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滅失的含義,法律上「滅失」的含義是什麼?

2022-03-30 15:28:28 字數 4509 閱讀 4393

1樓:濤聲海韻

法律上指物品因自然災害、被盜、遺失等原因不復存在。

我國《海商法》關於保險標的「已滅失或未滅失」規定:

《海商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訂立合同時,被保險人已經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標的已經因發生保險事故而遭受損失的,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但是有權收取保險費;保險人已經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標的已經不可能因發生保險事故而遭受損失的,被保險人有權收回已經支付的保險費。」該條對在保險標的「已滅失或未滅失」的情況下進行投保或承保所應承擔的責任作出明確規定。根據該條規定,如果被保險人在投保時不知道保險標的已經受損或滅失,在保險合同訂立後才發現保險標的已發生保險事故遭受損失,保險人則仍應負賠償責任。

因此,以上法律上對滅失的關鍵,體現在「不復存在」。

2樓:午夜學徒

法律上指物品因自然災害、被盜、遺失等原因不復存在。

3樓:王元頁

法律上指物品因自然災害、被盜、遺失等原因不復存在。

物權上指佔有的動產或不動產對於佔有人來說不復存在,包括實體消滅和喪失下落

法律上「滅失」的含義是什麼?

4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上指物品因自然災害、被盜、遺失等原因不復存在。

我國《海商法》關於保險標的「已滅失或未滅失」規定:

《海商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訂立合同時,被保險人已經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標的已經因發生保險事故而遭受損失的,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但是有權收取保險費;保險人已經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標的已經不可能因發生保險事故而遭受損失的,被保險人有權收回已經支付的保險費。」該條對在保險標的「已滅失或未滅失」的情況下進行投保或承保所應承擔的責任作出明確規定。根據該條規定,如果被保險人在投保時不知道保險標的已經受損或滅失,在保險合同訂立後才發現保險標的已發生保險事故遭受損失,保險人則仍應負賠償責任。

因此,以上法律上對滅失的關鍵,體現在「不復存在」。

法律條例中滅失的具體定義是什麼?

5樓:不乖的

「滅失」包括物bai質上的滅失,du也包zhi括佔有的更新喪失及法律上dao不能回回復佔有的各種情形。答「毀損」是指物體因損壞而價值減少,甚至喪失全部價值。

簡單說,「毀損」還存在殘骸,尚被當事人控制或佔有,而「滅失」則是物質物理上消失,或者完全喪失佔有或控制。

6樓:吳詠儒

「毀損」bai是指物體因損壞而價值減少du,甚至喪失全部zhi價值。

「滅失dao

」包內括物質上的滅失,也包括佔容有的更新喪失及法律上不能回覆佔有的各種情形。

簡單說,「毀損」還存在殘骸,尚被當事人控制或佔有,而「滅失」則是物質物理上消失,或者完全喪失佔有或控制。

7樓:流看彩雲一瞬間

怎麼說呢,法律裡也沒有他們的定義,通俗的講毀損就是壞了,滅失就是沒了。

8樓:蠶她爸

基bai本解釋:法律上du指物品因自然災害、zhi被盜、遺失dao等原因不復存在。

專詞語分開解釋屬:

滅:火熄:熄滅。

消失,喪失:滅口。滅亡。不可磨滅。滅族(古代的一種殘酷刑罰,一人犯罪,株連他的父母兄弟妻子等親屬,都被一起殺掉)。

淹沒:滅頂之災。

失 :丟:遺失。坐失良機。收復失地。流離失所。

違背:失約。失信。

找不著:迷失方向。

沒有掌握住:失言。失職。失調(ti俹 )。

沒有達到:失望。失意。

錯誤:失誤。失策。過失。失之毫釐,謬以千里。

改變常態:驚慌失色。

拆遷房屬於法律意義上的房屋滅失嗎?置換房屋與拆遷房是什麼關係?

9樓:home別太慌張

如果你想拿錢的話,你的被拆遷房子的面積乘以2200就是你能拿到的錢。如果你不想拿錢,要房子的話,就按照你被拆遷房子的面積乘以630就是你用來買新房子的價款。剩下的那兩個**是說,比如你有一個100平的要被拆的房子,如果正好就置換了一個100平的,那就用630乘100就是你要交的房款。

但有時候置換房子的面積不一定就那麼湊巧和你被拆的房子面積一樣,這時候需要調整。如果你的置換房子面積為90,那麼剩下的10平,**補給你錢,也就是10乘2200,補給你這些錢。如果你的置換房子面積為120,那麼剩下的20平的**就是20乘以1800就是你應當付的這多出來的20平的錢。

不知我說明白了沒有,希望對你有幫助。總體來說,你們這個補償額度偏低,當然一般都偏低。但是還得看看**拆遷具體要來幹什麼,這個會影響到補償的標準。

如果你對補償非常不滿的話可以找律師諮詢的。

法律上「滅失」的定義

10樓:清式影

滅失有物實體物的滅失,表現為價值的滅失——有功能上的滅失(如一個電冰箱壞了並且不可以修理可以算滅失),也有構成物質的無價值全部轉化(如一件衣服燒成滅);也有非實體物的滅失,如智慧財產權,因為到了保護期而滅失;債權因為債務人死亡且無遺產而滅失

滅失有權利的滅失,因權利的轉移導致原有權利人的權利滅失而其中不乏一些值得注意的細節,如房屋的滅失,到底是沒了房頂就算滅失,還是整個牆、磚頭都沒了還算滅失,有爭議。

總而言之,法律上的滅失是個原始概念,沒有明確的定義

11樓:戚廣利

1、「滅失」包括物質上的滅失,也包括佔有的更新喪失及法律上不能回覆佔有的各種情形。

2、法律上指物品因自然災害、被盜、遺失等原因不復存在。

12樓:王曄律師

您的回答會被數十乃至數萬的網友學習和參考,所以請一定對自己的回答負責,儘可能保障您的回答準確、詳細和有效「滅失」包括物質上的滅失,也包括佔有的更新喪失及法律上不能回覆佔有的各種情形。2、法律上指物品因自然災害、被盜、遺失等原因不復存在。

13樓:匿名使用者

顧名思義,毀滅或消失,不存在。

標的物滅失後能否提起物權確認之訴,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現行的法律規定看《侵權責任法》的第十五條規定規定的恢復原狀、賠償損失都是在承認非法滅失部分的權利亦然存在,《物權法》的三十六條的規定,其邏輯前提也是承認非法滅失的財產,所有人的權利亦然存續的前提下規定的,負責根本無法操作。 當然在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及合法的行為消滅標的物的,是對於權利的放棄,權利當然消滅這既是《物權法》三十條的規定,在非法毀損標的物的情形下,是不能使用該條而認定物權消滅的。

15樓:春天的星光

標的物如果己經不復存在,並且這由他人侵權所造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被告配償損失的訴訟請求。因為標的物滅失,不可能提起物權確認之訴的。

16樓:鐵蛋兒的

標的物滅失,物權同時滅失,不能提起物權確認之訴。只能要求毀壞人承擔侵權責任。

對文物滅失的賠償法律上有何規定?

房產滅失有法律法規嗎

17樓:濤聲海韻

房產滅失引起和牽涉到的法律法規很多,主要有物權法及其司法解釋、合同法、侵權責任法等規定。

物權法是為了維護國家基本經濟制度,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明確物的歸屬,發揮物的效用,保護權利人的物權,根據憲法,制定的法規。

合同法是為了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制定的法規。

侵權責任法是為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明確侵權責任,預防並制裁侵權行為,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而制定的法律。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 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第一百四十二條 規定:

「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 後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 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 也規定:「對房屋的轉移佔有,視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 除外。」

上述規定不僅適用於動產,同樣適用於不動產(房屋),自賣方實際交付 不動產給買方佔有時,風險移至買方。即交易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在交 付使用前由賣方承擔,交付使用後由買方承擔;買方接到賣方的書面交房通 知,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的,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書面交房通知確定的 交付使用之日起由買方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也就是說,如無特別約定,在賣方將房屋交付給買方以後,房屋毀損、滅失 的風險就轉移給買方了。

18樓:鑽誠投資擔保****

房產滅失是指房屋因為倒塌或者被拆除而在物理形態上消滅。房屋作為登記的客體,是登記的前提和基礎,一旦客體不復存在,房屋所有權也失去了依存的基矗房屋滅失後房屋上所設立的各種物權也隨之消滅。所以房產證自房屋滅失起就失效了。

19樓:能愉介信瑞

既然房子是在滅失後,他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自建房屋。但是在履行先關審批手續的時候,規劃建設部門在審批及確定房屋四至時,工作上存在瑕疵,致使發生現在的糾紛。建議你可以向房屋批准建設主管部門反映情況,請求給予合理的解決。

如果涉及訴訟將非常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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