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同工同酬的規定,勞動法規定的同工同酬是真的嗎

2021-08-16 04:16:22 字數 5348 閱讀 1356

1樓:打下大蝦的大俠

一、同工同酬是按勞分配嗎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單位對於技術和勞動熟練程度相同的勞動者在從事同種工作時,不分性別、年齡、民族、區域等差別,只要提供相同的勞動量,就獲得相同的勞動報酬。

同工同酬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一)是勞動者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相同;

(二)是在相同的工作崗位上付出了與別人同樣的勞動工作量;

(三)是同樣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業績。

一般而言,同工同酬的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男女同工同酬。在勞動報酬分配上的性別歧視由來已久,而且難以**;

第二,不同種族、民族、身份的人同工同酬。直至今天,某些國家和地區也還存在這種分配歧視。我國自解放以來,基本消除了這種歧視現象;

第三,地區、行業、部門間的同工同酬。

由於各地的經濟水平與生活水平差異很大,各個行業、部門的特點也都有所不同,因此,存在著地區、行業、部門間「同工不同酬」的現象;

第四,企業內部的同工同酬。這是同工同酬中最重要的內容。在同一企業中從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勞動且取得相同勞動業績的勞動者,有權利獲得同等的勞動報酬。

2、按勞分配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中以勞動為尺度分配個人消費品(在商品經濟中表現為貨幣收入)的分配方式。它的主要內容包括:

1、個人消費品的分配只能以勞動為尺度,而不能以生產資料的佔有狀況和其他條件為尺度;

2、每個勞動者應分配的個人收入的多少,取決於他為社會提供的勞動進行必要的扣除之後為個人勞動部份的多少,多勞多得,少勞少得;

3、隨著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和生產的發展,勞動者能夠分到的消費品也將增加。按勞分配執行的是一種等量勞動相交換的原則。

綜上,同工同酬不是按勞分配,它們是不同的兩個概念,同工同酬是要求不分性別、種族等差別分配工資,而按勞分配則是多勞多得,做得的勞動量越多,收穫就越多。這個兩個只存在交集,但不同一個意思。

二、《勞動合同法》對同工同酬的相關規定

1、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本條是關於一個月寬限期內勞動報酬應當如何確定的規定。《勞動合同法》允許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為解決在這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有關勞動報酬約定不明的問題,本條作了相應規定。本條專門針對用人單位已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內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情形所作的規定。

本法第十條規定,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能在建立勞動關係之前或者同時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那麼有關勞動報酬的事項就可以在書面勞動合同中規定。規定不明的,適用本法第十八條的規定。

用人單位也有可能在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一個月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那麼在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期間,如果雙方對勞動報酬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如果約定不明的,應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作規定的,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實行同工同酬。

當然,同工同酬是一個原則,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即使是同一工作崗位的勞動者,也有資歷、能力、經驗等方面的差異,勞動報酬有一些差別,只要大體相同,也不違反同工同酬原則。

2、第十八條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本條是關於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如何解決的規定。根據本條的規定,勞動報酬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應當按照:

①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重新協商;

②適用集體合同的規定;

③按照同工同酬原則規定進行處理。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用人單位立當對勞動者實行同工同酬。目前,我國的集體合同制度不發達,多數企業沒有集體合同,行業性和區域性集體合同也很少;或是雖然有集體合同但其中並沒有關於勞動報酬的約定,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在確定勞動報酬時應當遵循同工同酬原則。

3、第六十三條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本條規定了被派遣勞動者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享有同工同酬的權利。目前,勞務派遣領域中對勞務派遣工進行身份歧視的問題比較突出,集中體現為勞務派遣工與正式工之間雖從事相同的工作但工資待遇相差較大。有的企業中勞務派遣工與正式工的基本工資相差30%-40%。

在繳納社會保險費方面,勞務派遣工工與正式工也有差別,正式工的社會保險是按照公司上年度平均工資的標準繳納的,而勞務派遣工的社會保險是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繳納的。有的用工單位是將勞務派遣工的工資待遇遇和勞務派遣單位的管理費一併交給勞務派遣單位,再由勞務派遣單位根據自己的薪酬制度確定勞務派遣工的工資待遇,因此,對於用工單位而言,無法做到勞務派遣工與正式工的同工同酬。用工單位大量使用派遣員工,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派遣員工工資水平較低,且沒有正式員工的福利,使人工成本大大降低。

因此,勞動合同法規定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這不僅是一個法律問題,也是一個社會問題。

同工同酬的提出,鼓舞了廣大工作者的積極性,也是我國薪酬制度進步的一種表現,但在實際落實情況來看,還是存在這較大的問題。還是很多企業存在招收只招男或女,還有編制員工和合同制員工的收入和保障相差甚遠。

2樓:仰格

送法雖然規定了同工同酬,但是在現實生活當中,這種情況下基本不存在。

勞動法規定的同工同酬是真的嗎

3樓:簡簡單單

1、新勞動法的同工同酬實施了。

2、《勞動合同法》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六十三條 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4樓:匿名使用者

真是真的就是不執行而已

5樓:四皇香克斯時代

扯淡!沒有實施好嗎?實施了那還得了,合同工和正式工還有臨時工工資全部都一樣那還不鬧翻天!

《勞動合同法》第63條規定的「同工同酬」應該為:

6樓:哎喲

為對被派遣勞動

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

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和與用工單位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載明或者約定的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的勞動報酬應當符合前款規定。

7樓:知英人力

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

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勞務派遣單位(用人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和與用工單位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載明或者約定的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的勞動報酬應當符合前款規定。

在司法實踐中,同工同酬的標準很難界定,一般來說,是在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大前提下進行合理確定。

8樓:匿名使用者

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單位對於技術和勞動熟練程度相同的勞動者在從事同種工作時,不分性別、年網友亟盼同工同酬齡、民族、區域等差別,只要提供相同的勞動量,就獲得相同的勞動報酬。 同工同酬體現著兩個價值取向:確保貫徹按勞分配這個大原則,即付出了同等的勞動應得到同等的勞動報酬。

9樓:上海法律律師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你們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如 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檔案記錄。

其次,確認勞動關係後,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補發工資。

第三,單位應當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否則應當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作為代通金。

第四,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五,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經濟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的兩倍。

第六,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祝福!

新勞動法同工同酬如何規定

10樓:百度文庫精選

內容來自使用者:上品網路科技****

11樓:正義網友

你還信廢紙

一樣的勞動法,

沒看現在幹

活的都是臨時

工,正式的

都不幹活拿高

工資,會想出

各種各稱和理由來

新的勞動法中的同工同酬是必須執行嗎?反之會犯法嗎?

12樓:關鍵他是我孫子

勞動法中的同工同酬必須執行。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如果企業沒有執行同工同酬的規定,勞動者可以採取以下的措施要求有關部門對企業進行處罰:

一、與單位協商解決或將意見公會。

二、將情況反映給單位所在地的勞動行政部門。

三、如果你的利益受損可以進行勞動仲裁。

四、如果單位非法用工涉嫌觸犯刑法可以向當地公安局反映。

具體的處罰結果需要依據企業在執行過程中的實際情況來考慮。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六條規定: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單位對於技術和勞動熟練程度相同的勞動者在從事同種工作時,不分性別、年齡、民族、區域等差別,只要提供相同的勞動量,就獲得相同的勞動報酬。同工同酬體現著兩個價值取向:

確保貫徹按勞分配這個大原則,即付出了同等的勞動應得到同等的勞動報酬。

13樓:匿名使用者

公務員受《公務員法》調節,事業編受《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管理條例》調節,勞動合同人員(合同制人員與勞務派遣人員)受《勞動法》調節,同一個法律體系下的才能同工同酬,也就是說《勞動法》要求的與正式人員同工同酬,指的是合同制人員與勞務派遣人員的同工同酬,你想一下,在企業裡因為沒有編制不編制的說法,所以勞動法裡指的正式人員,指的就是合同制人員,這種直接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

《勞動法》的前提是勞動合同,只要簽訂勞動合同的才遵循這個法律,公務員不籤合同,事業單位籤聘用合同,與勞動合同也不是一個體系的。所以同工同酬找不到依據和參照。

而且要不同工還不容易麼,單位可以找出n個理由說你們不同工。

關於同工同酬的範圍,勞動法中同工同酬裡的 酬 都包括什麼待遇

同工同酬 來,是比較而言源,你這不屬於同bai工同酬。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du法 第zhi四十六條規定 工資分配應dao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 同工同酬 同工同酬的內容包括 1 男女同工同酬。在勞動報酬分配上的性別歧視由來已久,而且難以 2 不同種族 民族 身份的人同工同酬。3 地區 行業 部門間的...

勞動法怎么規定的,勞動法怎麼規定的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你們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如 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檔案記錄。其次,確認勞動關係後,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補發工資。第三,單位應當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否則應當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作為代通金。第四,不簽訂書面勞動合...

勞動法規定的應發工資是多少,最新勞動法規定的應發工資是多少

勞動者應發工資由雙方按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和同工同酬原則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根據 勞動法 第四十六條 四十七條 四十八條和 勞動合同法 第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資保護制度,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工資分配形式和水平。不同經濟水平地區,不同用人單位工資水平和分配形式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