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自己摔傷,我除了付醫藥費,還要賠償嗎

2021-09-23 17:02:17 字數 3527 閱讀 2125

1樓:問法網

如果是工傷的話,應該由你來賠償,這個還是由你們自己協商吧

2樓:廣州市王律師

只要他是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因為工作的原因受傷都為工傷,雖然他說是因為自己的原因,但他受傷時確實是正在工作,因此應為工傷。如果沒有鑑定到傷殘等級,則你付醫藥費,誤工費等就可以了,如果有傷殘等級,則要傷殘賠償。

3樓:匿名使用者

是在工作期間,因工作非故意而摔傷,都隸屬於工傷。

當然一般情況下,不存在“故意”,所以,還是需要賠償

至於數額,取決於實際花費。但是精神損失費,誤工費都應該計算在內的。

4樓:

屬於工傷

可以先進行傷情鑑定 然後根據傷情結果進行賠償

5樓:問法網劉律師

是工作期間發生的,可以認定為工傷

至於賠償方面看對方的傷情確認

6樓:

當然要了,只是多少的問題了

7樓:濟南律師郜勇

你上工傷保險了嗎?沒上你要承擔

工人在工地意外受傷,包工頭需要支付以及賠償醫藥費麼?

8樓:匿名使用者

工人在工地受傷,屬於工傷;

應當由包工頭承擔,但如果包工頭無力承擔的情況下,由將承包業務轉包給包工頭的用工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賠償後,用人單位可以向包工頭追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單位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職工與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工傷事故發生時,職工為之工作的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二)勞務派遣單位派遣的職工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因工**的,派遣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三)單位指派到其他單位工作的職工因工**的,指派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四)用工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承包業務轉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自然人,該組織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職工從事承包業務時因工**的,用工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五)個人掛靠其他單位對外經營,其聘用的人員因工**的,被掛靠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擴充套件資料

身體受到一般傷害的賠償專案

1、醫療費用:以醫院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醫療費的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的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受害人因傷致殘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減少的收入計算;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出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想近行業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的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固定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為止。

受害人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信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4、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該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票據應該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確定。

5、住院伙食補助費:參照當地國家工作人員的出差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需到外地**的,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6、住宿費:參照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標準計算。

7、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9樓:我沒有亂說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他們之間形成了事實上的用工,也就是說是否簽定勞動合同並不是該案的關鍵,而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一)(二款)規定,完全可以認定為工傷情形,故對工傷的處理,法律有明確規定,除需要付醫療費用外,還應根據傷殘程度進行一定的補償。具體請參考《工傷保險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

另外根據新《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應該籤合同而未籤合同的應該付雙倍工資,並且承擔第七章規定的法律責任(行政責任)。

以上個人看法,僅供參考。

10樓:大仁愛吃肉

解決了嗎??我爸也遇到了……要給工人上保險結果工人害怕自己的身份證被拿去做其他的,死活不肯弄保險,現在醫藥費付了,還要錢

11樓:匿名使用者

有些工人素質真是太差,無論老闆怎麼說,就是按自己的來

12樓:哈哈小泡

應當吧,找勞務保障部門

13樓:關雲霞

如果得罪了工人誰給你爸爸掙錢啊

14樓:封詩喬朝雨

這個得看是不是因為在工地幹活引起的急病,如果不是因為幹活引起的那包工頭不用付醫藥費.

15樓:佔衍湛盼芙

如果在工地受傷,看是工傷還是其它事故,如果是工傷應該有工地老闆或包工頭出。是有法律效應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都是公司責任,可以去勞動局報工傷

工人自己摔傷,應負多少責任 10

17樓:愛力汣nina老師

上班時間摔傷是工傷。老闆要負擔,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及護理工資,如有傷殘,經過鑑定後,按傷殘級別進行賠償。

18樓:匿名使用者

你確實是要承擔一部分責任,如果你請的是正規的公司來承包,你就不會承擔任何責任了。

工人摔傷住院,僱主付了全部醫藥費,工人有自己買的的商業保險,理賠的錢該誰得

1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醫療費用方面的商業保險,那就不能兼得,保險公司如果認定傷者已經從其他渠道獲得了醫療費用的報銷,就只會對未報銷的部分給付費用,反正醫療保險方面只能得一份,你可以和工人協商。如果工人自己買的是殘疾或者死亡方面的保險,那就屬於工人的

20樓:破碎儲蓄罐

保險理賠原則,醫療費用只賠付一次,被保險人所提供理賠資料原件,保險公司會保留存檔,如客戶要求返還發票原件,保險公司一般會將賠付的發票蓋章並寫上賠付金額後返還給傷者,如傷者再將蓋章的發票送至別的保險公司,那別的保險公司在理賠時核定完可賠付金額然後扣除前一家保險公司賠付金額後再支付給傷者。傷殘可重複賠償。

不要跟保險公司的理賠人員說我買了很多保險什麼的,理賠人員會跟你說,保險不是以盈利為目的的~

21樓:匿名使用者

那還是工人的呀,那是工人買的商業保險,這和僱住的理賠沒有衝突的呀

如果用工單位沒給工人入保險,工傷醫藥費誰出

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釋出修正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新 工傷保險條例 規定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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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交通事故後,受害方醫藥費可以由責任方先行墊付,如果責任方拒絕,可以向法院申請先予執行 二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六條 人民法院對下列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先予執行 一 追索贍養費 扶養費 撫育費 撫卹金 醫療費用的 二 追索勞動報酬的 三 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交強險範圍外,按責任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