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法院終審判決,申訴檢察院又違規不予立案怎麼辦。急

2021-09-06 16:06:11 字數 903 閱讀 9263

1樓:博愛傑傑

如不服終審判決,應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出;如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建議委託律師瞭解具體案情並提供法律幫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九十九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第二百零五條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規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第二百零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

(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

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在三個月內進行審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決定。當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2樓:

有新的證據可以申請重申,否則是不會立案的

3樓:山野柴胡

到上一級檢察院申請民事抗訴。

4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你還是放棄比較好,明顯能夠看出來你之前工作的那個公司跟法院檢察院之間已經中國特色了,再這麼糾結下去除了浪費你的時間精力之外沒有任何意義,除非你有很硬的靠山來幫你擺平,否則我勸你還是別想了……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到高階人民法院申訴。

6樓:想飛的momo羊

去最高人民法院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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