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到期,公司想解除合同

2022-07-16 01:50:24 字數 793 閱讀 3206

1樓:匿名使用者

1、公司不能以該理由解除合同,因為在簽訂合同時,該公司事先就明知你未滿18週歲,可是還是簽訂了合同。

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用人單位一般不可以使用未滿18週歲童工(特殊單位是可以的,比如雜技團等),那該合同也只是無效合同,無效合同不影響違約和解決爭議的條款生效。並且該規定的目的是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為出發點,用人單位違反了是要由相關部門予以一定處罰的,絕不是處罰未成年人。法理如此,該單位以這樣地藉口辭退工人,你可以舉報,它還要被罰款呢,我覺得這個單位會偷雞不成折把米哦。

2、應聘時要求17週歲,你能舉出當時的證據麼?比如廣告、協議等等。

3、如果公司強制解除,你們之間有勞動合同,你可以申請仲裁,你可以a要求繼續履行合同。b要求按合同約定給付違約金或者按照法律規定給付補償金。

4、個人建議:如果申請仲裁的話別指望繼續在那裡工作,沒意思了。還是要求給付違約金吧,如果合同沒有約定,可以要求給付補償金,不過你工齡很少,估計只有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金。

有一個竅門僅供參考:你先向你公司要補償金,如果公司拒絕,申請仲裁時,你可以申請補償金加100%的賠償金。

最後:注意申請仲裁的有效期是60天。

2樓:匿名使用者

實習學生不是以工作為主。單位可以根據實習合同解除實習關係。有否賠償,看你們的實習協議。

3樓:番茄肉丸子

首先要看你們簽訂的合同內容有沒有這方面解約的條例。如果你們的合同屬正式勞工合同的話,按正常情況下他是不能解約的,如果以未滿18歲為由解除合同,那他們也是要作出相應賠償的。因為合同已經產生效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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