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提前解除嗎

2022-01-04 07:58:48 字數 5415 閱讀 7421

1樓:匿名使用者

單位與職工簽訂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可以提前解除的。當然應當符合法律的規定。合同法規定了解除員工勞動關係,單位承擔經濟補償或賠償責任的法定情況,和可以不承擔經濟補償、賠償的法定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簽訂的條件。在第三章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中,從第二十九條到第四十二條,規定了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條件。符合法定條件的,並沒有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排除在外,一樣可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特別是第四十一條規定經濟性裁員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由此可見,要具體分析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可以提前解除的情況,依法處理不同的情況。

2樓:蒼洱白子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那麼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而勞動者主動辭職,那麼要提前30天。

3樓:圓點李豐光律師

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提前解約嗎?

如果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合同期間員工違反公司有關規定,公司能解除勞動關係嗎?

4樓:鋼鐵俠與美國隊長

如果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合同期間員工違反公司有關規定,那要看看違反公司什麼規定!!例如遲到一次並不能導致解除勞動關係!!又例如無故曠工15日就就公司能解除勞動關係

5樓:過客

可以,但前提是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或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等情況,在勞動者有過錯的情況下,即使簽訂的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也可以依法解除。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用人單位可否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7樓:北京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式,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也就是說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是可以由用人單位解除的。

8樓:華律網

若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若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違法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雙倍經濟補償作為賠償金。

9樓:一線口語

可以解除,但是需要適當的賠償員工。一般1-3個月工資。

如果是合同不續簽,也是需要補償的。

10樓:開飛機的l舒克

主要看是什麼原因解除的,無理由是不能解除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得有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才行。

我剛與單位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單位可以過段時間提前30天通知我解除合同嗎?

1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13樓:法源厚德

1)可以;

2)不過必須得有法定理由,不然就可能是非法解除勞動合同。他們可依據的理由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3)除此之外,如果他們提出,你最好別答應,要不然就視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了,你不答應他們沒辦法。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怎麼解除?

14樓:北京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式,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也就是說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是可以由用人單位解除的。

15樓:華全動力集團

可以有兩種選擇:

1.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單位必須繼續繳納社保。

2.不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的,單位應當按照你在該單位的工齡支付賠償金。2008.

1.1前的工齡每滿一年賠償一個月工資,不滿一年算一年。2008.

1.1後的工齡每滿一年賠償二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賠償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賠償二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後單位不需要再繳納社保。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規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也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只要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不用負違約責任。

16樓:小學生兒子與爸爸日常

1、《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2、單位解除無固定期限合同及賠償

(1)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賠償依據: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3、個人解除

第三十七條也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其實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與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相比,只是沒有約定確定的終止時間,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長期合同還是短期合同,要取決於每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履**況,並不能一概而論,遇到法律規定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情形,同樣可以解除。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只要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不用負違約責任

關於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關於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 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 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 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

用人單位已經跟我們簽了是無固定期合同。如果用人單位開除員工,我們應該得到哪些補償

這個要看用人單位以什麼理由,如果用人單位是以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這樣的情況下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不過要有很充分的證據才可以。如果用人單位是以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的規定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該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

與公司現簽訂的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突然於收到公司人力資源通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合法的,你可以要求5個多月的經濟補償金,未提前一個月通知辭退的再加一個月時間 經濟補償金 補償時間 你離職前的12個月的平均工資 平均工資的演算法 是當月所有的應發工資數,就是扣個人保險及公積金以前的那個數。參見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