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被口頭開除有補償嗎,試用期無故被口頭辭退有補償嗎

2022-01-08 16:35:46 字數 5371 閱讀 5415

1樓:匿名使用者

按實際情況,僅僅是試用期被口頭開除,無法確定勞動者是否可以獲得補償。另外,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用人單位都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給勞動者。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樓:西安律師邱新昌

試用期被辭退有補償嗎?

3樓:匿名使用者

你與超市可以認定為事實勞動關係,如果你可以提供證據證明是在超市工作,並服從超市管理等情形。

4樓:匿名使用者

補償應該不會有但是你在那兒幹幾天就應該領幾天的薪水,這方面超市是應該給你的。最好是手頭有證據比方說合同的影印件、工裝、工牌、簽到記錄、工友證詞等等。如果對方不給你可以給勞動監察部門部門打**舉報或詢問一下。

5樓:春眠不覺曉至

你好。試用期間用人單位是不能隨意解除合同的。如果你覺得自己工作沒有任何紕漏,單位解聘你是毫無理由的,你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請求繼續履行合同。

申請勞動仲裁是不收費的。你可以求助法律援助機構。

試用期無故被口頭辭退有補償嗎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試用期無故被口頭辭退可以要求補償。

試用期內,如果勞動者不符合崗位的要求,用人單位提出解除雙方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勞動者補償或賠償。

試用期內,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情況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標準為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不滿半年的支付半個月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樓:

試用期被辭退有補償?

勞動法試用期口頭辭退的賠償金

8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是勞動者考察用人單位及其崗位是否適合自己,用人單位考察勞動者是否符合錄用條件的期限。在試用期內,只要 能夠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無須補償。至於用何種方式解除合同,是書面通知還是口頭通知,一般正規的單位都會書面通知,但是法律並無明確規定。

因此,你這種情況公司不會給賠償金和補償金。

9樓:高雅慧律師

如果沒有書面解除勞動關係,口頭解除勞動關係,可以認定為非法解除勞動關係。

10樓:

用人單位口頭說要辭退你,你在沒有接到正式書面通知(蓋有公章)前,按時上班,否則拒絕辦理離職手續。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單位以不能勝任為由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滿足3個條件:勞動者被證明不能勝任工作;2.

在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後,單位要為其進行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3.之後仍然不能勝任工作。

11樓:勞動律師團隊

您好!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其中需要用人單位證明你屬於不合格,如果單位只是口頭通知,顯然是屬於證據不足,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請求不予解除。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您!

試用期被開除有補償麼?

12樓:楊老師的秒懂課堂

在試用期開除員工的情況下,員工是無法申請任何的補償的,只有不合理開除才能申請補償。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是要籤勞動合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也就是說用人單位無權只和勞動者籤試用期合同,不籤正式書面勞動合同。

因為即使企業同員工未簽訂勞動合同,但只要雙方存在勞動關係,那麼這種情況作為事實勞動關係就仍受法律保護。而企業要想終止這種事實勞動關係,就必須提前30天通知員工並應依法補償;法律還規定,只簽訂試用期合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試用期」即為勞動合同期限。

顯然,試用期內不籤勞動合同或只籤試用期合同的做法是不可取。正確做法應是同新進員工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包含試用期的內容。

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許多企業認為試用期內雙方的勞動關係尚未最終確定,所以企業不需為試用期內的員工繳納社保費,其實不然。試用期內雙方的勞動關係雖未最終確定,但確已形成,因此法律明確規定企業應為試用期內的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13樓:不一樣噠社會喵

單位按照勞動法規定在試用期開除員工的情況下,員工是無法申請任何的補償的,只有不合理開除才能申請補償。

初入社會的年輕人,難免會遇到試用期就被開除的情況,那麼試用期被開除有經濟補償嗎?是不是簽訂勞動合同後背辭退就一定有收入了?不,其實試用期合理開除單位是不需要繳納補償的。

一、為了保護單位的利益,試用期中員工違法勞動法規定後開除是不需要補償雖然說勞動法是保護員工的權益,但它也是同時保護單位的利益的,只要是合法開除員工試用期內是沒有補償的。

一般情況下,員工在試用期裡面出現重大過錯,或者完全無法適應單位工作而被開除都是合法的,單位開除員工後不需要給予各種補償;要知道,某些頑固的人會嘗試通過在不同單位試用期「混日子」來獲得補償過生活,勞動部門其實早已經知道這個情況存在,因此只要能提供合理的證據就屬於合法的開除了。

二、單位無理由開除員工,甚至拿不出實際證據時候,員工可以到勞動部門進行投訴要求補償如果員工在試用期內表現良好,單位無緣無語在快轉正時候提出開除,那麼員工是可以到勞動部門進行投訴的。

員工是否合適在入職一個星期作用就能看清楚了,到了快轉正時候才開除不排除是刻意的行為;如果單位無法提供實際證明證實員工不適合或者有重大過錯,就意味著單位是違法開除員工,是會受到勞動部門的「關注」。因此,自己努力做好工作卻被單位無緣無故在試用期開除的,應該跟單位要說法,甚至尋求勞動部門的幫助。

只有能提供合理的證據開除員工,否則試用期內開除還是需要給予補償的。

沒過試用期被裁員,可以要補償嗎,未過試用期被辭退,有補償金嗎?

video 200323 215856 如果公司不能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話,應該付補償金。在試用期內裁員公司需要說出充分的理由,拿出必要的證據。如果公司沒有合理的理由裁員,你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反映情況。叫社會勞動部門給予相應的處罰。那要看你是否違反了你們公司的標準,或是違反了合同 試用期也屬於合同期...

試用期被辭退員工,有補償嗎,員工試用期內被辭退可以要求補償嗎

趺聰衷誆潘擋皇屎希 忻揮邢喙氐木 貌鉤 肭蟾 隼投 慰肌 其次,再來看這個辭退理由,按照 勞動合同法 的有關規定,在試用期內,只有當勞動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時,用人單位才可以辭退勞動者 1 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 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

試用期月但是未滿試用期被辭退有沒有補償

沒有補償。尚在試用期被辭退,法律上是沒有經濟補償的。辭退員工無需支付補償金的法定情形 1 試用期內經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 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 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有嚴重影響的,或者經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