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 工資的裁定,勞動仲裁 工資的裁定

2022-06-19 15:10:17 字數 5048 閱讀 3131

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1、每月的工資應該按時支付, 不能附加其他條件;當然工資之外的提成,雙方可以約定支付時間、方式等;

2、應該支付你銷售提成和獎金。

3、調崗屬於變更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用人單位必須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未經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單方面調整崗位,原則上是無效的;

如果用人單位是生產經營需要的調崗,且調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懲罰性質,工資待遇不降低,與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之間存在相關性,則調崗有效;你作為勞動者應該遵守。當然,調整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單位舉證;反之,用人單位是基於迫使勞動者離職而調整崗位,勞動者是可以拒絕的。用人單位以勞動者不服從安排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就屬於違法解除;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本人工資,即2n;

如果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也是有權調整崗位的。當然,用人單位主張勞動者不勝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證據的。勞動者拒絕調整崗位的,用人單位據此解除勞動合同,屬於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單位也是應該支付經濟補償,即n。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的仲裁申請只有支付拖欠工資和雙倍工資賠償,建議你提出申請變更。申請變更增加經濟補償。如果沒有社保也可以增加補繳或退回欠繳社保費申請。

至於其他人員的合同做為工資證明,最好讓同事能夠出庭作證。

合同約定都屬於雙方自願行為。因為你未籤合同,同事的合同不能成為你對約定的認同。

3樓:簡簡單單

1、勞動者有權不同意用人單位的調崗安排的。所以用人單位依此解除合同屬於違法行為的。

2、如果你入職時間在二年內的話,可以要求未籤合同的雙倍工資。

3、用人單位違法辭退,你可以要求雙倍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即一年賠二個月工資。

4、關於工資,儘可能多提供證據,如果用銀行卡收工資的,提供銀行卡工資卡入帳記錄也可以的。如果是收現金的,仲裁會要求公司提供工資簽收表出來的。

5、如果不能證明工資收入的話,可以會參考公司員工平均工資或所在地區社會平均工資的。

6、如果未明確約定銷售獎金的計算方式的話,要求這個獎金會有難度的。

祝你好運。

勞動仲裁關於工資多少爭議怎麼判決書

勞動仲裁當事人都無法提供證據證明工資標準,應該怎麼裁決?

4樓:匿名使用者

1、勞動仲裁當事人都無法提供證據證明工資標準,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2、用人單位公司有義務儲存工資發放清單2年,因此,兩內以內的工資標準證明,舉證責任在於公司,而並非勞動者;

3、勞動者只需要提供自己主張的工資標準即可,無需舉證,用人單位不能舉證的,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後果;

4、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五條 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替代貨幣支付。

第六條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儲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六條在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因用人單位作出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勞動爭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三條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5樓:

「舉證責任倒置」在勞動法領域廣泛存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六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無法提供由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與仲裁請求有關的證據,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提供。

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3條特明確規定: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中規定:「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根據以上這些法律規定,仲裁應該做出對用人單位不利的裁決。企業承認拖欠,拖欠了多少都不知道,顯然沒有打算給員工發工資的意思,想拖黃了事。如果是想給員工發工資,至少沒有簽字的工資表早就該準備好了。

6樓:韓飛律師

很簡單,工資的舉證責任在用人單位,不提供就視為沒有發放!

7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工人說多少就是多少了,因為舉證的責任在單位。

8樓:落幕繁星

公司有義務儲存工資發放清單2年,因此,兩內以內的工資標準證明,舉證責任在於公司,而並非勞動者。

9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由企業提供申請人的工資發放證明及考勤證明,企業不能提供的應承擔不利後果。

勞動仲裁期間的工資怎麼算

10樓:華律網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如果發生了勞動糾紛的時候,協商不能解決那就需要通過仲裁的方式進行。那麼,對於在進行仲裁的時候,工資怎麼計算呢?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這裡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1樓:諾諾百科

員工在與用人單位進行勞動仲裁期間,如果扔保持有勞動關係且正常出勤,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支付工資。如果勞動關係存疑,或者員工本人未正常出勤則應由勞動仲裁確認。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這裡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12樓:幸福千羽夢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實踐中,一些用人單位在計算離職經濟補償時,以勞動者的實發工資或者基本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從而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這就必須理解「工資的」含義。按照《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五十三條規定,勞動法中的「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的時間的工作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實踐中勞動者的工資一般有基本工資、應發工資、實發工資之分。基本工資通常是用人單位給勞動者設定的底薪,一般未包括加班工資、津貼、補貼、福利待遇等。應發工資是指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按照法律規定應當獲得的全部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加班工資、獎金、津貼等。

實發工資是勞動者每月實際拿到的工資,通常會被扣減一些費用,比如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所得稅等,勞動者實際拿到手的金額通常會比應發工資少。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

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顯然,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是以勞動者的應發工資作為基數。

根據《財企[2009]242號財政部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二、企業為職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訊待遇,已經實行貨幣化改革的,按月按標準發放或支付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或者車改補貼、通訊補貼,應當納入職工工資總額,不在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尚未實行貨幣化改革的,企業發生的相關支出作為職工福利費管理,但根據國家有關企業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統一規定,不得再為職工購建住房。企業給職工發放的節日補助、未統一供餐而按月發放的午餐費補貼,應當納入工資總額管理。

」另外,還應當注意勞動合同期限跨越2023年1月1日時經濟補償金的問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97條規定,對於勞動合同的期限跨越2023年1月1日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算遵循的原則是:單一基數、分段計算、合併相加,也就是說,對於2023年1月1日之後的部分,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計算經濟補償金;對於2023年1月1日之前的部分,按照當時的規定計算經濟補償金,然後把兩部分相加,就是應當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

而作為計算基數的月平均工資,均為勞動合同解除前12個月勞動者的平均工資。當然,關於經濟補償金2倍的解除賠償金的計算方法,在司法實踐中存在有很多爭論,許多問題到現在為止仍然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

在勞動仲裁期間該發的工資要能夠及時的發放,只要勞動者還在單位正常工作,單位就應該要正常發工資給勞動者。

關於工資和勞動仲裁的問題

1 押金有收據可以取回來 2 被扣工資有證據也可以取回來 3 你應該帶上證據去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4 不再贅述 5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十四條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製作調解協議書。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員簽名並加蓋調解組織印章後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自勞...

工資給坑了,去勞動局勞動仲裁可以拿回工資嗎

用人單位開除員工就不給工資,是不合法的,用人單位的行為屬於一種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違法辭退的賠償金以及被拖欠的工資。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 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原勞動局 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 仲裁申請書2份 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 相關證...

怎麼勞動仲裁,如何勞動仲裁

勞動仲裁的方法如下 1 爭議發生後一年內申請仲裁,遞交仲裁申訴書 2 仲裁委員會收到申訴書之日起五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3 仲裁庭 五日前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 4 明確請求,答辯,調查事實,舉證質證,辯論,陳述 5 調解 6 調解不成,裁決 7 不服裁決起訴。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