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另一半沒有感情了連夫妻生活都沒有了,一方要一方不想,這樣本該離婚的,可是有一孩子才幾個月大。現在

2021-03-28 05:48:58 字數 6428 閱讀 9297

1樓:胡小胖

坐下來談談,儘量各退一步,為了孩子,但如果還是跟現在一樣的話建議離婚或分居一段時間冷靜冷靜,畢竟離婚孩子受苦

2樓:您有一個新資訊

離了吧,長痛不如短痛,兩個人不和其實在一起你影響孩子的成長

3樓:龍之行

婚姻不能視同兒戲,感情是可以再培養的,假如你再找一個,同樣還是會遇到類似的問題,倆人相遇是緣分,能夠走到一起相結合實屬非常不易,磕磕碰碰的事也難免,相互之間應該包容、理解、豁達一些才能化解矛盾,祝幸福

4樓:匿名使用者

還年輕,既然沒有感情了就別勉強了,現在離婚太多了

5樓:op熾天使

你們性福是幸福~孩子幸福也要考慮~!你們可以重新培養感情!

6樓:聆秋沐月

雖然說是君子**之美,但哀大莫過於心死!既然沒有感情可言了,再在一起也沒什麼意思了,更何況孩子還小,再找個能疼愛你和你孩子的吧!

7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性福的婚姻還不如散,但為孩子兩人坐下來好好談找出**解決

8樓:馬竹青

也許你們有什麼誤會吧

9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相親閃婚的問題,肯定是你心裡有人一直放不下,或者說你老公從來就沒有真正的走進過你的心裡。所以才會有這種陌生人的感覺。

10樓:熊全琳和秦磊哦

分開一段時間,大家靜靜再說

11樓:夕染千瑩

婚姻是靠愛情來奠基的

12樓:一生無悔

快刀展亂麻,早晚要結束,不如早早解脫

13樓:奈頡

最近也相親,也好怕這樣!

對老公已經沒有感情了,為了孩子沒有離婚,但是不想再跟他過夫妻生活了,應該怎麼辦?分居?

14樓:愛喝粥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是指協議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是指訴訟離婚。

15樓:萬能上帝

如果說為了孩子勉強讓這個家庭完整的話,你不過夫妻生活怎麼可能啊?那你允許他出去找嗎?對不對?

如果他出去找了,那你覺得你們的家庭還算是完整的嗎?所以說有時候雖然說兩個人太熟悉了,跟左手和右手一樣那麼熟悉,但是大家都是大人了,都是成年人,都是有需要的,這樣對家庭的和諧有影響的。所以你們現在的情況是,要麼你委屈一下自己,跟他過生活,而且要說服自己打,心裡慢慢去接受他,要麼你允許他到外面去找。

16樓:大基地23人

你的人生不是有了孩子就是結束了的吧

我想告訴你,孩子只是你人生中一個小插曲而已孩子很重要,你要負責仁,但不是要放棄你的人生啊我建議不要跟你的孩子面前做出夫妻感情不好的樣子,而是要好好讓孩子理解,父母離婚不是壞的,就算離婚了,一樣愛他

17樓:雷石律所崔應祥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離婚訴訟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18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溝通,找出問題所在,出現這種問題肯定是有原因的

19樓:愛了嗎

如果不想離婚,分床睡

20樓:匿名使用者

2023年度全國少兒節目精品及動畫精品——優秀動畫片特等獎

我覺得夫妻之間有一方對另一方沒有感情了,就應該離婚,特別是兩方都沒有感情了就更需要離婚,女人沒必要

21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婚姻更多的是責任與親情,如果實在沒辦法忍受了可以選擇離婚

22樓:匿名使用者

這有什麼啊,離婚呀,都沒感情了變心了還在一起幹嘛,不要說什麼為了孩子著想,有時候孩子根本不用你們打著為他好的旗號在一起,當你們沒有感情更甚者變心的時候,這時候伴隨著出軌,吵架,家暴,冷暴力,這些對孩子的影響更重,很大一部分犯罪者小時候父母都有家暴吵架的情況的。

23樓:雪月

現實處理起來沒那麼幹脆

24樓:百度使用者

那如你所說離婚了,孩子就有愛了嗎?繼父母給的是什麼樣的愛你懂麼?

25樓:匿名使用者

親愛的朋友,其實當你真的離婚後,你會明白單親家庭對孩子的傷害有多大,我們其實不可以太自私的,我就是個單親媽媽,我的身邊有很多單親家庭,真的沒有之前想的會過的幸福

26樓:劍津人

理是這個裡,事卻不是這個事,試問哪有沒有感情的夫妻?

27樓:萌庫裡裡裡

自私的想法,你能保證和別人在一起會幸福?為了孩子不能離

28樓:匿名使用者

對!但是受傷的是孩子

29樓:百度使用者

說是這樣說?離婚不亞於脫一層皮

30樓:葉子

我也這樣覺得,你離婚了嗎

31樓:天蠍出現

感情沒了應該離婚嗎?不可否認,結束一段婚姻確實需要很大的勇氣

32樓:一手貨源號基地

對的,要是真是雙方都沒有感情了,離了也挺好的,生活中有很多離婚後再婚也過得非常幸福的!不離對孩子也未必好!我以前也是覺得就算夫妻沒有感情了為了孩子不能離,但是事實證明,這並不是最正確的!

單方不想過了沒感情了,要離婚可是另一方不肯離怎麼辦

33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一般去離婚,民政局都會好言相勸。除非含家暴等情況才可提起訴訟直接離。

如果是隻是沒感情,沒有一起生活,三年一滿,才可提起離婚。

34樓:匿名使用者

愛情的新

鮮感過去了,就回到了柴米油鹽的平淡生活,你應該正視這些,為什麼離婚?如果只是新鮮感沒了,說不出其他的原因,不應該離婚的,不知道你多大了,但人有幾個婚可以離,有幾年的青春,離了婚還能找到一個你愛他而她愛你的人嗎??

夫妻兩個人有什麼不能講的,不能溝通的,死要面子活受罪。

如果兩個人之間已經沒了感情,有一方不離又不過怎麼辦

3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兩個人之間沒有了感情,一方不離又不想過就這麼拖累著彼此,這簡直就是一種受罪。愛是相互尊重和理解,如果沒有了感情,你們應該好好溝通解決,如果不想離婚分手,就要彼此信任和理解包容,改變以前的自己,重新好好過日子。如果實在沒感情又不想過了,那就好好溝通解決,彼此放手,解脫自己也是解脫對方,放手也許對雙方都是海寬天空。

36樓:匿名使用者

就是有些人就是不想離,想拖著你。這種可以向法院起訴。建議起訴前先蒐集感情已破裂的證據。

離婚糾紛涉及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各方面法律問題。分居一定時間法院就會判離。另一方不離又不過可能是對方有什麼要求你沒達到。

如果對方要求不過分,可以考慮答應,拖著對大家身心都是傷害。或者是對方的錯,但是對方只是暫時不想和你呆在一起,想在外面玩夠了在回來,這種情況堅決起訴,不給對方機會。讓自己早曰從痛苦中解脫出來。

拿起法律**,早曰成為婚姻的自由人,不要再為無愛的婚姻痛苦。

37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先找個律師諮詢明白離婚步驟,然後再去法院起訴離婚,像你們這種感情已經沒有了還拖著不離在一起過日子還有什麼意思呢?兩個人在一起生活要互相理解愛護寬容才能幸福快樂,夫妻之間沒有感情在生活一起就沒有幸福快樂可言了

38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是兩個人的事,名存實忘的婚姻對每個人都是一種折磨。這種沒有意義的婚姻關係趁早結束為好。一方不離又不過了那就和他或(她)好好溝通一下,告訴對方這樣對誰都沒有好處,離了大家都自由了,都可以開始自己新的生活,大家可以是朋友的,再不行就起訴離婚吧。

39樓:

如果兩個人之間沒了感情,有一方不離又不過,該怎麼辦?我覺得兩個人彼此之間,應該坐下來靜下心來。好的協商下來能夠走在一起,畢竟不容易說明有緣,但是不能相處,不能長久,說明就無份。

有緣又有份那畢竟是好事,但是有緣無份,那麼我們就要學會放手。如果有緣無份,確實拉著對方不放手,那是對彼此的一種折磨,更是對孩子的一種傷害,我覺得,如果一方沒有了感情,那還是好聚好散吧。

40樓:匿名使用者

分開阿 這種沒必要再一起 糾纏沒意思 裡不過就找律師 拖著只會越來越糟剛 早早結束 雙方都能有新的生活 人生不一定要一直有人陪伴 好好談談吧

41樓:唉么喂小炮哥

你只要有足夠的證據,就可以強制離婚的。

去法院起訴,申訴,找街道辦調解,辦法多的是。

42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求助他最要好的朋友去勸解,或者求助法律,去法院起訴,已經沒有感情了,就放對方一馬,也給自己一個從新開始的機會,畢竟這不是生活的全部。

43樓:匿名使用者

兩人之間的感情是慢慢培養的,剛開始可能激情四射,慢慢趨於平淡,這是正常的婚姻生活,平平淡淡才是真,別動不動就談離婚,假如你離婚了,下一任婚姻也會經歷這種情況的,所以我希望你想辦法和對方把生活過得有滋味點的,夫妻只要互相包容,互相體諒,就能和睦相處下去了,祝你幸福

44樓:匿名使用者

人與人之間全靠感情維繫(包括朋友之間)更何況是愛人之間更需要感情。如果沒有了感情,兩個人在一起還有啥意思哪?!沒有了感情不如趁早分開。

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分開,另外一方只能選擇法院起訴,分居三年後,有法院判決離婚,這是法律規定的。希望你能幸福!

45樓:匿名使用者

兩個人之間己經沒了感情,因為感情是很複雜的,隨著處在一起時間長了,再好的感情已經變成親情了,變成家人了,不會一直停在談戀愛時的感情,上一代的長輩一般多不會去離婚,即使沒了愛情,也就將就著,想給孩子和自己有個完整的家,但現在離婚率是很高的。現在年青人不會將就,決得沒感情了就離,強扭的瓜不甜,所以對離婚也不覺得怪了,你要冷靜下來仔細想想,離和不離那個佔了優勢。這關係到你下輩子的幸福,請慎重孝慮。

46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沒有感情了還是及早選擇分手的好,相互拖著對誰都不利。遇到這種情況,兩個人要坐下來好好談談,商量一個最好的解決方法,分開了如果有孩子還是會有往來的。夫妻一場,不要變成仇人。

47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是因為彼此相愛才結合在一起,如果兩個人的感情消磨殆盡,變成了名存實忘的婚姻,那對每個人都是一種折磨。這種毫無意義的婚姻關係還是趁早結束為好。如果另一方不離又不好好的過,那不如告訴對方,如此拖延下去對誰都沒有好處,不如離了,給各自一個自由,這樣兩個人都可以開始自己新的生活,不做夫妻仍可以做朋友呀!

如果行不通那就只有一條路可走了,向法院起訴離婚了。

48樓:匿名使用者

不知你們有多大,是年輕?還是中老年。如年輕一方不談婚姻,天天回家,你可以找朋友幫忙與他談談,從他嘴裡說沒感情,那你們可以協商離婚。

如是中老年你們都沒出軌,天天生活在一起,平平淡淡的就這麼過下去吧。離婚對誰都不好,兒女沒臉。如有原則的問題,必須離婚。

49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夫妻,你把沙子攥得越緊,但是漏得越多,與妻折磨,不如放手,給彼此一個空間。也許你會在下一站遇到一個更好的愛情,如果還有愛,那麼就應該讓對方快樂,風雨過後,彩虹更加絢麗。

50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分居一定時間法院就會

判離。另一方不離又不過可能是對方有什麼要求你沒達到。如果對方要求不過分,可以考慮答應,拖著對大家身心都是傷害。

或者是對方的錯,但是對方只是暫時不想和你呆在一起,想在外面玩夠了在回來,這種情況堅決起訴,不給對方機會。讓自己早曰從痛苦中解脫出來。

51樓:匿名使用者

那是什麼原因導致他不離,是不是你們雙方在協議的時候沒有達到他的要求,所以想一直耗下去。都說一日夫妻百日恩,如果兩個人在一起真的沒感情了,與其相互折磨,還不如好聚好散,你找他靜下心來好好談談,不管是誰的錯到了這一步也沒辦法,能補償就補償一點,祝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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