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係仲裁問題,關於勞動仲裁時的勞動關係確認問題

2021-12-19 03:02:48 字數 2439 閱讀 3731

1樓:吾心足矣

你好!一、請首先確定勞動關係:根據2023年5月25日勞社部發[2005]12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近一個時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因雙方勞動關係難以確定,致使勞動者合法權益難以維護,對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帶來不利影響。為規範用人單位用工行為,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穩定,現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係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三、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符合第一條規定的情形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補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終止勞動關係,但對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勞動者,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訂立。

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係的,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四、建築施工、礦山企業等用人單位將工程(業務)或經營權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對該組織或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承擔用工主體責任。

五、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是否存在勞動關係引發爭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只要依據上通知確定了勞動關係,後面的工傷鑑定及先仲裁後訴訟就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祝維權順利!

2樓:

勞動仲裁程式需要多久呢?

3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在申請勞動仲裁期間,首先要證明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如果勞動者無法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勞動關係,有可能導致敗訴的風險。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4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確定勞動關係的證據,可參照《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的規定蒐集。

簡言之就是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憑用人單位發放的「工作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就可以作為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的憑證。

因此,你手裡的工資條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工資證明上有公司的蓋章,總公司的名上蓋的工作地的分公司的章,應不影響證據的效力。

關於勞動仲裁時的勞動關係確認問題

5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工作證或者工廠出入證等,社保繳納詳細等都能作為勞動關係存在的證據!如果你不懂,你就把你手裡所有的證據都交上去,讓仲裁員自己辨別就好了。最好是去請個律師幫你,畢竟這是專業的問題,如果有困難,可以去申請法律援助,這個是不用錢的。

希望能幫到你,祝你早日**,儘快解決糾紛。

6樓:勞動李冠萍律師

你好,手裡的證據應該可以了,但這些還需要有仲裁委來認定。

關於勞動仲裁的問題,關於勞動仲裁的一些問題

嚴重同情,你被公司擺了一道。口頭約定你就走了,你沒證據了。除非當時有第三人為你作證。不然。沒希望得到任何賠償了。你們口頭約定離職,但法律上只認定書面證據,也就是認為你是曠工被辭退的,你的工作日記作不了證據的 仲裁的步驟 在1月22日 60天以內,你可以申請仲裁 1,網上列印仲裁申請書 2,遞交申請 ...

怎麼勞動仲裁,如何勞動仲裁

勞動仲裁的方法如下 1 爭議發生後一年內申請仲裁,遞交仲裁申訴書 2 仲裁委員會收到申訴書之日起五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3 仲裁庭 五日前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 4 明確請求,答辯,調查事實,舉證質證,辯論,陳述 5 調解 6 調解不成,裁決 7 不服裁決起訴。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

關於工資和勞動仲裁的問題

1 押金有收據可以取回來 2 被扣工資有證據也可以取回來 3 你應該帶上證據去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4 不再贅述 5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十四條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製作調解協議書。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員簽名並加蓋調解組織印章後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自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