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同630到期,但是我最快615才能敲定下家,然後才能提出辭職要求,這種情況下要怎么辦,還需要30天嗎

2023-01-20 22:20:14 字數 5077 閱讀 4563

1樓:滬杭李律師

你7月1號肯定能以自由人身份跟下家簽訂勞動合同,不用賠償現用人單位任何賠償,也不存在提出辭職的情況,因為那時候你們的勞動合同已經自動解除了。

但是這裡面還涉及到一個你離開單位獲得經濟補償的問題:1.假如單位向你提出要繼續按照原來的合同續簽,你拒絕了,那麼你就不能得到那經濟補償金了。

2.假如單位沒有向你提起這個續約的問題,那麼在勞動合同到期之後你可以向單位要求一筆經濟補償金。

2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到期,你不想續簽合同,就可以走人了,沒有其他法律責任的。如果公司要和你續簽的話,你就拒絕好了。為了不要把關係弄僵,建議你還是提前一個月通知企業,告訴公司在合同到期後不再續簽合同。

3樓:296海東青

如果合同要到期了,公司應該是提前一個月和你續約,如果沒有續約,法律上你因該是自動續約的原則。

既然你要走,就直接現在和公司去說,問公司為什麼沒有和你續約,並且要表示,你不想續約了,要在6月30 離職。要說清楚。單位不會難為你的

4樓:念念不忘小小

合同到期走應該沒關係啦

想要辭職,怎麼委婉的說?

企業沒有和我簽訂勞動合同,我可以主動要求辭職並要求公司補償嗎?

5樓:愛在西元前

首先可以主動要求賠償。下面是正確解除勞動合同的全套辦法,包括用人單位應該給你什麼,可能會發生損害你權益的事及處理辦法。

1、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後,如果用人單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單位給你正式書面通知(加蓋印章),否則用人單位到時說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說不清楚了。

2、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法》第37條和第38條法律賦予勞動者的權利,你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單位申請,並由用人單位批准。解除勞動合同是你的決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單位,並證明你書面通知到了。

4、遞交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或通知)後,批不批無所謂,關鍵是要有人簽收,做為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不良單位會說你是自動離職,沒有交過辭職報告,你就有口難辯了。你提前30天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或通知。

5、如果沒人簽收,你就到郵局寄特快專遞,並在「內件品名」欄中填寫「解除勞動合同決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單做為證據,外加勞動合同就夠了,如果用人單位不在工作的最後一天支付你的工資,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6樓:蒼洱白子

用人單位沒有與你籤合同,你可以主動提出辭職,而且可以申請雙倍的工資賠償,公司不負責支付的賠償,就反映到仲裁委員會處理。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7樓:

可以要求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以及09年以後的11個月的兩倍工資

8樓:勞工保護

可以主動要求辭職,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嚴重違反勞動法的情況,請提前30日向用人單位提出。

我和單位簽了無固定期限合同單位頻繁給我換崗位我可以提出辭職嗎

9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是可以提出辭職的,勞動者辭職,只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3、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二、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勞動者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我是正式員工,但是沒有籤勞動合同,現在老闆百般刁難,我要辭職的話最快多久能走?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辭職,他就是想你走才刁難你。等他開除你,然後去告他。

11樓:裴蓁律師

只要您不想走,應該不可能趕您走

12樓:一個顆流星

沒簽勞動合同,辭職也是按照廠規來的。

我是一名在職員工,但是找到了新工作。辦理離職最快要多久

13樓:

勞動法條例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你可以找現有單位協商此事,單位同意辦理交接手續出具離職證明此事成功。但你的社保公積金,在本月是可以辦停的,本月的社保和公積金現單位依然必須繳納,這個要看你單位的辦理時間。只要離職證明拿到,新公司9月1日給你辦理入職,那麼新公司在9月可以為你辦理增加社保和公積金手續,這樣就延續上了。

被公司誤導的情況下籤了辭職報告怎麼辦?

我辭職到期了可公司說還沒招到人接手我的工作不讓我走,我該怎麼辦。

14樓:嗨呀你爹臨死前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適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15樓:

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

16樓:監理師

當然有用。公司如果3年找不到人,你就呆3年?

17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的這個說法只是從情感上挽留你,如果堅持走,公司是沒有理由不讓的。但最好還是跟公司協商解決,山不轉水轉,給彼此留餘地,以後好見面。

18樓:

不會的,第一你辭職了,確認公司和你解除勞動合同了嗎?你的檔案在**,弄明白,一般在你們公司繳納保險的當地的社會勞動保障廳,你直接去勞動局問下諮詢下你需要的證件。勞動局是不會和公司一夥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最多可以留你30天,從你書面辭職信那天算起30天后,你已經和公司接觸合同了,受法律保護,不知道你們公司誰拖延你的,直接和他這麼說

20樓:匿名使用者

簽了字的辭職書---------非常有用。

過錯是公司的,沒招到人幹我何事?

21樓:倒黴死了

有用啊 但是我不知道勞動局會不會沒有用 我進了杭州紐創電子**** 不發工資 還不讓人走 我都不知道勞動法有沒有用 要不去勞動局看看

關於和公司合同到期,我與公司合同到期了,公司沒有與我續約,我應該怎麼做???

深圳張勇律師 勞動合同到期的相關情況,具體你可以參照以下法律觀點 勞動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與你續簽或提供的勞動待遇低於原合同,你可以拒絕,應支付你經濟補償金,若你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則從08年1月1日開始計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補償你一個月工資。若你是08年以後到公司工作的,則按你的實際工作年限,...

廠裡要解除我的勞務合同,我是號 號合同到期。請問我應該得到哪些補償

最佳答案 一 根據我國 勞動合同法 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同時規定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

我在公司做到8月就10年了,但6月合同到期公司沒跟我續簽任何合同,如果我10月離職,能有賠償金嗎

第一 你的意識是不是說這是你第二次籤合同,且合同已到期,未續簽?如果是我理解的這樣的情況,你們公司是不想和你簽訂第三次合同,因為再籤就算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了。但是你事實是已經和公司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也相當於公司已經自動和你續簽第三次合同了。你最好要求公司馬上和你續簽合同,如果公司不籤,那你就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