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狗傷人不定期投喂流浪狗的人們是否應負有責任

2021-03-07 23:37:44 字數 1261 閱讀 9043

1樓:藍微殤

不定期餵養的人們不應該承擔法律責任。

動物,從民法的角度講,是作為一種財產來看待。 通常我們理解的「飼養人」是擁有動物所有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比如家畜、寵物等);「管理人員」是對動物負有管理和約束義務的人(比如動物園裡的野生動物、收養的流浪貓狗等)。小區的住戶不是流浪狗的「飼養人」和「管理人員」。

他們不負有法律上規定的管理義務,其餵食行為和流浪狗咬人之間也沒有必然的法律關係,不是構成侵權行為的條件之一。

2樓:匿名使用者

動物,從民法的角度講,是作為一種財產來看待。 通常我們理解的「飼養人」是擁有動物所有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比如家畜、寵物等);「管理人員」是對動物負有管理和約束義務的人(比如動物園裡的野生動物、收養的流浪貓狗等)。小區的住戶不是流浪狗的「飼養人」和「管理人員」,他們不負有法律上規定的管理義務,其餵食行為和流浪狗咬人之間也沒有必然的法律關係,不是構成侵權行為的條件之一。

我不認為小區的住戶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理論上應該是狗的主人承擔責任,但是現在找不到狗的主人了,沒辦法向主人主張權益。流浪狗是一個社會問題,目前沒有法律法法規對其管理作出明確規定。

你舉的極端例子,如果在古代,雖然從法理的角度講,村民的行為和老虎咬人之間並無因果關係,但古代法制不健全、道德和法律的界限也不是很清晰,也許會判村民承擔責任。在現在野生動物特別是老虎等珍稀動物,是國家重要的野生動物資源,受到法律保護,被老虎咬傷了可以國家給予補償,也不能追究村民的責任。

人類和動物爭奪生存的空間,是一個尚未解決好的法律和社會問題。個人覺得,流浪貓狗還是應該取締,普通的公民也應該有權利消除影響大眾安全的隱患,採用適當的方法進行消除——雖然動物保護主義者不同意這樣的意見和看法。

3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流浪狗問題還是由不負責任的人類引來的,後果又是人類自己承擔。

再者,我是高校學生,深知流浪的貓狗產生的原因,就是學生養狗人人數劇增 然後畢業時將自己的寵物遺棄導致。現在電子科大里全是流浪的貓狗,有獨來獨往的還有成群的「團伙」的,年齡都在5歲左右,看來同學們買來2個月養到4年 或3年 左右就將其遺棄,這樣校園流浪狗的勢力越來越大,現在很多流浪貓幹起了老鼠的「生意」,開始到同學的陽臺裡偷吃的東西。。。

4樓:龍江校草

流浪狗傷人致死 投喂者賠了6.5萬元

5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不要養狗!真的很老火

6樓:殳妞烏雅明煦

最好不要養狗!真的很老火

再看看別人怎麼說的。

喂流浪貓流浪狗犯法嗎,餵養流浪貓與流浪狗它們會報恩嗎

不犯法。流浪貓可以喂,有條件給做絕育。流浪狗如果不收養的話,還是剋制一下不要喂的好,畢竟狗對人的攻擊性大一些,流浪狗多了有可能會威脅周圍人的安全。不犯法,流浪貓狗並不是個人集體國家的 餵養流浪貓與流浪狗它們會報恩嗎 能夠餵養的人是獻出一片愛 心,並不圖報恩,但是確實有這個說法。上次一隻貓在主人遇難的...

流浪貓和流浪狗該救嗎,如果流浪狗和流浪貓一直跟著你,你會不會帶它回家?

該,我長大就準備開個寵物領養店,現在我家已經收養了 幾條了 當然了。他們真的很可憐 應該如何救助流浪貓和流浪狗 最重要的是愛心,然後是一些常識。它們不可以吃的食物不要喂,注意冷熱適宜,可以給它們洗澡,多些時間和耐心照顧它們。如果生病了在醫治的同時也要好好陪它們,它們會感覺到你的愛心和善良,你怎樣看小...

找關於流浪狗的文章,找一篇關於流浪狗的文章

一隻流浪狗的自述 嗨,大家好,我是一隻流浪狗。我叫花花。我的皮毛並不是花色的,只是我身上很髒,所以人們都叫我花花。我不同於其他流浪狗在大街小巷裡流浪,我在長江邊流浪。現在好多好心的市民都給我送來好吃的東西,讓我補充營養,給我的孩子餵奶。想知道為什麼市民們會注意到我,還這麼關心我嗎?請聽我細細道來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