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家庭暴力致使一方嚴重受傷,要起訴離婚,第一步該怎麼做

2022-01-04 06:48:00 字數 4038 閱讀 6952

1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要撰寫一份起訴狀,關於起訴狀的格式,網上都有,可以參考一下。要明確自己的訴訟請求,是隻要起訴離婚,還是既起訴離婚,又請求財產分割、子女撫養。起訴狀寫好之後,攜2份起訴狀、身份證、結婚證到被告住所地(即戶口所在地,戶口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經常居住地法院)法院立案大廳提起訴訟,經法院審查後預交訴訟費。

法院受理之後等待法院的開通通知即可。

作為原告,對自己的訴訟主張有義務提供證據證明。離婚案件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破裂,因此原告要圍繞「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收集證據,法律規定,實施家庭暴力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經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原告要收集被告實施家庭暴力的證據,比如**處理情況、證人證言、住院**憑證等等。如果涉及到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還要提供財產的證據以及子女的出生證明等。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2樓:商標註冊

離婚訴訟離婚的程式為: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傳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時間並向雙方傳送傳票;

7、**: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你好,家庭暴力致使一方嚴重受傷,要起訴離婚,第一步該怎麼做

3樓:匿名使用者

很簡單,撰寫一份民事起訴狀,網路上都有固定格式的。攜撰寫好的起訴狀到被告住所地基層法院立案大廳立案,預交訴訟費用。法院立案之後,等待法院**傳票即可。

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破裂,其中《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因實施家庭暴力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經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原告要收集被告實施家庭暴力的證據,包括住院**的相關證據、證人證言、公安機關出警調解記錄或者公安機關對被告的處罰決定等等。另外,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之規定,因實施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在離婚時可以提出損害賠償請求。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4樓:

先要報警立案做法醫鑑定,**會出具案件處理意見。

5樓:匿名使用者

報警 驗傷 取證 起訴 ** 宣判 完事

家庭暴力離婚要做哪些準備,起訴離婚的程式怎麼走?

6樓:華律網

(1)家暴可以通過報警,獲取報警記錄、傷勢鑑定等證據(2)配偶有家暴情形的,可以起訴離婚,法院經過審理後,依據夫妻感情是否已經破裂,來判決是否准予離婚。如果證據不足,第一次起訴離婚,判決准許離婚的可能性不大,尤其是對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可能需要二次訴訟來實現離婚。因此對於有家暴情形的建議通過報警、尋找證人等方式,蒐集相關證據之後提起離婚訴訟。

7樓:牧巨集勝

(一)一旦出現婚姻麻煩,並已經產生離婚的念頭,一定儘早到婚姻專職律師處進行一個詳細的全面的諮詢,這些諮詢包括雙方婚姻狀況、財產情況、債務情況、子女情況,律師的諮詢會根據你的案情和婚姻糾紛的具體情況進行分析,並給予一個總括性的指導意見,便於當事人的後期操作。

(二)儘可能的儲存好有效的證件、財產憑證等。通常情況下,當事人在日常生活中未發生矛盾時一般對此毫無戒備,但請您早作準備,以防萬一。因為大多數婚姻案件中弱勢一方總是在這方面根本從未留心。

上述資料包括:結婚證、購房協議或房產證、車輛買賣合同、發票、存摺存單、借條、**帳戶、貴重財產發票……上述憑證即使拿不到原件,也應當儲存影印件留做底案,帳戶號均要詳細作記錄。

(三)個人財產及物品妥善保管,以防被對方拿走,婚姻案件中經常發生一方當事人的工資卡、手機、個人貴重首飾,甚至是自己父母贈與的有價值財產被另一方奪走的情況。

(四)注意儲存或取得與婚姻訴訟有關的證據:這些證據包括針對夫妻感情確實破裂的,包括針對夫妻共同財產或債務的,包括針對對子女撫養監護權的方方面面,例如有的女性遭受了家庭暴力,未及時報警並就醫,造成了證據的滅失,再比如夫妻曾簽署過書面的離婚協議書又丟失了。婚姻訴訟不同於其它民事經濟案件的訴訟,證據的取得很大程度上依賴於當事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收集和積累,這對婚姻關係中的一方就提出了更高的法律自我保護意識的要求。

因此,建議當事人在證據取得方面,在律師的指導下,儘早著手準備。

(五)保持冷靜,抓住有利時機進行離婚的談判或調解工作:許多婚姻糾紛不一定需要對簿公堂才能解決,通過親友的介入或律師的介入,在雙方中間進行調解,有時也能促成雙方和氣的解除婚姻關係。這樣可以避免夫妻雙方耗時耗財,又能避免雙方互相攻擊和傷害,避免了離婚以後雙方關係僵化,為維護社會生活的良好秩序也起到了一定作用。

(六)一旦條件成熟,立即著手準備起訴的材料,包括確定法院的管轄權,書寫民事起訴書、授權委託書,準備結婚證、身份證、大宗財產憑證及訴訟費,同時要提起財產保全的,還應當書寫「財產保全申請書」,請求人民法院主動調查蒐集證據的,還應當準備「調查申請書」,另外所有的相關證據材料都應當全部備份。

(一)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檔案、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並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檔案及材料,並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並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三)**審理階段。

1、法庭調查;

2、法庭辯論;

3、法官主持調解;

4、調解無效、判決。

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調解) 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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