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判決,可以向高階法院起訴低一級法院嗎

2022-06-11 06:20:14 字數 3865 閱讀 4422

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向上級人民法院上訴,在十五天內。如果是二審判決的話只能申請再審。

2樓:學會放棄

可以的呢,假如你不服判決,你可以連同低階法院一同起訴!

3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訴訟體制實行兩審終審制度,即每一個案件,經過兩級法院審理的,即告終結。

1、不服第一審法院判決的,可以向第一審法院的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例如:一審法院是縣區法院的,可以向地市中級法院上訴;一審法院是地市級法院的,可以向省市高階法院上訴。

2、第二審的判決為終審的判決,不能再上訴。即如果第二審判決是由地市中級法院作出的,該判決即為終審判決。不能再向高階法院上訴。

3、如當事人對中級法院的生效判決不服,可以向高階法院申請再審。在判決生效後六個月內提出的,高階法院會依法立案審理,並作出是否再審的決定。

4樓:侯問楣

不能起訴法院,不會受理的。

對法院判決不服的,要根據具體情況處理:

1、如果是法院一審民事判決的,則可以自收到判決書之日起15日內(刑事判決為10日)向上一級法院上訴,由上級法院重新審理和判決。

2、如果是二審判決的,由判決送達後即生效,你可以向法院申請再審(刑事案件為進行申訴)。

請問不服判決,可以上訴到高階人民法院嗎?高階人民法院會受理嗎?

5樓:匿名使用者

不服判決抄,可以上訴

上一級襲的中級法院,但bai不能直接上訴到高階du人民法院。對zhi中級法院的dao

二審判決不服的,可以向高階人民法院提起申訴,高階人民法院會根據案件的判罰情況來決定是否受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6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實行的是二審bai終審制,如果對du基層法院(即你zhi所講的低階)dao判決不服,可以專上訴至中級屬法院,中級法院的判決是終審判決。不得再進行上訴,如果對中級法院的判決不服只有進行申訴。即如果對中級法院的判決不服不能上訴到高階法院,高階法院也不會受理。

7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上訴,但是可以申請再審

8樓:法律實務研究

bai我國訴訟體制實行du兩審終審制度,即每一個zhi案件,經過兩級法dao院審理的,即內告終結。容

1、不服第一審法院判決的,可以向第一審法院的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例如:一審法院是縣區法院的,可以向地市中級法院上訴;一審法院是地市級法院的,可以向省市高階法院上訴。

2、第二審的判決為終審的判決,不能再上訴。即如果第二審判決是由地市中級法院作出的,該判決即為終審判決。不能再向高階法院上訴。

3、如當事人對中級法院的生效判決不服,可以向高階法院申請再審。在判決生效後六個月內提出的,高階法院會依法立案審理,並作出是否再審的決定。

中級法院判決不服 可以向高階法院提取訴訟嗎?

9樓:

當然有了,裁定是十天;判決是十五天。自裁定書或判決書送達第二日起算。二審的話,對於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案件,只對當事人上訴狀和其他書面材料進行審理的話,稱為書面審,不需要訴訟參與人出庭;其餘的**再審。

刑事案件只有自訴案件有原告,我想你這應該是民事案件;民事案件的話,如果**時原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允許中途退場,法院按原告撤訴處理;被告的話,可以不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審理並宣判,有些情況被告是必須出庭的,這時候法院可以拘傳被告。你這種情況,我想是被告在一審程式中提起反訴了,這樣的話被告同樣也是原告,而原告也同時成了被告,這種情況,如果案件又是被告人必須到場的話,那麼法院會要求一審原告出庭。

10樓:

中級法院判決不服,可以向高階法院提起訴訟嗎?可以

名事案件不服判決,可以上訴幾次?可以上訴至高階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民事案件,只要是適用一審程式的判決、裁定(僅限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管轄權異議)就可以在法定期限內上訴。包括髮回重審和再審適用一審程式的情形。

如果一審法院是中院,那麼二審法院就是省高院。

如果一審法院是高院,那麼二審法院就是最高人民法院。

民商事案件受理金額與審級的限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不盡相同,請根據當地的規定進行起訴、應訴、和上訴。

不服判決,可以上訴到高階人民法院嗎?高階人民法院會受理嗎?

12樓:孫法官說法

我國訴訟體制實行兩審終審制度,即每一個案件,經過兩級法院審理的,即告終結。

1、不服第一審法院判決的,可以向第一審法院的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例如:一審法院是縣區法院的,可以向地市中級法院上訴;一審法院是地市級法院的,可以向省市高階法院上訴。

2、第二審的判決為終審的判決,不能再上訴。即如果第二審判決是由地市中級法院作出的,該判決即為終審判決。不能再向高階法院上訴。

3、如當事人對中級法院的生效判決不服,可以向高階法院申請再審。在判決生效後六個月內提出的,高階法院會依法立案審理,並作出是否再審的決定。

13樓:法律和人生

回答這個需要根據一身法院的級別認定。

如果一審法院是中級法院,不服一身判決可以在上訴期內上訴到高階法院,高階法院會受理;若超出上訴期,一審判決已生效,不能上訴到高階法院,如果符合再審情形的,可以向高階法院申請再審。

如果一審法院是區縣級基層法院的,不能上訴到高階法院,即便是上訴期內也只能向中級法院上訴,超過上訴期並符合法定再審情形的,可以向中級法院申請再審。

上訴和申請再審的區別在於,只要在上訴期內不服一審判決都可以上訴,但是再審則需要符合法定的幾種情形例如出現了新證據。

更多2條

我對法院的判決有一些疑問可是法院已經給了判決書如不服可直接向高階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14樓:匿名使用者

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15樓:八三老人

如對一審判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在指定時間內提起上訴。如對二審的終審判決不服者可以依法提起申訴,申訴無時間限定,但是申訴期間不影響已生效的判決執行。

16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請律師給你**.

17樓:中顧法律網精英

這不是告訴你了嗎?如不服可直接向高階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呵呵.你還有什麼疑問呢?不服的話上訴就行了.

若對高階人民法院終審判決不服還能上訴嗎

18樓:愛穿拖鞋

可以在判決書下達半年內申請再審,來維護你的權益

1、如果省高院所作出的判決是一審判決的,則當事人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訴。

2、如果省高院的判決是二審判決的,則該判決屬於終審判決,不可以再上訴。如果當事人仍然不服的,則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一百九十九條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19樓:不花沒到手的錢

向檢察院或最高法申訴。

對商事仲裁結果不服還能向法院起訴嗎

1 如果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 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2 仲裁法 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一 沒有仲裁協議的 二 裁決的事項不屬於仲裁協議的範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的 三...

仲裁勝訴後,人力資源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訴,那我怎麼知道法院什麼時

法院會給你 通知以及簡訊通知 我申請了勞動仲裁勝訴了,公司不服起訴到法院,現在 已經過去一個月了,我想知道判決書什麼時候下來?一審人民法院適bai用普通程式審理勞動爭du議案件的zhi時限是,自立案之日dao起六個月內內審結。有特殊情況的容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二審人民法院對判...

法院起訴離婚跨區可以提起訴訟嗎,我向法院起訴離婚,是在當地自己所住在地起訴嗎?在當地市裡面可以起訴嗎?

需要向由管轄權的法院提出,一般是被告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一 離婚案件確定管轄法院的一般原則 通常情況下,離婚訴訟採取 原告就被告 的原則確定管轄,原告應當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並且適用一般地域管轄,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即,應向被告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