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結婚證但舉行了結婚儀式現在我是男方要提出分開女方要損失費我要給嗎?不給的話受法律保護嗎

2023-01-19 02:00:03 字數 3852 閱讀 4048

1樓:江紫豪

即便領了結婚證,法律上沒有青春損失費的說法。至於家電問題,首先看是誰購置的?如果是女方買的,當然應當返還給她,這是她的個人財產;如果是男方的錢購買的,但為了分手順利,也為了減少對女方的傷害或做一種心理上的安慰,在你自願的情況下,可以給她。

當然,這種情況下,嚴格法律意義上,女方沒有要求給付財產的權利的。這就看你的姿態和處理方法了。如果你堅持不給,她又不願意的話,最好找相關調解部門做調解。

2樓:匿名使用者

1、法律上是沒有結婚的,如果是你的東西則不用還給她,如果是她的東西你就給她,要能證明是誰的,比如發票、收據等

2、從道德上講,為了避免她的糾纏,可以適當給一些補償

3樓:3阿斯頓法國紅

從道德上講,為了避免她的糾纏,可以適當給一些補償

4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你倆在法律上沒結婚。 其他的自己處理好就是了。

5樓:草民學法

1、男女雙方未按照婚姻法第八條的規定,辦理結婚登記,即便辦理民俗婚禮,亦不屬於合法夫妻,不應具備夫妻之間的權利與義務,此種情形下雙方同居,應屬於非法同居關係。

2、對於法律認可不辦結婚證,在一起同居亦具備夫妻權利與義務關係的情形,

只有是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管理登記條例》公佈之前同居,符合實質婚姻構成要件的,才會按照事實婚姻處理。否則未辦理結婚證,一律屬於非法同居。

3、男女雙方非法同居,雙方應屬於自願發生性關係。男方不必為此承擔任何刑事或民事的賠償責任。女方索要的青春損失費主張,更毫無法律依據可言,不會得到法律的支援

4、關於男女雙方非法同居期間所取得的共同財產劃分問題,雙方可以進行交涉,交涉未果訴訟解決,人民法院會依法受理,並作出最大限度的平衡雙方權利的調解、判決或裁定。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8條

司法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1》5條

司法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2》1條

沒領結婚證舉行儀式目前女方懷孕男方要求分開,我該怎麼辦

6樓:匿名使用者

舉行過儀式也算結婚。你要維護自己權益,叫你走,你就走麼?保護好自己。對於懷孕的女人都不放過,這個老公不要也罷,但是拿回屬於自己的東西,自己走。

7樓:夜歌丶輕語

分了吧,把孩子拿掉,不然你一個單身母親很難過。男人多的是,沒必要一棵樹上吊死。

舉行儀式沒領結婚證男方提出離婚並要求退還彩禮,男方應給女方什麼補償

8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上除非男方自願,否則無需給女方任何賠償

因為你們的關係在法律上不是夫妻,只是情侶,情侶關係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農村只舉行了儀式,沒領結婚證,彩禮及其他付給女方的錢該退還嗎?

9樓:

在哪個還沒辦結婚證之前給的1.5萬彩禮及價值6000元的金項鍊,耳環,戒指 能還 可是別的希望不大!應為那些是結婚的!沒辦理結婚證所以要還!可是哪個贏的機會小點1

10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婚姻法雖然沒有規定彩禮,但彩禮是普遍存在的社會現象。關於彩禮發生糾紛應當如何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下稱《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司法實踐中,解決彩禮糾紛應當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彩禮的性質。這種以結婚為目的、婚前給付彩禮的行為,到底是一種什麼性質?理論界和實務界一直存在爭議,無法達成共識。

筆者認為,彩禮具有目的性、現實性和無奈性。彩禮的目的性是指給付彩禮的結果是以男方達到結婚的目的,未達結婚目的的,彩禮應當返還;已達結婚目的的,原則上不返還。彩禮的現實性是指廣大農村要求與給付彩禮的現象比比皆是,非常普遍。

彩禮的無奈性是指彩禮的給付往往迫於當地**及社會壓力而不得不給。完全自願給付且無任何附加條件的屬於一般贈與行為。

2、解決彩禮糾紛時應遵循的原則。決定彩禮是否返還,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係為主要判斷依據。給付彩禮後未締結婚姻關係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如果已結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一些特殊情形除外);問題是按照習俗舉辦了結婚儀式且已同居但沒有領取結婚證書的,解除同居時彩禮是否返還?

舉行了儀式,沒領結婚證,彩禮怎麼退還?請專家解答!

11樓:匿名使用者

我有個親戚也是舉行了儀式但是沒領結婚證,現在人家男方對女方不理不睬,都不知道該怎麼辦?哎,可憐的人們

12樓:匿名使用者

非常同情你的情況,但是你的官司很難打贏。

1、雖然你們辦了結婚儀式,但沒有領取結婚證法律上不承認為夫妻,也不存在事實婚姻。

2、你們家收取的彩禮錢如果雙方認可,且有憑據,要退回男方。

3、農村的風俗習慣是認可結婚儀式的,但與法律相悖。法律也不會考慮你的名譽問題,因為名譽是雙方都有的。

4、吸取教訓,今後要慎重處理婚姻大事,不再吃虧。

5、多參與社會活動,多瞭解生活常識,在日常生活中適當接觸男同胞,瞭解他們,特別是找到你中意的白馬王子,那時你就不會懼怕男人了。

你好,兩個人領了結婚證二年多了,可是沒有舉行婚禮儀式也沒同居過,女方不願和男方結婚了,請問怎麼解決

13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過不到一起,那就離婚,雖無夫妻之實,領了結婚證法律上就是夫妻,離過婚的人怎麼講都不太好。

14樓:天空沒蜻

對方要同意,你倆就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帶身份證、結婚證、戶口去你倆任何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都可以。

對方要不同意,你可以去法院起訴離婚。

帶身份證、結婚證、戶口、起訴狀去對方戶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訴。法院會先調解。

若有彩禮,需要退還給男方。

你們沒有共同生活,基本不存在共同財產的問題。也不存在誰賠償誰的問題。

15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知道還是第一次聽說,當初幹嘛還要領證啊?

16樓:匿名使用者

雖然你倆沒舉行結婚儀式,但已領結婚證,若女方不願和男方結婚,需要雙方辦理離婚手續。

1.可以到民政部門申請領取離婚證。

2.達不成離婚協議,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

《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17樓:

那就好聚好散吧,你這個情況本來也很奇怪啊

肯定還有一些,其他原因的

要不然一開始怎麼會領證

後來怎麼會,又是這個樣子

如果,沒什麼,那就好聚好散吧

俗話說,強扭的瓜不甜

舉行了儀式沒領結婚證婚後男方打女方,現在男方起訴女方問女方要彩禮錢和他們家結婚所用的錢,女方該怎麼

18樓:趙輝煌律師

如果你說的是事實,那麼起訴也不會支援的。你們沒有結婚登記,說明你們只是同居關係,不是夫妻關係。

19樓:殳豔利

那就不用還啦,你可以要你的青春損失費呀,走法律程式,一個女孩解決這個問題很容易呀,不用反一分錢

我辦了結婚登記,還沒有舉行結婚儀式沒住一起。合不來,拿結婚證是為了在公司申請房子,他說得退他娉禮錢

這種做法本身就是不道德的。你本來就利用人家得了房子了,就等於欠人家一分人情。聘禮是人家家裡人為了你們結婚出的錢,現在你們沒有辦喜筵,你也沒有盡過做妻子的義務,使你對不起人家,不僅要退還禮金,還要跟別人道歉。你這種人太不要臉了,社會的敗類。居然還有人說你做的對,真是好壞不分 如果只是單純的合不來,你應...

領了結婚證沒有辦儀式,丈母孃不讓倆人住在一起 如何搞定丈母孃

領證了,就是合法婚姻了。你們要住丈母孃家嗎?有自己的房子就直接住了,還搞定什麼?不過,辦儀式不難的話,就辦了吧。以後和丈母孃好相處。夫妻生活對女人有多重要 夫妻生活一般幾天一次?如果僅僅從生理上來獎,那麼無論男女,無論年齡大小,在產生性興奮時,只要不是勉強的,又沒有什麼不舒適的感覺,那麼就可以過性生...

女方家不給戶口本,領不了結婚證。沒有結婚證孩子怎麼上戶口

沒有辦理結婚證,屬於非婚生育子女,國家對於非婚子女申報戶籍有專門規定。關於解決無戶口人員 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 國辦發 2015 96號 二 依法為無戶口人員登記常住戶口 一 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無戶口人員。政策外生育 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憑 出生醫學證明 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