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不到被公司辭退,關於試用期辭退員工的規定

2022-10-25 21:20:42 字數 4956 閱讀 1615

1樓:呂艾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 和第四十條 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

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如果你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9條情形,單位就應該給你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為你的半個月工資。

2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不滿條件被辭退沒有經濟補償。

3樓:匿名使用者

1、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如果想辭退員工,就負有舉證責任,即用人單位必須用證據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

2、如果用人單位不能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辭退員工就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3、具體如何證明不能勝任工工作,需要先由用人單位在員工入職前告知其錄用條件有哪些,如果沒有就以不符合錄用條件辭退的,同樣屬於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有錄用條件的,看對照錄用條件看**不符合。

4、如果確實不符合的話,是沒有經濟補償的。

5、如果符合,或公司沒有證據證明的話,公司不可以解除。

4樓:幻像

請問你簽了幾年合同,只有3年合同才能有3個月的試用期的,這點如果不合理是可以告的。但是試用期你簽署了協議,公司協議中若有一條「工作不勝任甲方有權利取消協議或辭退」這一條的話,你是沒法得到補償的了。

試用期辭退

5樓:合訪彤

你公司做的都是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公司覺得你行就用你,覺得你不行就不用你,知道你心裡不好受,可這沒什麼道理好講啊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您所說的簽署合同2年,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試用期是不得超過2個月的。

6樓:陳雄軍

試用期辭職 試用期辭職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遞交手籤辭職報告,工作交接完畢後辦理離職手續,試用期是一個約定的條款,如果雙方沒有事先約定,用人單位就不能以試用期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試用期辭退

7樓:大超love雪子

1、試用期用人單位解除合同有如下情況的,用人單位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3、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拓展資料

試用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是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關係還處於非正式狀態,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進行考核的期限,這是一種雙方雙向選擇的表現。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8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你簽了個人辭職書:就是你有試用期內主動解除合同了:這樣的情況,公司只需給你實際工作時間的工資、卻不必給你經濟補償。這是你的本意嗎?

2、如果你不籤:公司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就必須拿出證據證明你「不符合錄用條件」。

(1)如果公司有這樣的證據:公司是依法解除與你的勞動合同,要給你實際工作時間的工資、卻不必給你經濟補償;

(2)如果公司拿不出證據證明你「不符合錄用條件」:就是公司違法解除合同,此時,如果你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公司應當履行;如果你不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公司應給你經濟補償金的【2倍】作為賠償,即:

在你工作不滿3個月時,除給你應得的實際工資外,還應給你一個月的賠償金。

依據是:

(1)《勞動合同法》第4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38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單位依照本法第36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第37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第39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由上可知:勞動者依據第37條自己主動在試用期內辭職:沒有經濟補償金;單位依據第39條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

沒有補償金】

(4)第48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5)第87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6)第47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

所謂「不符合錄用條件」沒有具體規定,我的理解主要是:

1、不符合公司招聘時對相應職位的要求

2、缺乏實際工作能力,經培訓、調換崗位仍不能勝任的等等

9樓:陳雄軍

試用期辭職 試用期辭職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遞交手籤辭職報告,工作交接完畢後辦理離職手續,試用期是一個約定的條款,如果雙方沒有事先約定,用人單位就不能以試用期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10樓:掘金知產

一、試用期減少是合適的。

二、如果辭退你,必須由單位證明你不符合錄用條件才可以。

三、如果單位無故辭退你,是要支付賠償金的。應該是一個月的賠償金。

四、公積金裡面應該由你應該承擔的數額,五險裡面的工傷、生育是由單位全額承擔的。其他的你都要承擔一定的比例。

建議:可以申請仲裁。

申請仲裁時需要提交仲裁申請書以及能夠支援您請求的證據材料,例如勞動合同、工資條,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終止確認書等。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關於試用期辭退員工的規定

11樓:

《勞動合同法》關於試用期的法律條文: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試用期月但是未滿試用期被辭退有沒有補償

沒有補償。尚在試用期被辭退,法律上是沒有經濟補償的。辭退員工無需支付補償金的法定情形 1 試用期內經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 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 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有嚴重影響的,或者經用人...

試用期被辭退了怎麼辦,試用期被辭退了,怎麼辦?

不要放棄,頂住壓力,找到被辭退的具體原因,分析自己的不足之處。平復心情之後再重新去應聘下一家企業。在這個時刻,我相信你的心情會非常的沉重和難受。但是你一定要學會自我鼓勵,鼓勵自己去嘗試更多的企業和崗位,讓自己在經歷當中成長。在這個複雜的社會裡,每個人都活得非常的艱難,工作也非常不易。所以我們一定要學...

試用期辭退員工要提前多久通知,試用期內辭退員工,需要提前通知嗎

一般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辭職,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辭職到期以後,要求用人單位結清工資以及為其辦理離職手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 是沒有規定試用期內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