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自離,上個月工資會發嗎

2022-07-02 10:25:15 字數 1166 閱讀 7749

1樓:匿名使用者

企業可以暫扣工資,並要求相應的補償。

但是,必須對工資進行結算。並符合相關規定。

2樓:八八嘎嘎醬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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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發上個月工資,《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有權依照勞動合同及國家有關法律取得勞動薪酬。但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規定: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因此,上個月的工資可以要求發放,但用人單位也有權利扣除相關經濟損失。

擴充套件資料: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離職)的《勞動法》相關規定:

第三十條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工會認為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如果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勞動合同,工會有權要求重新處理;勞動者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的,工會應當依法給予支援和幫助。

第三十一條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三條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簽訂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提問我們15號發工資。如果我現在離職,不會說延遲發工資之類的吧?

回答不會。如果延遲可以去工商局舉報

提問收到,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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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更多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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