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辦理結婚證,拿戶口本影印件可以嗎

2021-05-14 10:36:25 字數 824 閱讀 4630

1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的,法律規定的是本人的戶口本,具體如下:

《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宣告。

不能辦理登記離婚的情況:

《婚姻登記條例》

第六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非雙方自願的;

(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四)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2樓:儆櫟

你好 不可以 但是可以使用者籍證明辦理結婚登記,辦理結婚登記只能到當事人任意一方的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辦理。

根據《民政部關於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本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

3樓:山裡紅紅的

可以的,我也剛剛查到的,好像需要到派出所加蓋公章啥的,說明情況很好蓋的。好像有些地方也不用蓋章,民政局為準。為愛就要努力拼一拼,希望可以幫到你。

4樓:

不可以,必須要身份證、戶口本原件的、

有結婚證但戶口本顯示未婚,可以直接去民政局辦理離婚嗎

可以。有結婚證但戶口本顯示未婚,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婚姻狀況的審查主要依據結婚證。可以按照正常離婚程式辦理離婚登記,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辦理離婚登記時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 本人的戶口簿 身份證 二 本人的結婚證 三 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

請問領結婚證時民政局會在戶口本上蓋已婚的章嗎

樓主你好 辦理結婚證的時候不會把你戶口本上的未婚改成已婚的!這個章是你辦好結婚證以後自己去你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管理處蓋的,這個章不是歸民政局管的!你可以選擇領好結婚證就去蓋已婚的章,也可以過一段時間去!但辦理準生證或者是你老婆要把戶口遷到一起來的時候就要蓋已婚的章了!領結婚證後戶口本上要改為已婚...

去民政局辦理結婚證給喜糖應該什麼時候給合適

明天正常上班,帶好材料,祝你們幸福 當他稽核過你的證件所有手續都合法,同意給辦的時候在給。這樣比較好。我第一次去沒給辦說我年齡差一個月。我進門就給了。結果沒給辦。我糖還白給了。進門就給 以示誠意 去民政局領證要帶喜糖嗎 結婚登記時,送些喜糖給辦理的工作人員,分享喜悅,這是很常見的。但是並沒有任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