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確權的常見問題有哪些,農村土地確權常見問題有哪些

2021-09-01 04:07:03 字數 2379 閱讀 9574

1樓:aa微湖來客

不同型別的土地登記在登記的具體程式上是不盡相同的,但總體上土地登記應該把握以下四個環節,一是土地登記申請;二是土地權屬稽核;三是註冊登記;四是核發證書。這四個方面是土地登記中不可或缺的程式或步驟。

注意:1、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是為了穩定和完善現有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強化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物權保護,以家庭承包農戶為主要物件,由國家統一組織開展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活動;

2、作為新時期加快農村改革發展的重要基礎性工作,開展農村土地確權是依法維護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重要舉措,是推動土地規範流轉,促進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發展現代農業的客觀需要,是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徵地制度改革和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的有效途徑。

2樓:東嶽

土地確權存在問題及解決辦法

1、妥善處理機動地、經濟地、荒地等問題。凡是已納入承包地管理的,繼續作為承包地管理;未納入承包地管理的,不進行確權登記,但應按實際面積登記在冊。

2、在農村土地承包期間,農戶自行或者流轉給別人在承包地上建房、挖塘等改變農業土地用途的,仍按原來承包地面積進行確權登記,在實測面積時減去佔用面積,並進行備註。

3、承包方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應以二輪土地延包時家庭實際承包人口為基礎,家庭個別成員已死亡或戶口遷出的(如出嫁女、遷入城鎮居住、在校大學生、現役軍人等)應在備註欄標註清楚。二輪土地延包後,新增家庭成員應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一併作為共有人進行登記,並在備註欄標註。與戶主關係欄按照國家規範填寫,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等。

4、農戶之間進行承包地互換的,互換後的土地沒有糾紛,按現在土地的承包人進行確權登記。對存在糾紛的,先解決糾紛再進行登記。對以轉包、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轉的土地,按原承包轉出農戶登記,不給受轉者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其流轉關係繼續履行流轉合同約定。

5、家庭承包人戶主死亡,在這次土地登記中,應尊重承包農戶意願,作為原家庭共有人處理。

6、承包農戶家庭成員全部死亡的,其承包土地只登記不確權,暫由原負責贍養人繼續耕種、管理、收益。

7、對第二輪土地延包後,個別村民小組進行了土地調整,應按照保持穩定、尊重歷史、正視現實的原則依法妥善解決。

農村土地確權常見問題有哪些

3樓:未來法律

您好:不同型別的土地登記在登記的具體程式上是不盡相同的,但總體上土地登記應該把握以下四個環節,一是土地登記申請;二是土地權屬稽核;三是註冊登記;四是核發證書。這四個方面是土地登記中不可或缺的程式或步驟。

注意:1、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是為了穩定和完善現有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強化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物權保護,以家庭承包農戶為主要物件,由國家統一組織開展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活動;

2、作為新時期加快農村改革發展的重要基礎性工作,開展農村土地確權是依法維護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重要舉措,是推動土地規範流轉,促進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發展現代農業的客觀需要,是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徵地制度改革和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的有效途徑。

農村土地確權常見的糾紛有哪些

4樓:aa微湖來客

不同型別的土地登記在登記的具體程式上是不盡相同的,但總體上土地登記應該把握以下四個環節,一是土地登記申請;二是土地權屬稽核;三是註冊登記;四是核發證書。這四個方面是土地登記中不可或缺的程式或步驟。

注意:1、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是為了穩定和完善現有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強化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物權保護,以家庭承包農戶為主要物件,由國家統一組織開展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活動;

2、作為新時期加快農村改革發展的重要基礎性工作,開展農村土地確權是依法維護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重要舉措,是推動土地規範流轉,促進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發展現代農業的客觀需要,是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徵地制度改革和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的有效途徑。

5樓:土流集團

1、承包面積小於實際種植面積

2、承包地被依法徵用

3、無法復墾的承包地

4、被公益事業佔用的承包地

5、進行土地調整的承包地

6、因子女結婚分戶的承包農戶

7、因離婚分戶的承包戶

8、人員變動的情況的承包戶

9、主動放棄二輪承包經營權的承包戶

10、無能力種田的農戶

11、不符合分田條件的農戶

12、有家庭人員死亡的承包戶

13、代種他人承包地的承包戶

14、已承包到戶集體土地

15、採取方式流轉承包地的承包戶

16、進行綜合整治的土地

17、出現歷史遺留糾紛的土地

農村土地確權存在的主要問題有哪些?如何解決這些問題

什麼是農村土地確權和流轉,農村土地確權對農民土地流轉有什麼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 林業 畜牧業 漁業生產。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三十年。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承包經營土地的農民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

農村土地確權和土地承包期限問題?農村土地確權是三十年不變還是要永久不變?長期不變導致按現有人口

你這思想挺奇葩,你說的不就是以前吃大鍋飯嘛,這樣做早就證明行不通了。是三十年不變。我認為死人的地應該去掉 大隊的地承包三十年,確權嗎 你要看你們村的村民答應不答應,別空想 農村土地三十年不變的政策,如老人去世,土地和糧食植補款可以收回嗎?糧食直補原則上來說是補助給種田農民的,不種田了土地可以流轉給他...

關於農村土地租用的問題,關於農村土地租用及用途

你家的這種土地租賃屬於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只要原承包戶簽字認可了,而且不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租賃合同就成立生效了,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收錢的應該視為同意租賃合同。現在,有人退錢,表明這些人想解除租賃合同,這是不合法的。也就是說,在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內,該土地仍是你家的合法租用地。希望能解決您的問題。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