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司突然說我合同期滿後不再續約了,這段時間我還應該努力工作嗎

2022-07-10 14:37:08 字數 5701 閱讀 4091

1樓:氣子孩

還是應該好好努力的,並不能因為合同快結束了就懈怠工作,因為很有可能因為最後的表現給你介紹到別的部門。

2樓:生活達人小鄭老師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感覺這段時間你應該要把事情做好就可以了。

3樓:ays摯鑰

應該努力工作,這是你應該盡的責任,作為老闆仍然給你相應的薪水。

4樓:琦琛

我認為這就不用工作了,反正都不用你了,何必在努力。

5樓:勤奮的杜老師

你當然需要繼續努力,可能老闆看你工作的態度還會留下你。

6樓:個非凡哥

當然要繼續工作,自己的努力才能被人家發現,也是為了以後自己更好的跳槽

7樓:六月_水

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就好,其餘的事情一概不管。

8樓:wu就是這麼無聊

應該是努力,這估計是你的上司在騙你們。

9樓:三和金的主人

你應該高興呀!不續簽合同有n+1的賠償,多爽呀

10樓:多肉

當然還是應該繼續努力了,也許這只是上司在考驗我們呀。

11樓:靜好

繼續努力工作,因為說不定根據表現會被留下。

我與用人單位的合同到期了,還沒有續簽。需要提前提出辭職嗎?可不可以自動離職?

12樓:布樂正

與用人單位的合同到期了,還沒有續簽——可以自由離開公司,公司對你沒有任何束縛。

勞動合同到期,員工與企業終止勞動合同。也就是員工不續簽勞動合同,這種情況員工沒有提前通知的義務,也就是說,員工可以提前跟企業說明,也可以不提前說明。員工可以在合同到期時,交接工作之後,不再繼續上班。

當然,由於還需要企業發放工資,轉檔案,轉社保,開離職證明等後續工作。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被公司解除或者終止時,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給員工相應的經濟賠償金,按照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員工在該單位工作幾年,公司就應支付該員工幾個月的工資。如工作5年,按照n+1來賠償,公司就應該支付給員工5個月的工資。

同時,如果用人單位違反了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不選擇繼續履行合同或者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公司也要按照經濟補償的兩倍支付給員工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個月的本人工資,這就是所謂的2n。

所以綜上所述,如果是用人單位公司因為效益不好裁員,如果提前30天通知職工,按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解除或者終止合同,支付賠償金的標準為n,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為n+1;如果是公司違法解除合同,公司給員工的賠償金標準則為2n。

13樓:韓飛律師

如果到期後,你就可以走人了,不過最好是書面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到期後第2個月開始,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的。

14樓:無雨

合同到期後,你可以提出吧續簽合同,屬於自然合同解除。

15樓:濟寧市李虎律師

需要提出辭職,雖然合同到期,但是你和單位還是僱傭關係。

16樓:秋梵冷桖

合同到期了,可以自動離職的。但是需要與公司說明清楚,並做好工作交接手續後離開。

17樓:lawyer李丹

如果勞動合同已經到期,那麼可以隨時離開

18樓:匿名使用者

自動離職就是不辦理手續,直接走人。是對個人和單位極大的不尊重的表現。

你說的應該是主動辭職,主動辭職也需要提出。合同到期,單位不給你續約,一個月後需要支付雙倍工資,否則就要簽訂合同。不簽訂合同不續約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如果你什麼都不想要,可以辭職。但是需要提前通知單位,並辦理好離職手續。

我想辭職 但是老闆對我太好了 不忍心就這樣走了 你們說我該怎麼辦

上班期間得了腰椎間盤突出請了一個月的假,還好醫生說還要休息,但公司請假不批准怎麼辦,還叫我寫辭職單

19樓:二十一號的新秀

這個你沒有辦法長時間請假的

公司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

畢竟,你不上班就沒有人做事的

20樓:13104102279辦

讓醫生開這疾病證明書

勞動合同期滿被解僱,應該得到什麼賠償?

21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看你想不想續訂勞動合同。因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4條第二款第(三)項,你可以要求與公司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並不是終生合同,也可以解除。

解除事由可以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8條、19條。)這是法律上的規定,如果公司不願意,就要勞動仲裁。但是走法律程式要花時間,如果你不是很想留在公司,不建議你走法律程式。

其次,如果你不想續訂,公司給的兩個月賠償是合法的,因為根據《勞動合同法》97條第3款,經濟補償從本法施行時開始計算,也就是兩年,按第47條第2款的規定,一年支付一個月,那麼兩個月的補償是合理的。

關於你問題補充中所說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適用於你的情形。因為2023年時《勞動合同法》並未頒佈實行,此條規定只使用於2023年後的情形。

22樓:韓飛律師

1、你可以提出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該用人單位如果拒絕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那麼該用人單位違法,你可以要求支付12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3、如果該用人單位拒絕支付,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

23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做法是合法的,賠你兩月工資是因為新勞動法是08年實施的。按照老勞動法的話,一分都不用賠。

24樓:匿名使用者

賠償金合法,但是保險少交了,可以要求把保險補交齊,找出進場時間的證明(工資單是最好的證明)。

到勞動仲裁要求補繳保險。

25樓:葉強

有毛病,這有什麼好諮詢的。人家給你兩月工資算照顧你了,換狠點一毛不給,你也一點辦法沒有。別跟我說你去告,要是法院能起作用,那些討債的那麼多幹什麼啊?

你又不是公務員,也不是事業單位的,把自己搞的跟正式工一樣,下一步就是換地方找工作。就這麼簡單。

急急急......公司不再續約合同了,能得到賠償嗎?

26樓:

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如果一方與另一方在解除勞動關係的時候,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你公司在提前5天的時間口頭通知你肯定是不符合勞動法的,你可以提出相應的賠償。通常是按上年的月平均工資賠償,服務一年賠一個月,你是做了4年,應該賠償4個月的工資。

你所說的鼻咽炎的問題,除非你能有確鑿的證明能說明這是公司環境造成的,否則很難得到賠償。

27樓:吾本漁樵

公司有權在合同期滿後不再繼續簽訂勞動合同。同時不給予補償。因為根據勞動部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

38、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國家另有規定的,可以從其規定。

28樓:馮光華律師

公司可以不與你簽訂合同,但是必須提前30天通知你,如果沒有通知,可以向公司要求賠償,不過只能賠償1個月,因為晚通知一天賠償一天的工資。至於職業病你必須有充足的依據才可以主張權利,不然無法得到法律保護的。

29樓:趙歡慶律師

勞動合同期滿,公司可以不予簽訂新的勞動合同,但公司應補償你於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標準的4個越的經濟補償。

關於你患鼻咽炎的病你證明是公司的工作環境導致的,並應該證明其損害程度。這樣公司才能對你進行賠償。

我一上司老師說雲錢包不投資,後來我看只要登記完合約就得交錢?這不是騙人嗎?

30樓:邱琦雯清風

假設你登記了合約,是否要交錢呢?什麼時候要交呢?

當1萬億採購意向完成後才需要你交錢(這時已經明確交錢可以獲得利益,1萬億登記人差不多就是2000萬左右,按照千分之一的比例來算,也就有2萬人在社會身份地位相對較高,2萬人再按千分之一來算,也就有20位處於社會上層的人,他們分佈社會各個行業,有著不一樣),而且也不是一下子交完,而是分批次來交,你可以根據第一批次的情況來決定後面的是否要交。

以上是你要交錢的情況下,如果你不願交,任何人都不會強制你來交這筆錢,到時你完全可以將合約**(是的,登記合約在將來履約時是可以**的),你不願交沒關係,其他沒有合約的人會搶著拿到你的合約來交這筆錢(為什麼,因為一份合約價值很多錢,履約後獲得的回報會比你交的錢多得多,而且是可持續性的獲得收益)。

再說一遍,沒有人會強迫你交錢,任何人強迫你交錢都是沒有理由站不住腳的。

退一萬步來講,即使真的是騙錢的,將來拿著個什麼合同的要你交錢,你會交嗎?億萬個你會同意嗎?

31樓:庚同

雲錢包的確不用投資。每天答一道題就可賺50個aic。一千個換一個金股。

現市場價是七十五元左右。多好啊!合約是自願的。

你不籤也可以的,只是雲錢包跟支付寶一樣成功後,你賺的少而已。怎麼說騙你呢。你認真讀一下股東大會的文章看看。

32樓:星舞

千萬別相信一些這個東西,很容易上當受騙,前期不說清楚具體東西,特別還是事前說不要錢的,然後先騙籤合約,簽完就收錢,這明顯構成欺詐罪了, 你最好千萬別入坑,這個進去就完了,還老師說,估計又是類似傳銷詐騙一個樣了,哎,現在這個都是騙熟人才能騙到,你跟陌生人說誰理他,有病啊,什麼雲錢包,什麼合約,什麼簽完要交錢。

33樓:知曉如今

登記合約是登記未來消費意向,吸引對接中國製造,把原本要消費的錢換到雲錢包消費,還有股權和金股等三項權益,何樂不為

34樓:匿名使用者

雲錢包就是徹徹底底的融資詐騙!我入駐以後,店鋪經營所得的虛擬aic,換成金股賣錢,提現不給結,就說我違規把我賬號還給封了,霸道的一塌糊塗!不提現啥事沒有,提現就找你各種毛病,什麼狗屁陳總,狗屁高金波,都他媽的是詐騙團伙!!

別上當了,國家根本沒有支援這個專案!!!有了國家支援他還能這麼低調嗎?裡面金股的交易根本沒有合法檔案支援,都醒醒吧!!

只有吃虧上當的份!!登記合約要交幾十萬,別傻了我的同胞們!!!

35樓:諮詢霍老師

這個是明顯的欺騙 不用理會

36樓:煙霧繚亂的人生

我就想知道怎麼解除合約

本人不續合同也有賠償嗎,合同期滿個人不續簽有賠償嗎

1 合同到期,因為你不同意續約的,單位無需支付補償金。相反,單位不同意和你續約就要支付補償金。2 我建議你可以簽署同意續約,如果你真想走了,履行提前一個月通知義務就是了,對你不損失什麼。萬一,單位也有不和你續約的意思,你不同意續正中單位下懷。而你同意續約,但單位本意不和你續約,此時就會來找你談解約的...

合同期滿不續簽,是否應該獲得補償金

您好,我剛才誤會了,以為是什麼買賣等合同關係,您這是勞動合同是吧?你這種情況屬於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終止。那麼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46條之規定,如果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勞動者是不能索要經濟補償的。您好,如果您自己不願意在公司幹了,您要提前跟公司...

本人合同期滿,自己辭職用人單位要賠償嗎

如果員工不續簽,要看具體情況 1 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2 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值得注意的是,這裡的勞動條件是廣義的,包括工資卻又不僅僅是工資,如工作環境,福利水平等。如果不是以上原因,自己辭職的情況下,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