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一、根據《工傷認定辦法》規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認定決定包括工傷或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和不屬於工傷或不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二、工傷傷殘等級鑑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2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工傷鑑定多久出結論
3樓:姜超
工傷鑑定一般在60日之內出鑑定結果,必要時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是通過對乙個人從事體力工作的能力的鑑定,確定其勞動能力明腔正喪失的程度。勞動能力的喪失可分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圓談條例》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激悔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工傷鑑定多長時間出最終結論
4樓:李顯詩
法律分析:工傷鑑定一般在60日之內出鑑定結果,必要時可以延長30日。申請鑑定的單位坦橘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賣虧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讓配團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工傷鑑定一般需要多久可以出結論?
5樓:網友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6樓:網友
發生之日起乙個月內申請工傷鑑定。
7樓:網友
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你指的是哪乙個?
工傷鑑定多久出來最終結論
8樓:法妞問答**諮詢
工傷鑑定一般在60日之內出鑑定結果。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
第二款,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工傷鑑定後勞動仲裁期限多長時間
不能一概而論,需要結合具體侍空情況分析。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自組成仲裁庭之日起日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報仲裁委員會批准,可以適當延期,但是延長的期限不超過日。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
我在工地受工傷,多長時間可以工傷鑑定
第。一 僱傭你的如果是個人,你們之間則是僱傭關係,如果因此受傷,則屬於提供勞務者受害糾紛。第。二 如果僱傭你的是單位,則形成勞動關係。工傷鑑定提出的時間,一般是字傷害發生之日起年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發生後,儘快到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認定成功後,會通知你何時做鑑定的。出院...
昌吉州工傷內固定術多長時間鑑定,關於工傷傷殘鑑定內固定手術有沒有標準
1.現行的 工傷保險條例 及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 對勞動能力鑑定 工傷傷殘等級鑑定 並沒有明確的時間上的規定。2.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 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 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3.工傷職工需要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