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不滿月拿不到工資嗎,工作不滿一個月拿不到工資嗎?

2022-01-05 02:33:35 字數 5417 閱讀 9404

1樓:刀興修達秋

培訓2天,試崗3天(日工作12小時),轉正後正常工作6天。十一因為有事請假公司沒批,問人事的十一加班有無三薪,他們說沒有。之前就聽因為人事的說陪訓、試崗期那幾天無工資而感覺被忽悠了,但還是堅持做下來了。

於是我就問如果現在辭職可否拿到工資,人事的先是說要等下月15號一起發,後又說不滿一個月沒工資,我表示對此不知情,他們就拿了張填有我個人資訊的《入職申請表》,但無公司任何工作人員簽字及意見,亦無蓋公章,但最下面有一行小字,大概意思是「凡在公司工作未滿一個月者,一律不發放薪資。」我說他們沒在上面簽字也沒蓋章不算數嗎,他們就說那好啊這話是你說的,又說我當初面試時填的《求職申請表》上面也有註明未滿一個月不發工資......暈......

雙方在這個問題上糾結了半天之後,我要求做滿一個月辭職,

看到時候他們還給不給工資,毫無疑問,人家哪還會讓你繼續在這做下去!差點沒趕我出門,還數落我們前臺的同事沒有盡職,說什麼我現在已經不是公司的人了,為什麼還讓我進來,差點沒直接趕人!我心想善始善終嘛,就是要走的話我也要先寫個辭職報告或是申請之類的,不然我就這樣走了,他們更是有理由不給我工資了,於是又跟他們辯解,可人家根本就置之不理.......

繼續糾結......最後他們又說我還有一個月的試用期,什麼你沒過試用期啊還想要工資什麼的,再這樣鬧沒什麼意思!

2樓:匿名使用者

最直接的辦法,找當地的勞動執法監察部門,申請勞動仲裁,強調你工作32天的事實。

只要是你的確工作了,不管是一天還是一年,僱傭單位都有義務為你支付勞動報酬。

其次,單位沒有和你簽訂勞動合同,是不是你違法,是用人單位違法,所以不用擔心。

3樓:霍邱一中風雨者

試用期都是有工資的 做完一天就是平時正常一天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不滿一個月不發工資 單位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 按他們思路 估計單位隨便以試用期的名義亂用勞動者 這不是自欺欺人嘛 你的工作服就是一個舉證 你去投訴 絕對能拿到工資的

4樓:匿名使用者

給他打**說:「老闆你不發工資就是違法,如果你執意不發,我就只能去勞動局投訴你了,到時候你還得陪我工資+損失,不僅影響你的信譽,還多花你的錢,還不如現在你跟我私了了。」

5樓:無線隨鑽

這個問題我來回答你,關鍵是合同,如果口頭協議那是無效的。所以應聘者和用人單位,一定要簽訂用工合同,以此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單位有權選擇工人,工人也有權選擇單位。

6樓:益民

不滿一個月的工作日就不發給工資的說法我認為不對,你可以讓和你一起工作的同事一同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證明你工作的過程,我想執法部門會給你處理好此事的。

7樓:陌雲煙

只要是你提出的,都算自動離職。你到到當地的勞動監管處去告他,不管工作有沒有滿一個月,只要你上班了,都是要付相應的薪資。

8樓:常熟交通事故

你還是與老闆談判,並**錄音作為仲裁時的證據。然後,在談判無果時投訴勞動所或勞動監察大隊,勞動部門不作為的,你可以勞動仲裁途徑向老闆要回工資。

9樓:吵鬧的

看老闆咯。一般是會給的。除非遇到黑心肝老闆想黑你的錢。

10樓:cjc陳繼超

試用期 不低於本行業最低工資的百分之80

試用期未滿一個月離職拿不到工資嗎

11樓:ofweek人才網

試用期不到一個月有工資。如果企業不給當事人結清工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試用期辭職需要提前3天書面告知單位。

法律沒有規定幾天內辭職或被辭退可以不給錢;試用期內不管有沒有簽訂合同,存在事實的勞動關係,付出了勞動,產生了價值,於情於理於法都應當給工資。辭退,說明是公司的主動行為,更應當給工資。一般正規的公司辭退員工,哪怕只有3天,也會結清工資的。

試用期辭職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工資結算日為離職日當日: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日工資計算方法:

勞動保障部於2023年1月10日公佈了《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在這個通知中提出了「制度工作日」和「制度計薪日」兩個概念。

「制度工作日」主要用於加班時間的計算,一些機構無法實行「標準工時制度」(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但他們的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超過「制度工作日」規定的工作小時數即為加班。因此,「制度工作日」這一概念是判斷加班的一個重要依據。

制度工作日的計算扣除了國家的法定節假日,具體計算方法為: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為一年52周的雙休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月、年的工作日×每日的8小時

「制度計薪日」即用於日工資的計算的月計薪天數,在工資發放的時候與許多考勤專案相關,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資,加班費計算,工作不足一個月時的工資計算等等,都與「制度計薪日」及日工資數相關。

月計薪天數、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方法為: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節假日)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工作不滿一個月能拿到工資嗎? 5

12樓: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由此得出,上班不到一個月想辭職,是可以拿到全部的工資,工資應當按實際上班天數發放工資!

勞動者實際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的,用人單位就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工資,不論工作時間長短!

如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工資,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舉報單位的違法行為,由勞動部門依法處理;如有證據,也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處理!

13樓:盈柔公孫俊弼

工作一天算一天工資。如果不發你可憑有效證件到勞動部門投訴。有效證件是指你在該公司工作的證明,如工作證等。

同時,該公司不與你籤勞動合同也是違法的。如果延遲一個月仍然沒有籤合同,期間的工資應按雙倍計算。

14樓:閒閒之旅

按道理來說是應該有的,就看剛開始是怎樣的約定,是計件工資還是計時工資,還有你自己在段時間的表現如何就決定著你的薪酬!

15樓:俞辰永夜綠

你的這個提問讓我想起兩年前第一份工作,我自己找的,媽的,幹了兩個月,才給我200

工作不滿一個月,工資應該怎麼算

16樓:墨汁諾

工作不滿一個月工資應當按照勞動者正常出勤的天數以及加班時間的多少來進行計算,其中月實際工資=月工資÷21.75×實際出勤天數;

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倍;

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倍。

一、《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 工 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擴充套件資料:

一、工資支付的專案,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但勞動者的以下勞動收入不屬於工資範圍:

(1)單位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的社會保險福利費用,如喪葬撫卹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貼等;

(2)勞動保護方面的費用,如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

(3) 按規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它勞動收入,如根據國家規定發放的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中華技能大獎等,以及稿費、講課費、翻譯費等。

二、工資支付的時間和要求:我國工資支付的法律規章明確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工資應當按月支付,是指按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對於實行小時工資制和周工資制的人員,工資也可以按日或周發放。

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即支付工資。

三、用人單位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1)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2)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四、另外,以下減發工資的情況也不屬於"剋扣":

(1) 國家的法律、法規中有明確規定的;

(2) 依法簽定的勞動合同中有明確規定的;

(3) 用人單位依法制定並經職代會批准的廠規、廠紀中有明確規定的;

(4) 企業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相聯絡,經濟效益下浮時,工資必須下浮的( 但支付給提供正常勞動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5)因勞動者請事假等相應減發工資等。

辭職後當月工作不滿月工資怎麼結算

一般來說,獎金不會發放,基本工資按出勤天數計算。當然,每個企業不一樣 回答按照 勞動法 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 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 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 工 資 月工資收入 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 月工資收入 月計薪天數...

剛剛工作不滿月的工作經歷要寫在簡歷上嗎

這個肯定不用寫的,如果你寫了,反而會影響用人單位對你的影響,會覺得你定不下心來做事。個人覺得,在沒有購買社保的情況下,公司不可查你的工作時間,那麼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均可不寫在簡歷上。最好還是別寫了,免得人家hr看了你建立覺得你人不穩定,你能在別的單位3月就走,在他們單位也有可能,他們也不想培養完了...

工作拿不到工資,怎麼辦,公司拖欠工資不發怎麼辦

勞動法第77條第1款規定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 仲裁 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勞動法第82條規定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裁決一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的60日內作出。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