我們也需要多加註意。

1、一切按照法律去執行。

要是這名男子在之前的生活中有寫下遺囑,那麼在分割財產的時候,我們就需要遵循遺囑的意願去正確的分割財產。要是沒有寫財產分割的遺囑,那麼第一任接財產的人將會是他的妻子。即使你們兩人正在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的路上,那麼正說明你們現在還是合法夫妻。

所以,要是妻子不提出離婚的話,那麼她將會承擔丈夫的遺產。

2、要是妻子選擇離婚。

當男子遭遇車禍的時候,女子還是選擇離婚的話,那麼分割財產的方法又是不一樣。首先給女子分割一半的財產,因為兩人雙方離婚的時候,財產需要公平分割。剩餘的財產就需要分隔在第一繼承人身上,比如:

男子的子女,男子的父母。

在平常的生活中,我們也需要多加掌握一些法律知識。讓我們成為一個懂法律的公民,這樣才能夠讓我們的生活變得更加有意義,這樣當我們遇到難題的時候使用法律也會更加方便。因為在生活中有很多事情都需要法律的掌控,所以我們必須要更加地瞭解法律。

2樓:七臺河李陽平

一、如果離婚程式未完成,還處於婚姻關係的存續期,其妻應當參與死者遺產及死亡賠償金的分割。

二、如果已經完成了離婚程式(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已經不存在婚姻關係了,其原妻不能參與死亡的前夫的遺產及死亡賠償金的分割。

3樓:潘增飛

忽略家庭的人沒資格使用國家任何法律政策,不必提遺產、繼承了

4樓:珈藍新冬

也就是說沒有離成對吧,那他的遺產怎樣分割如何鬥算,子女和妻子應占%七十,父母佔%三十,還跟據法律可以調整。

5樓:落

我個人覺得他的遺產分割首先要遵循他的遺囑,如果他有遺囑的話就按遺囑辦事。如果沒有的話也應該考慮未婚妻的一部分,畢竟未婚妻給他的生活肯定帶來了一些美好。

6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看下這個丈夫是不是留有遺囑,如果有的話就按照遺囑來。要是沒有的話,那麼就按照法律上的相關的程式來進行了。

和丈夫離婚,他在去民政局的路上遭遇車禍,他的遺產,我有份嗎?

7樓:開車大師傅

我覺得,事情到這個份堆上,女主跟丈夫已經沒有什麼感情,她可能是心情極其不好,所以又不想要孩子,又想要分財產。但是做人要厚道,你不能兩頭都佔。法定繼承順序,第一順序:

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未辦理離婚登記,在法律上還是夫妻關係,配偶不但是第一繼承順序,而且還是第一繼承順序裡的第一位。

老公單位一位很單純的女同事,老公轉業後不久有了外遇就找她離婚,她拒絕拖著不離,後來終於答應了下個月去離婚,卻在當月出了車禍,老公高興地領了賠償款,真替她心酸。

應該這樣說,離婚協議,只有在經過公權力機關認證後才生效。所以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才生效。極端點,假如在民政局辦理過程中死亡 ,那就要看離婚協議經過辦事人員稽核並詢問後死亡的才生效。

當然經過公正機關認證的也生效。

我覺得這份離婚事由,她沒說出來,為什麼離婚,已約好辦離婚簽證,其協議也沒說出來,結婚有多長時間,家產是婚前的,而是共同財產,在這繼承權上,而有腹內胎兒的繼承權,必須走法律程式,也不能草率答覆。

很多人認為妻子應該優先獲得夫妻一半財產,再對剩餘資產進行四人分配!事實上,女方剛懷孕不久,意味著雙方婚姻時間不長,這1500萬的財產應該有一大半是男方父母支援的婚前財產,一小半在婚姻期內賺取的才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前財產此時作為遺產,是和遺腹子一起四等份分配的,而他們婚姻期內賺取的財產,妻子缺失是可以先拿一半,再四等份分配!

尤其是家裡的不動產,如果男方父母拿出出資證明,或者借款證明,都是可以優先獲得賠償的,女方要想掙死人的利,不是容易的事情!

首先,你的銀行存款、你丈夫的銀行存款這塊,除非有明確的證據表明資金系婚前存入該賬戶,婚後基本無資金進入該賬戶,原則上基本會認為夫妻共同財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伴隨丈夫的死亡,一半本來就是你的,另外一半由你丈夫的法定繼承人(你丈夫的父母、你、你們的子女)共同繼承,原則上平均分攤。你的子女可能不會找你要賬戶裡的錢,但是男方的父母可能要,建議把男方父母的那份留存給他父母。

其次,關於房屋這塊。房屋這塊比較複雜,但總得來說,如果房產證上有你和丈夫兩個人的名字。

一般情況下,這套房子是你們夫妻共同共有,你丈夫死後,這套房子你有一半份額,另外一半份額由上述繼承人共同繼承,份額一般也均分。考慮到你以後可能還會改嫁,可能會投入新的家庭生活,最好把男方父母的那份對應的金額給男方父母(籤一個協議:載明這部分金額的用途。

同時留存轉款記錄)。實踐中,房產證上可能沒有你名字,那就看房子什麼時候買的,婚前買的話,婚前那部分房屋份額是你丈夫的,婚後還貸部分對應房屋及其增值部分是你們夫妻共同共有,你丈夫死的時候,婚前那部分房屋份額由上述包括你在內的法定繼承人繼承,婚後那部分,一半是你的,另外一半同樣發生繼承。如果房子是婚後買的,一般情況下,房子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你丈夫死後一半本來就是你的,另外一半發生繼承。

考慮到你可能改嫁等,關於房子這塊最好和所有繼承人一起去公證處做個公正,後去房管局辦理房屋變更登記。當然了,房子這塊比較複雜,上面說的比較框架,還有許多因素沒考慮進去。再者,關於車子這塊,也是可以分割的,車子主要看購車合同是婚前還是婚後籤的,結合付款是婚前還是婚後等因素綜合考慮。

最後,考慮到需要改嫁,面對財產分割這種複雜的婚姻問題,為儘快解決,建議在財產分割時候,做些讓步,好早些有更多的時間投入新的生活!

因為沒有遺囑,因為沒有離婚,所以,它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因此,妻子有二分之一份額,其餘另一半,才屬於遺產,這份遺產,由他妻子、他父母、還有他那未出世的孩子共同繼承。未出世的孩子留有份額,如果胎死腹中,則三人再分。

說句不好聽的,此刻要是冒出個小三的孩子,只要能證明孩子是他的,也得給他留出一定的份額,用於教育!

簡單一句話:只要你們還未辦理離婚手續,你們就是合法夫妻。丈夫遇車禍死亡,其遺產繼承就應該有你的一份。

具體分配是:先析分你們的婚內財產,應該是夫妻對分。再析分丈夫那一份財產,應該是你,丈夫父母,你們的子女每人各佔一份。

8樓:沒有感情的情感分析師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你們還沒有正式離婚,這個遺產除他有遺囑,不然肯定算是有份的,但是從人情上來講,我覺得不應該要。

9樓:閒閒閒論

有吧,在還沒正式離婚前都屬於夫妻啊,那麼財產就應該屬於夫妻共有財產,所以按理你可以依法得到相應的遺產。

丈夫出車禍死亡,那麼他名下的財產應該怎麼分配?可以寫一份協議書,由家庭人員協商,自行分配嗎?

10樓:淮安浙江人

一、丈夫死亡,這是一個法律事件,會帶來什麼後果?

繼承開始!

1、有遺囑且有效的,則執行遺囑;

2、沒有遺囑的,則開始法定繼承。依《繼承法》的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

且他們之間的權利原則上是平等。丈夫的兄弟姐妹是第二順序繼承人,只有在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時,他們才有權繼承。

二、如果開始法定繼承

那所有的第一順序繼承人,通過協商訂,訂立的繼承協議,當然是有效的。如果無權參與繼承的人,如第二順序繼承人,通過欺詐手段,或強行參與遺產繼承的,這部分的條款應當是無效的。

三、保留必要的份額

遺產分配時,應當為死亡人生前撫養的,沒有勞動能力且沒有生活**的人,保留必要的份額。 另外,對未成年子女或身有殘疾的,應當適當考慮其今後的生活、教育費用,應當多分。

四、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不是遺產。

照我國《繼承法》第三條之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由此看出,死亡賠償金和精神撫慰金並不屬於《繼承法》中公民遺產的範疇,因此不能將其作為遺產處理。

五、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所取得的合法財產。夫妻關係終結於離婚或一方死亡,而死亡賠償金則是產生於夫妻關係終結之後,故死亡賠償金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六、如何處理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

一條原則:由第一順序繼承人享有。

1、死亡賠償金: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一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之規定,死亡賠償金應由死者的近親屬享有,死亡賠償金應首先參照《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由第一順序人依法分割,沒有第一順序人的,再由第二順序人依法分割。

2、精神撫慰金;權利人為死者的近親屬,即配偶、父母和子女。沒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由死者的其他近親屬享有。

換句話說:如果丈夫的兄弟姐妹或其他家人也來分錢的,在法律上是沒有依據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由其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合法繼承人依法平均繼承,遺產按照法定繼承分割。如果無遺囑按法定繼承辦理。至於協議什麼的,就看第一繼承人是不是願意給,那是贈與了

1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所有的關係人全都達成一致,那麼是可以的

夫妻共同財產,在一方死亡時,如何分割出個人遺產 5

13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根據,《繼承法》規定。

妻子在獲得50萬之後仍然可以參加另外五十萬的分割。

因為之前的五十萬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發生繼承的是被繼承人的個人財產。

也就是繼承額是五十萬,由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分割、

分成三份這裡。

因為是妻子、兒子、母親三個人

母親不願意簽字了,沒辦法強迫她,她享有繼承權的。

只要她在財產分割之前沒有宣告放棄的,或者放棄了又反悔的都是可以參加分割、

老人去世了由他的繼承人蔘與分配、

也就是老人的子女和配偶,父母 這裡老人已經沒有配偶和父母,所以是她的子女參與遺產分割、

擴充套件資料:

遺產分割是指繼承開始後,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繼承人共同繼承遺產時,依法律規定的分配原則或者遺囑指定的數額的遺產所進行的分配。

根據中國繼承法的規定,分割遺產首先應當貫徹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由當事人協商處理。

在協商過程應當遵循以下規定:

(1)同一順序繼承人的繼承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各繼承人在對被繼承人所盡扶養義務和各自經濟狀況大致相同的情況下,對遺產應作大體均等的分配。如經繼承人協商同意時,也可不均等。

(2)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應當給予照顧。

(3)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時,應當不分或少分。

(4)對非繼承人但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的人,或者非繼承人但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也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5)應本著互諒、互讓、和_團結精神。在各繼承人協商不成時,可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由人民法院確定。

遺產分割必須貫徹遺囑繼承優於法定繼承的原則,對被繼承人生前以合法有效遺囑處分的遺產,則必須按遺囑繼承方式分割遺產。

被繼承人設立有遺囑的或者所立遺囑無效,或者遺囑繼承人放棄或喪失繼承權的,以及對遺囑未處分的遺產,則應按法定繼承方式分割遺產。

分割遺產時必須注意:

(1)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2)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3)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4)遺產分割應當有利於生產和生活需要,不損害遺產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遺產,可以採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共有等方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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