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山林問題,農村土地山林問題

2022-10-19 18:53:02 字數 4541 閱讀 2801

1樓:鍾雅涵

工業廢渣 工業廢渣是指在工業生產中,排放出的有毒的、易燃的、有腐蝕性的、傳染疾病的、有化學反應性的以及其他有害的固體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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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毒廢物。對任何一類特定的遺傳活動測定呈陽性反應的;對生活蓄積的潛在性試驗呈陽性結果的;超過「特定化學制劑表列」中規定的含量的;根據所選用的分析方法或生物監測方法,超過所規定濃度的廢物。

(2)易燃廢物。含燃點低於60℃的液體廢棄物;在物理因素作用下,容易**的含液體和氣體的廢棄物;在點火時劇烈燃燒,易引**災的和含氧化劑的廢棄物等。

(3)有腐蝕性的廢物。含水廢棄物、不含水但加入等量水後浸出液的ph值為3以下或12以上的廢棄物:最低溫度為55℃時,對鋼製品的腐蝕深度大於0.64cm/a的廢棄物。

(4)能傳染疾病的廢物。醫院或獸醫院未經消毒排出的含有病原體的和含致病性生物的汙泥等。

(5)有化學反應性的廢物。容易引起激烈化學反應但不**的、易與水激烈反應可形成**性混合物的;與水混合時釋放有毒煙霧的;在有強烈起始源(加熱或和水作用)產生**性或**性反應的;在常溫常壓下,可能引起**性反應或分解的;屬於a級或b級的炸藥(包括引火物質、自動聚合物和各種氧化劑)等。

2樓:秦貴良

可以跟化工廠協商,每年要一定數目的經濟補償

關於農村土地 山林繼承的問題

3樓:

建議直接到當地派出所戶籍科辦理。

4樓:夏如秋楓

繼承只能發生在被繼承人死亡之後,如果母親死亡的話,兒子有權繼承其母親所在農戶對林地的承包經營權(只能繼承未到期的承包經營權,而不是所有權,因為我國農村土地為集體所有;除林地外,其他土地的承包經營權不能繼承,這是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特別規定),如果母親還活著,那麼兒子無法繼承.

農村山林繼承問題

5樓:巧米樂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第五十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該承包人死亡,其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在承包期內,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從這兩條可以得出我國對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的是有區別的繼承製度:

1、在耕地與草地的家庭承包當中,承包經營不發生繼承問題,只有對承包期間所取得的收益,才可以作為遺產繼承。這裡暗含的原因是家庭承包強調的是福利性及生活保障,且一般週期較短,如允許繼承,將會對本集體經濟組織其他成員造成損害。如前所述,家庭承包是集體經濟組織內部人人有份的、以「戶」為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承包的。

故當承包期內承包戶的家庭成員之一死亡的,如果承包戶還在,承包地由戶內的其他家庭成員繼續耕種,不發生繼承的問題;但當承包戶的家庭成員死亡,造成承包經營的家庭消亡,如該戶只有一人,或者該戶頭上的成員全部死亡,這種情形下為避免已有承包地的承包方的繼承人因繼承而獲得兩份承包地,故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精神,承包關係終止,由發包方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2、林地承包中,承包人死亡的,繼承人享有繼續承包經營權。允許林地繼承,主要是考慮到林地的承包經營與耕地、草地的承包經營相比有其特殊性。林地承包的期限與收益週期均較長,投資大,風險大,如不允許林地繼承,很難使前一承包方在其死亡時獲得因履行合同所獲得的收益,不利於調動承包人的積極性,還可能出現濫砍濫伐,破壞生態環境的情況,也易導致發包方與繼承承包人之間的矛盾,不利於社會的穩定。

當然,此時繼承人對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的繼承以承包合同在承包期限為前提。對於那些另享有林地承包經營權,或者是在另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落戶,或是取得了城市戶口、在城市就業的繼承人,在承包期內,都有權繼承,即繼承人不限於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需要注意的是,同耕地和草地一樣,集體經濟組織內部人人有份的林地承包也是以戶為生產經營單位的,家庭中部分成員死亡的,也不發生繼承的問題,應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員繼續承包。

6樓:

山林地的承包人全戶消亡,戶口不在本村集體的女兒能分得山林地的徵收款囉

7樓:lw豎蘭明生

林地林權證訃辦相關程續

8樓:在老君觀彈奏圓舞曲的鯨鯊

山林證是否已經過戶?兄弟三人是否已經分家?戶口簿中有幾戶?你的問題應該寫詳細點,我可以幫你回答。但是現在太籠統。

補充答案:兄弟分家了,現在父母都已過世,那麼你就是獨立出來的戶口。山林證未過戶,所以應該重新與土地行政管理部門簽訂承包合同。你應該有份。

農村林地糾紛怎麼處理

9樓:匿名使用者

農村土地糾紛問題可以走如下處理程式:當事人本著尊重歷史、尊重事實、兼顧現實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可以請求鄉**或土地管理部門進行調查處理,進行權屬確定;當事人對人民**作出的處理。

《土地管理法》第16條第3款規定:」當事人對有關人民**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擴充套件資料:

依據《土地權屬爭議調查處理辦法》:

第十三條 對申請人提出的土地權屬爭議調查處理的申請,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本辦法第十條的規定進行審查,並在收到申請書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見。

認為應當受理的,在決定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申請書副本傳送被申請人。被申請人應當在接到申請書副本之日起30日內提交答辯書和有關證據材料。逾期不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案件的處理。

認為不應當受理的,應當及時擬定不予受理建議書,報同級人民**作出不予受理決定。

當事人對不予受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同級人民**、上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交辦或者有關部門轉辦的爭議案件,按照本條有關規定審查處理。

第十四條 下列案件不作為爭議案件受理:

(一)土地侵權案件;

(二)行政區域邊界爭議案件;

(三)土地違法案件;

(四)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爭議案件;

(五)其他不作為土地權屬爭議的案件。

10樓:

親~這道題由我來回答,打字需要一點時間,還請您耐心等待一下。

11樓:匿名使用者

儘快向縣級人民**申請調處,確定土地權屬。

縱橫法律網 韋鋒律師

12樓:匿名使用者

土地確權問題先向**申請裁決

縱橫法律網 陳輝律師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按照你所列的證據情況,該地塊權屬應確給你村民小組集體所有。

理由:1、在你組與隔壁村均未能提供有效的權屬憑證的情況下,根據《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處理辦法》(林業部令第10號)第八條(三)項的規定,你組從88年至修建高速公路止對該地塊進行經營管理的事實可以作為確定該地權屬的參考憑證;2、隔壁村以「飛機勾圖把該土地勾到隔壁村的地圖中了」為由主張該地的權屬理由不充分,因為飛機勾圖並不是依法劃定的行政界限。

注:你提供的證據材料必須是真實有效!

14樓:匿名使用者

農村林地屬農村土地承包的範疇,發生糾紛的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提請村民委或鄉(鎮)人民**調解、也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願意協商、調解或提起仲裁後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一條 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等調解解決。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十二條 當事人對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農村土地,山林**意味著什麼?

15樓:胡茂銘

對山林進行登記發證,可以依法保護經營者的土地承包權和林木的所有權。

農村自己的土地和山林,自己有沒有權利私自買賣?

16樓:匿名使用者

土地買賣合同無效:一是土地不允許買賣,二是其夫非背地戶口不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其妻死後承包地應由集體收回,其夫物權處分。

土地以外的財產轉賣,視買賣的標的物而定,可能有效也可能無效

17樓:潘增飛

土地法 第七十三條 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講自己的也得分場合,和別人談論是誰家的,可以說自家的,平白無故的就說沒意思。買賣土地是違法行為,買方什麼也沒有買到

18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權利自由買賣,因為農村土地屬於國家的,但是有出租土地的權利。

農村土地拆遷問題,農村土地拆遷問題

農村土地徵收和拆遷,補償的標準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看,主要的影響因素有曲片綜合價,周邊的房價以及經濟發展水平等等 此外徵收土地或房屋的話,需要由有資格的行政機關來實施,根據法律規定是市縣人民 實施才可以。只要是農村戶口,拆遷都有賠償金,沒有房屋就不賠償房屋資金,有房屋按當地標準賠償,無房屋按照人口賠償...

農村土地產權問題,農村土地問題

如果是宅基地,您是可以這樣辦的。您要妥善儲存村委會證明。您要在與乙方的合同上寫明 1甲方是借地給乙方使用土地使用權歸甲方所有,2房子甲方使用多長時間,3超過了宅基地使用時間房子怎麼辦,4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把房屋賣給或借給他人,5乙方違約的處罰辦法。這幾條重要的一定要列上。其它您自己根據情況再寫一些...

農村土地確權和土地承包期限問題?農村土地確權是三十年不變還是要永久不變?長期不變導致按現有人口

你這思想挺奇葩,你說的不就是以前吃大鍋飯嘛,這樣做早就證明行不通了。是三十年不變。我認為死人的地應該去掉 大隊的地承包三十年,確權嗎 你要看你們村的村民答應不答應,別空想 農村土地三十年不變的政策,如老人去世,土地和糧食植補款可以收回嗎?糧食直補原則上來說是補助給種田農民的,不種田了土地可以流轉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