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請了勞動仲裁還能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嗎

2021-09-06 20:07:24 字數 3110 閱讀 6022

1樓:逍遙

當然可以,勞動仲裁只是解決了你與用人單位的問題,而不是解決了國家機關與用人單位的行政處罰問題,因此,不衝突,用人單位違法的,勞動部門照樣可以對其處罰!!

你好!我的意思是對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用人單位違法,勞動部門可以處罰它),你還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但你與用人單位的勞動糾紛(如工資、社保等問題),因仲裁委已處理,那就不能再找勞動部門投訴了!

2樓:

如果你對仲裁結果不服的話,可以自收到仲裁書後15日內到法院起訴。希望能幫到您。

3樓:

可以的,到勞動管理監察大隊投訴並非勞動仲裁的前置程式,可以直接到勞動仲裁機構遞交材料,符合受理條件,勞動仲裁機構應當立案受理。

通常遇到勞動糾紛,首先以一種相對的友好的方式溝通過解決。若談判方式無法解決,則要開始尋找法律途徑。首先可以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也可以直接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到法院起訴。

4樓:上海律師來幫你

有了仲裁結果不是很好麼,公司按照裁決書支付你的工資就行了。

如果公司逾期不履行裁決,你可直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勞動監察大隊不用去了。

5樓:律政盲流

你好,1,既然申請仲裁了,就不能再向勞動稽查大隊投訴了。

2,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書後15日內到法院起訴。

補充:你不必關係誰對誰錯,明天你去你們當地的勞動稽查大隊看看對方什麼態度,對方願意從中協調再好不過。如果不願意協調,你再考慮走訴訟程式。

6樓:阿六八八

勞動監察大隊工作模式是對單位明顯違反勞動法的行為進行處罰,適用用舉報。

仲裁部門對雙方爭辯進行裁定,適用於投訴。

前者相當於警局,後者相當於法院。如果沒有新材料新證據,拿著法院判決去警局報案可能不會有結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的同時申請勞動仲裁嗎

7樓:奈羽續基

不可以,先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如果對處理的結果不滿意,可以再申請仲裁。或者直接申請仲裁不投訴。因為《勞動監察條例》有規定,已申請仲裁的,以仲裁結果為準。監察大隊會撤消你的投訴。

8樓:文開齊律師團隊

你好!這個是可以同時進行的。

但是,為了讓你的案件進行更加順利,我建議你可以先去投訴,投訴後一般會拿到勞動部門對你們雙方調解的一個調查結果,到時候你再申請仲裁可能更好一些。

而且,如果在投訴階段公司就跟你和解了也更好。

9樓:六和尚

法無明文規定,但在實際操作中,一般只能是選擇一項。

10樓:

可以的,到勞動管理監察大隊投訴並非勞動仲裁的前置程式,可以直接到勞動仲裁機構遞交材料,符合受理條件,勞動仲裁機構應當立案受理。

通常遇到勞動糾紛,首先以一種相對的友好的方式溝通過解決。若談判方式無法解決,則要開始尋找法律途徑。首先可以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也可以直接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到法院起訴。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同時投訴、仲裁。

12樓:飛雪渡

這要具體分情況,有的是需要走勞動監察的路子,而有的要通過仲裁解決。兩個程式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同時進行。

比如單位未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這個就可以投訴到勞動監察;同時單位在合同期內與本人解除勞動合同卻沒有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者勞動者出現工傷,也做了勞動能力鑑定,單位卻不給待遇,這種情況就可以通過仲裁來解決,兩個程度可以同時進行。

如果同一種訴求去兩個部門分別要求就不合適了,有爭議的且在仲裁範圍的走仲裁,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且在勞動監察管轄範圍的就要選擇走勞動監察程式。

我申請了勞動仲裁還能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嗎?

13樓:蔣滌菅賢淑

是同步進行嗎?可以仲裁後再投訴,但投訴是要求有明確證據並且是自有職工才可以

14樓:阿六八八

勞動監察大隊工作模式是對單位明顯違反勞動法的行為進行處罰,適用用舉報。

仲裁部門對雙方爭辯進行裁定,適用於投訴。

前者相當於警局,後者相當於法院。如果沒有新材料新證據,拿著法院判決去警局報案可能不會有結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勞動仲裁不予受理,還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嗎? 15

15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仲裁不予受理的情況,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有證據證明單位收了你200元押金嗎?有的話你應該直接去找勞動監察所就可以了.勞動仲裁是不會受理的.

單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2章:第9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它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你可以拿回你的錢的.

祝你好運,謝謝採納.

17樓:董小小巖巖

可以去勞動監察立案,一般都能要回來 是免費的 有合同你去找仲裁 沒有合同找監察,勞動仲裁是不會受理的.單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2章:第9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它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18樓:西麗花

可以的。單位不允許收取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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