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與行政同時存在糾紛,人民法院應該先審理哪

2021-09-03 06:57:09 字數 4043 閱讀 3308

1樓:

沒有先後順序,兩個案件按照各自的立案時間和審理期限,各自審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規定:

第六十一條 在涉及行政許可、登記、徵收、徵用和行政機關對民事爭議所作的裁決的行政訴訟中,當事人申請一併解決相關民事爭議的,人民法院可以一併審理。

在行政訴訟中,人民法院認為行政案件的審理需以民事訴訟的裁判為依據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訴訟。

擴充套件資料民事糾紛處理

(一)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起訴的特別規定:

(1)勞動爭議案件,須提交勞動局仲裁機關的仲裁決定書。

(2)一定時期內不得起訴的案件。

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當事人撤訴和或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事實、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樓:墨陌沫默漠末

沒有先後順序,可以一併審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六十一條 在涉及行政許可、登記、徵收、徵用和行政機關對民事爭議所作的裁決的行政訴訟中,當事人申請一併解決相關民事爭議的,人民法院可以一併審理。

在行政訴訟中,人民法院認為行政案件的審理需以民事訴訟的裁判為依據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二十四條 上級人民法院有權審理下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行政案件。

下級人民法院對其管轄的第一審行政案件,認為需要由上級人民法院審理或者指定管轄的,可以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決定。

第二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二人以上,因同一行政行為發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類行政行為發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併審理並經當事人同意的,為共同訴訟。

第六十三條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為依據。地方性法規適用於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行政案件。

人民法院審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並以該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為依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參照規章。

第六十四條 人民法院在審理行政案件中,經審查認為本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的規範性檔案不合法的,不作為認定行政行為合法的依據,並向制定機關提出處理建議。

人民法院在審理經濟糾紛和民事糾紛案件中應該堅持哪些重要原則? 40

3樓:

【人民法院在審理經濟糾紛和民事糾紛案件中應該堅持哪些重要原則】基本原則包括訴訟共同性的原則和特有的原則。

1.“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工作原則

2、當事人訴訟權利平等原則 ;

3、法院調解原則 ;

4、處分原則 ;

5、辯論原則 ;

6、支援起訴原則 ;

7、同等原則和對等原則 ;

8、檢察監督原則。

名譽權糾紛和其他民事糾紛一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如何審理?

4樓:法律出版社_法訊網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 條規定,名譽權糾紛與其他民事糾紛交織在一起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當事人自己選擇的請求予以審理。發生適用數種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和案件的實際情況,可以合併審理的合併審理;不能合併審理的,可以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

民事糾紛如何向法院立案(一)

5樓:華律網

首先,根據具體案情確定其管轄法院;其次,準備法院所需要的材料:1、起訴狀。必須由原告本人簽名(原告是法人的,加蓋公章並由法定代表人簽名),起訴狀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副本,例如被告是兩人,起訴狀共提供三份,法院留一份,給二被告各送達一份。

2、主體資格證明。原告是自然人的應提供身份證原件(經與影印件核對後退還原告)、影印件一份,原告是法人的應提供營業執照、單位**證書影印件一份,並加蓋公章,並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一份。其他組織應提交證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檔案影印件。

3、起訴證據材料。起訴時證據材料應該提供影印件,原件等**時再提供。4、授權委託書。

委託**人**原告提起民事訴訟的,原告簽字的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法定**人與指定**人應提交本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影印件以及其與原告關係的證明材料影印件。5、原告申請緩交、減交、免交訴訟費用,應提交書面申請及符合規定的證明材料。

最後,去管轄法院立案。

6樓:蘇妙靈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依據上述規定可知,立案的法定條件是有主張權利的適格原告,明確的被告,訴求、事實與理由,屬於法院的受理範圍及受訴法院管轄。

當事人在向法院起訴前,首先要明確自身是否具備原告主體資格,如成年子女的財產受到侵權,父母以自己的名義去起訴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並賠償損失,人民法院就不會受理。又如,一家企業將產品賣給另一家企業,購買企業又賣給第三家企業,因三方各自形成二份買賣合同,在第一家企業無法交付產品導致購買企業也無法向第三方企業交付產品時,第三家企業只能起訴購買企業,卻無權起訴第一家企業,否則法院也不會受理的。這樣的情況在實踐當中很多,但上述兩案例可以通過授權的方式得以解決。

所以,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才能依法作為原告。其次,被告要明確。但不要錯誤的理解為被告找不到了就是沒有明確的被告了,找不到不等於被告不明確。

人民法院不能以此為由不予立案。只要明確誰是被告就可以了,至於這個被告是不是符合條件的被告,在起訴時無須確定,因為被告是否符合條件,一般只有經過審理才能確定。第三,訴求要明確,也就是你要求法院幫助你解決什麼問題,強調的是明確,不能含糊不清。

如訴求為請求法院幫我把錢要回來。錢數就不明確。事實與理由,要寫的清楚簡潔圍繞訴求進行。

一些當事人在事實與理由部分洋洋灑灑寫了很多,但與支援訴求相關的內容卻很少。表達了自己主觀感**彩太濃厚的想法。使事實與理由含糊不清。

第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人民法院對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條的起訴,必須受理;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二)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對合同糾紛自願達成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四)對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對判決、裁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訴處理,但人民法院准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從上述規定可知,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案件的概括範圍。同時最高院也做了一些規定,如企業內部集資糾紛案件,企業改制勞動糾紛案件等等,也不予受理。受訴法院要有管轄權,一般原則是原告從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

另外還要受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如不動產要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商標糾紛案件由中級法院管轄等等。

綜上,在立案前一定要遵循上述法定條件和因素。從而達到順利立案之目的。

7樓:

民事糾紛立案需要滿足以下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對於行政訴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事項有哪些

行政訴訟法 規定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事項提起的訴訟 一 國防 外交等國家行為 二 行政法規 規章或者行政機關制定 釋出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 命令 三 行政機關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 任免等決定 四 法律規定由行政機關最終裁決的行政行為。行政訴訟法規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案...

在行政訴訟中,人民法院可能作出的判決時A 維持被告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的判決為什麼這個選項不對

人民法院可bai作出的判決有 du 1 具zhi體行政行為證據確鑿dao,適用專法律 法規正確屬 符合法定程式的,判決維持。2 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並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主要證據不足的 適用法律 法規錯誤的 違反法定程式的 超越職權的 濫用職權的。3 被...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案件訴訟時效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

人民法院出版社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案件訴訟時效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 一書。本書針對訴訟時效兼具理論性和實踐性的制度特點,在體例結構及內容安排上注重了理論性和實踐性的統一。為使讀者準確理解條文起草本意,正確進行司法適用,在條文釋義部分,分別從起草背景與歷史沿革 爭議觀點 比較法研究 條文起草本意 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