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人冤枉了,懂法律的幫我一下,好嗎

2022-01-13 17:05:34 字數 1887 閱讀 4557

1樓:

1、這個問題的核心在於:公安機關沒有核實就直接下達了通知,存在程式過錯。

2、所以,你可以直接致電當地公安機關,說明情況,並要求公安機關改成錯誤,替你恢復名譽消除不良影響。

3、具體步驟:給廣州天河區公安局打**——說明情況(別人盜用你的姓名情況)——要求公安機關替你恢復名譽消除不良影響(向你們村發公函說明情況)——等村裡受到公函後致電他們,希望他們能幫你廣播一下,宣讀公函。

4、關於毒販的問題,他們盜用你的名義已經構成「誣告罪」,但是缺乏期待可能性,屬於事後不可罰行為,沒法追究其在這件事上的刑事責任(販毒已經是重罪了,再加重也沒啥意思了,反正都槍斃),如果你認為你很受傷害的話,可以向他們提出民事賠償(他們侵犯了你的名譽權),能要個千八百塊錢,不過沒啥意思,程式也複雜。

5、關於公安機關的問題,如果單從法律意義上來說,公安機關的行為已經侵犯了你的名譽權,你也可以向他們索賠。不過...怎麼說呢,也賠不了幾塊錢,程式也很複雜,只要他們替你消除不良影響了就行了。

如果他們不敢,那你可以向他們的上級(廣州市公安局或者天河區**)提起行政複議,基本上級部門肯定會替你擺平的。再不行的話就要行政訴訟了,到那一步,你就請律師吧(這點小事兒,一般不至於)....

2樓:匿名使用者

我很同情你的遭遇,尤其在被莫名其妙的冠以「販毒」的罪名的時候,受到來自家庭和社會的壓力。

根據你所描述的情況,**應該是在執行公務,也就是說他的行為時代表國家公安機關的,不是個人行為。因為在這一過程中,並未侵犯到你的人身自由權利,造成你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便排除了《國家賠償法》的適用。你所受到的名譽的損毀發生在**調查取證的過程當中,犯罪嫌疑人未實話實說的交代自己的犯罪行為,從而誤導了**的工作,作為公民只有配合**儘快洗清自己所受不白之冤。

**將逮捕通知寄達犯罪嫌疑人的相關人也是履行職責,是為了通知其家屬或關係人能夠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狀況,從而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利不受到來自**的侵犯,從而向公眾作出的職務行為。對於你所遇到的這種情況,**沒有經過其他途徑的驗證而寄達逮捕通知的確有所不妥當,但是並沒有違法。

要告**侵犯名譽權,我覺得申請理由並不充分,到了法院也會被駁回起訴,或者根本不予受理的。。。對於販毒的犯罪嫌疑人,如果你能夠提供他的真實姓名和住址儘早幫助**弄清情況,對你才是最有利的。畢竟你並沒有被違法拘禁,否則到時可以考慮適用《國家賠償法》對公安機關提出起訴。

至於消除影響,我不知道可不可以去公安局詢問可否發出一份澄清說明寄到你所在的鄉**和村委會,說明案子的原委,也能換你一個公道和清白。

希望你能夠儘早洗清冤屈。

3樓:好孕寶寶

你只有請律師了,除非你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你沒有販毒,那當然就無罪了,但是現在的警察都很**的,他們為了錢,會讓你吃虧的,關你個幾個月,你想早點出來就是要錢。頂多就是幾個月。

你沒有販毒他們也沒有證據,不會因為他們的一面之詞而降你的罪。等事情過去了,如果沒有降你的罪,當然你也告不成警察,他們可以說,你是協助調查。你是鬥不贏狡猾的他們的。

有懂法律的嗎?幫我一下,謝謝

4樓:

婚後購房屬於共同財產,一般平均分配

首付如果是你父母的賬戶支付的,有留底的話,可以爭取成你父母贈與,找律師諮詢,主要諮詢如何取證

孩子幾歲了,你注意保留好工作,打官司的時候儘量爭取到撫養權,一般撫養權歸女方了,房子歸你的勝算大一些。

對方不忠誠你有沒有證據,有的話請律師看看,如果是有效證據對你爭取孩子撫養權很有用。

到這一步了,估計是要打官司才行了。重申我的觀點,爭取撫養權,提供對方出軌證據,儘量保留房子。

另外,有偶爾點進來的小姐妹,可以好好看看,扶貧婚姻的典範,吃得女方家爪幹毛淨!

5樓:雪中家園

你好,婚後買到房子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只能兩人分,不屬於某個人的,希望採納,謝謝你

麻煩懂法律的人幫我看一下,懂法律的人,麻煩幫我看看!急,急,急

1 一般來說,房屋買賣合同主要是約定雙方何時辦理按揭手續,只要買方按合同約定履行辦理按揭手續即可,至於銀行何時稽核完畢並將款打至賣方的賬戶,則是根據銀行的操作規程來處理,買方確實無力控制銀行何時放款,如果銀行超過其自身承諾的放款時間,這是銀行的責任問題,不是買方的責任問題.這一點賣方 業主 應該是清...

請各位懂法律的幫忙一下!謝謝,請懂法律的進來幫忙解答一下謝謝

他們已經構成了 故意傷害罪 你可以報案,對他們進行刑事起訴,外帶支付民事賠償。從你介紹的情況來看,我覺得已經構成輕傷了,你應該向公安局報案,他們會給傷情定等級的,如果確定構成輕傷以上,就按刑事案件處理了.但實踐中這類案件都會先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如果達成了民事調解協議,就不會再追究刑事責任了.故意傷害...

各位懂法律的朋友前輩門你門好,我想問一下刑事案件中,第二次退回補充偵察的時間有沒有限制,多長時間

首先bai 強迫勞動罪就算du成立,也是3年以下有期 zhi徒刑或拘役,dao並處或單處罰金。內根本容算不上重大複雜案件,更算不上可能判處10年有期徒刑的案件。根據 刑事訴訟法 第124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察羈押期限不得超過兩個月。案情複雜的,到期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