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離婚孩子怎麼判,哺乳期離婚孩子怎麼判,子女的撫養權歸誰

2022-06-02 02:25:11 字數 5215 閱讀 9187

1樓:

一般由母親撫養。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規定,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司法依據:

《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樓:正商觀察者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我打算離婚了,請問哺乳期離婚孩子歸誰

3樓:離婚律師張麗珍

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訴訟離婚。協議離婚的在離婚協議中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也就是說雙方可以就子女撫養權問題協商。如果是訴訟離婚的,雙方均主張撫養權的原則上在哺乳期的孩子由母親撫養,法律規定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如有特殊情況的,比如,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確不宜隨母親生活。

父親請求直接撫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離婚後的父母子女關係】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第四十四條 離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的,對不滿兩週歲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的原則處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父親請求直接撫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二)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確不宜隨母親生活。

4樓:法律快車

一般孩子的撫養權歸女方。對於兩週歲以下的子女,法權官一般會判決子女隨母親生活。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可判決子女隨父親生活:

一是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二是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三是因其他原因,例如母親的經濟能力、生活環境對子女成長明顯不利的,或母親對孩子有暴力行為,或者因違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親自撫養子女的等等。但需要注意的是,父親一方如果沒有充分的證據可以證明母親存在上述特殊情況時,法院肯定會將孩子判歸母親。建議女方如果想要爭取孩子撫養權,那麼應儘快與男方商議,協商不了儘快起訴,避免孩子到了兩週歲以上,喪失自己的優勢。

5樓:表絢

1、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可以判決離婚。

2、關於孩子的撫養及撫養費

對於孩子撫養問題,要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仔細確認雙方的情況後判決,但哺乳期間的孩子一般判給女方撫養,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適合小孩成長並徵求小孩本人的意見。不撫養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歲以前應當每月支付撫養費,撫養費的標準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間。如果在今後的撫養期內,一方不適合撫養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訴,要求變更小孩撫養權。

3、關於共同財產的分割

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體份額由法院裁定。一般情況,結婚後婚前彩禮作為共同財產處理,不能要求退還,如果沒有結婚,可以要求對方退還彩禮。

4、關於離婚的程式、所需證件及費用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簽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那麼應當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後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

訴訟離婚的訴訟費用如果不涉及到財產分割一般是50元,有財產分割的話,按照財產比例交費,具體可參照《訴訟收費辦法》。

哺乳期離婚孩子怎麼判,子女的撫養權歸誰

6樓:匿名使用者

哺乳期貌似是不可以離婚的,我記得以前看過,生完孩子,一年之內不能離婚,除非是女方主動提出,孩子是判給女方的。

7樓:靜觀濤聲

好不疑問 必須跟女方

8樓:張明君律師

孩子判給女方的可能性較大。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離婚與子女】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哺乳期內離婚孩子判給誰

9樓:奇農嘉嘉普

2歲以內的子女屬於哺乳期,此期間父母離婚,子女歸女方直接撫養,男方需要支付撫養費。

《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10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兩歲以內,法院一般會判給女方的。你沒有工作,如果你爸爸媽媽收入還可以且願意撫養孩子,可以向法院提供他們的工作收入證明,且他們願意撫養孩子的說明,另外你要把自己的優勢說出來,比如你學歷高,或者工作能力強之類的,證明你可以輕鬆就業,有照顧孩子的能力,這些都最好有說明實實在在的證據,不要靠嘴巴講。

不過也不要太擔心,因為兩歲以內的孩子,原則上法院都會判給女方的,除非女方是在不適合撫養。

下面有一些法條,希望對你有用:

1.《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11樓:況媚裴桐華

會傾向女方,標準以對孩子成長有利

12樓:滿楓麻雅豔

《婚姻法》第34條、第36條明確規定:

1、女方在生孩子後一年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不在此限。

2、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13樓:庾穹富曉莉

主要是看誰有經濟實力能撫養孩子,不過呢,都不知道你為什麼堅持生下來。

哺乳期離婚孩子判給誰?

14樓:襲格渠煜

哺乳期內雙方可以協議離婚,或者女方訴訟離婚,一般孩子的撫養權歸女方。對於兩週歲以下的子女,法官一般會判決子女隨母親生活。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可判決子女隨父親生活:

一是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二是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三是因其他原因,例如母親的經濟能力、生活環境對子女成長明顯不利的,或母親對孩子有暴力行為,或者因違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親自撫養子女的等等。但需要注意的是,父親一方如果沒有充分的證據可以證明母親存在上述特殊情況時,法院肯定會將孩子判歸母親。建議女方如果想要爭取孩子撫養權,那麼應儘快與男方商議,協商不了儘快起訴,避免孩子到了兩週歲以上,喪失自己的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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