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現在我要辭職,但是老闆各種理由扣工資

2021-06-02 09:36:02 字數 904 閱讀 5597

1樓:匿名使用者

1、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

2、未簽訂勞動合同,一般都不會繳納社保保險,因為社保經辦機構在辦理社保時,都需要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合同備案的;沒有繳納社保,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3、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經濟補償金和補繳社保,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逾期不支付的,加付賠償金;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4、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

(二)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三)解除勞動合同未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2樓:韓全啟律師

1、剋扣工資的,可以到勞動部門的保障監察大隊投訴,也可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2、僅供參考。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反映。

未轉正,但簽訂了勞動合同,現在想要辭職,3天可以走嗎 公司要求月離職,不然要扣月工資

如果還在你合同約定的試用期內,那麼提前3天辭職就行。不需要一個月。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簽了勞動合同的都要一個月咯!3天一般都是實習生的!你是試用期內的吧?那提前3天就行!你們的勞...

工作五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現在單位要解散,解聘我我該怎麼

用人單位必須支付相應的工資,但是考慮到自5月份開始並沒有實際工作,相應的工資支付也將會受到影響。用人單位一直不籤勞動合同,自第二年開始自動視為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你在單位工作已近5年,但是不到4年半的時候停止實際工作的。則用人單位應當賠償你9 10個月的工資作為賠償金。你應當自解除勞動關係1年...

我進廠月了,單位沒有與我們簽訂勞動合同,現在我想辭職,用人單位以每月只能批員工離職為由不批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解決問題有所幫助,勞動案件可以hi我!1 用人單位違法在先,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 經濟補償金 加班工資及拖欠的工資 押金等 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2 關鍵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 工作證或工作牌 最好蓋有公章 工資卡 工資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