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合同期滿,自己辭職用人單位要賠償嗎

2022-01-01 00:57:44 字數 5076 閱讀 3183

1樓:法大大電子合同

如果員工不續簽,要看具體情況

1、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

2、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值得注意的是,這裡的勞動條件是廣義的,包括工資卻又不僅僅是工資,如工作環境,福利水平等。

如果不是以上原因,自己辭職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是不需要進行補償的

2樓:王元頁

主動辭職沒補償金

如果合同到期,新合同待遇降低,本人不續簽,可以要求支付補償金《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合同期滿個人不續簽有賠償嗎

3樓:華律網

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續簽員工可以得到經濟補償金。按《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續簽,應按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給予經濟補償。即每滿一年工作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

超過6個月不滿一年,按一年算;不滿半年支付半個月工資。月工資為:本人最近一年工資的月平均數。

用人單位拒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勞動者可以通過仲裁、訴訟等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勞動者在工作中發現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用人單位侵害時,可以通過以下幾種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其一,勞動爭議發生後,勞動者可首先與用人單位自行協商解決。

其二,勞動者有權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要求查處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其三,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區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調解或者仲裁,如果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訴訟。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4樓:個人行家

1、你們公司的做法並無不當,你個人拒籤合同是沒有補償的

2、你們的勞動合同裡有沒有對住房公積金和房補有約定,如果有,則按照約定的日期要求公司補償,如果沒有約定,則不能要求補償。因為公積金不是強制要求,所以給你如上繳納住房公積金,公司有決定權。

3、公司其他員工的證言也可作為勞動仲裁的證據,但是你確定要和公司打官司麼?而且你能保證有人為你作證麼?如果不確定,只能自認了

5樓:帕薩特

合同到期就意味著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中結,如果想續簽,需要雙方的合意。你不願意,那就是沒有打車給合意,單位不得強迫的。所以不續簽不會承擔責任。

6樓:高豔明律師

一、如果你們公司確實是要在你合同到期時跟你們改成派遣合同,並且派遣合同與你們之前簽訂的正式勞動合同的標準是有所降低的,而你不同意續簽,則在勞動合同到期時,你可以請求經濟補償。

二、你們在合同中是否約定了住房公積金和房補,如果約定了,對方不發,你可以要求對方補發補繳。

三、要求公司補發加班費,你需要證據證明,像加班那些日子的打卡記錄,能夠證明你加班的同事的證言等等。

7樓:法律快車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勞動法合同期滿員工不續簽用人單位是否要補償

8樓:老狼說思維

1、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2、勞動者不續簽的話,除非是以用人單位提供的新的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降低為由才有經濟補償金,否則無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擴充套件資料

合同解除的型別

第一,約定解除。即當事人以合同的形式,約定一方或雙方在某種條件下享有解除合同的權利。

第二,法定解除。即當事人依法律的規定通過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的行為。

第三,協議解除。即當事人通過協商一致而解除合同的行為,實際上是以一個新合同解除舊合同。

相關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合同的解除條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第九十三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

解除合同的條件成立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第九十五條 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經對方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第九十六條 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第九十七條 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第九十八條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新勞動法合同期滿不續簽有多少補償金?在合同期滿時用人單位不續簽勞動者可以要求賠償,單位不給於賠償時記得通過法律途徑來追究。

9樓:華律網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的話,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麼?首先,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其次,如果員工不續簽,則要看具體情況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值得注意的是,這裡的勞動條件是廣義的,包括工資卻又不僅僅是工資,如工作環境,福利水平等。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11樓:堅持做自己哈

如果公司降低工資等待遇續簽,員不續簽的,要補償。。

如果公司沒有降低,甚至提高工資等待遇,員工還不籤,不用補償。。

12樓:

勞動法合同期滿後員工不續簽的情況大致有以下二種:

1.用人單位在不降低原有各項工資福利時,員工要求不再續簽;

2.在用人單位降低原有各項工資福利的前提下,員工要求不再續簽;

如果屬於第一種情況,用人單位可不支付補償;如果屬於第二種情況,用人單位則要對員工進行補償。

13樓:叫狗狗的貓

如果公司在勞動合同中降低了你的相關待遇,你不續簽,是可以得到補償的;

如果公司在勞動合同中提高了你的相關待遇,你不續簽,是得不到補償的。

14樓:上海滬登閥門

不用,單位以維持條件或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要求續約,員工不同意續簽的不用賠償

本人不續合同也有賠償嗎,合同期滿個人不續簽有賠償嗎

1 合同到期,因為你不同意續約的,單位無需支付補償金。相反,單位不同意和你續約就要支付補償金。2 我建議你可以簽署同意續約,如果你真想走了,履行提前一個月通知義務就是了,對你不損失什麼。萬一,單位也有不和你續約的意思,你不同意續正中單位下懷。而你同意續約,但單位本意不和你續約,此時就會來找你談解約的...

工傷合同未到期用人單位要我們提出辭職合法嗎

工傷期間,不可以辭退工人 用人單位解除與你的勞動關係 或者說辭退 開除你 分以下三種情況,你自己對照下屬於哪種情況,應該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而沒有支付給你的,可以在1年內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 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理由,也沒有支付任何經濟補償的,你沒有過錯不存在 勞動合同法 ...

勞動合同期滿,單位提出不再續簽合同,卻拒絕支付經濟補償,是否合法

一定能贏 除非單位能證明是你個人主動不續簽才會免支付補償金 不合法你現在擁有的證據就可以了 公司抗辯是無效的 他說你不適應崗位,具有舉證義務,並且要提前通知你單位要找到你不能適應崗位的證據 並且要證明你經過培訓而且培訓或調整崗位後仍然不能勝任工作的證據根據你說的情況基本不太可能 而且你最後一個月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