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分封制,中國西周的分封制的性質

2021-06-14 06:09:32 字數 6278 閱讀 3503

1樓:匿名使用者

1.開始:周武王開始推行,周公旦更大規模實行。

2、目的:鞏固奴隸制國家政權(“封建親戚,以藩屏周”)

3.內容:①分封物件——周王把土地和人民授於王族、功臣、先代的貴族,讓他們建立諸侯國,拱衛王室;

②被封諸侯義務——要服從周王的命令、鎮守疆土、隨從作戰、交納貢賦、朝覲述職。

③被封諸侯權利——職位世襲、對卿大夫再分封、設定**、建立武裝、徵派賦役。

4.作用:①加強了周天子對地方和管轄。②擴大了統治區域,開發了邊遠地區;③形成對周王室眾星捧月一般的政治格局;④周成為一個延續數百年的強國。

5.瓦解:西周後期,王權衰弱,分封制受到破壞。春秋時期的楚王問鼎,是諸侯國對分封制的公開挑戰。戰國末年,分封制瓦解。

以上,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2樓:話軸

開始:周武王時期,約前2023年

目的:分封領土,讓諸侯拱衛王室。

內容:把一定土地和人民,分別授予王室,功臣和先代貴族,讓他們建立諸侯國。

作用:鞏固了周朝統治,擴大了疆域

瓦解:西周末年,周王室衰落,無法控制諸侯,東周建立後,王室一落千丈,諸侯混戰,分封制徹底瓦解。

3樓:匿名使用者

傳說中聖王的後裔和商的遺民以及立功的將士,讓他們在地方作“諸侯”,分割槽管理,輔佐周王,被封的“諸侯”在“封國”內繼續分封,通過這種逐級分封,下級對上級承擔繳納貢物,軍事保衛,服從命令等義務。

“分封制”即古漢語“封建”的原始含義;古文獻中之“封建”即“分封制”。

“分封制”在周朝時期是周王室把疆域土地劃分為諸侯的社會制度,在“分封制”下,國家土地不完全是周王室的,而是分別由獲得封地的諸侯所有,他們擁有分封土地的所有資源和收益,只需向周王室繳納一定的進貢即可盡義務。

4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翻看人教版歷史必修一

`開始於周武王吧`

目的是為了有效的統治疆域和防止外族入侵`

內容是嫡長子繼承

`瓦解了最高統治者的權威吧``

`(不好意思,不是很全,課本上的很多都忘了,你參考下吧)

中國西周的分封制的性質

5樓:匿名使用者

西周分封制的性質就是為了加強和鞏固周王朝的統治,使周的疆域得到拓展。

但同時也使諸侯的力量無形中變得強大,周天子稍微的衰弱,便使得諸侯獲得了與周天子作對的資本。

西周分封制的利弊

6樓:紅色十月節

在西周時期,社會生產力相當低下,而疆域又相當廣闊,在這種條件下**還很難對全國各地發生的情況做出及時有效的反應,實行分封制,就等於加強了對全國的控制和管轄,鞏固了國家,維護了****.同時也是緩和統治階級內部矛盾的辦法.

分封制實際上是一種建立在血緣基礎上的國家結構形式,**的直接管轄範圍其實很有限,主要依靠各諸侯的力量來完成大規模的國家行動,比如一旦遭遇入侵,各諸侯都有義務保衛王室.隨著時間推移,血緣上的聯絡逐漸淡化,諸侯對**的服從度也逐漸降低,而**缺少足夠的力量對此進行控制,國家的**,諸侯之間的戰爭也就不可避免.

7樓:匿名使用者

它是西周對地方實行的統治制度,這一制度有效的控制了地方,使國家安定,開發了邊疆,拓寬了西周的疆域。奠定中國成為當時世界大國基礎,

由於被封諸侯權力過大,後來成為與**抗衡的地方勢力,導致地方威脅**,不聽**調遣,造成國家的**。

8樓:我是李宗凱

利 有益於開發疆土

弊 不利於統治

西周為什麼實行分封制?分封制的主要內容有哪些?有什麼作用?

9樓:學院派魚多多

一、西周實行分封制,分封的目的是為了鞏固周王朝的統治,為保證王室的強大,拱衛王室。對各諸侯國有效控制,加強統治。

二、分封制的主要內容有:

1、把王族、功臣和先代的貴族(異姓功臣貴族、同姓王室貴族、先代帝王后代和遠氏族部落首領)分封到各地去做諸侯,建立諸侯國。諸侯在自己的封疆內,又對卿大夫實行再分封。

卿大夫再將土地和人民分賜給士。卿大夫和士也要向上一級承擔作戰等義務。這樣層層分封下去,形成了貴族統治階層內部的森嚴等級“天子——諸侯——卿大夫——士”。

2、被封諸侯的義務是:

①、服從周天子的命令;

②、諸侯有為周天子鎮守疆土的義務;

③、隨從作戰;

④、交納貢賦;

⑤、朝覲述職的義務。

三、分封制的作用:

1、鞏固了西周的統治,拓展了疆域。加強了周天子對地方的統治。周朝開發邊遠地區,擴大統治區域,並逐步構織出遍佈全國的交通網路,形成對周王室眾星捧月般的政治格局,打破了夏商時期眾邦國林立的狀態。

周成為一個延續數百年的強國。

2、周人勢力範圍不斷擴大;周天子確立了天下共主地位,統治效果得到加強。分封制使西周貴族集團形成了“周王—諸侯—卿大夫—士”的等級序列等。

3、周的文化形式因此覆蓋了整個黃河中下游地區,密切了同周邊各少數民族的關係,推動了邊遠地區的經濟開發和文化發展;周文化具有驚人的穩定性和延續性。

4、加速了全國經濟的發展。

5、到了西周後期,加劇了各諸侯國對周王室的不忠,及形成了強大的地方武裝割據。

10樓:課文你來說

一、西周實行分封制的原因:為了維護封建統治,鞏固國家政權。

二、分封制的主要內容:周天子把土地和平民、奴隸分給親屬、功臣等,封他們為諸侯。諸侯必須服從周天子的命令,向天子交納貢品,平時鎮守疆土,戰時帶兵隨從天子作戰。

三、分封制的作用:

1、加強了周天子對地方的統治。周朝開發邊遠地區,擴大統治區域,並逐步構織出遍佈全國的交通網路,形成對周王室眾星捧月般的政治格局,打破了夏商時期眾邦國林立的狀態。周成為一個延續數百年的強國。

2、勢力範圍不斷擴大。周天子確立了天下共主地位,統治效果得到加強。分封制使西周貴族集團形成了“周王—諸侯—卿大夫—士”的等級序列等。

3、推動了邊遠地區的經濟開發和文化發展。文化形式因此覆蓋了整個黃河中下游地區,密切了同周邊各少數民族的關係。

4、分封制加速了全國經濟的發展。

5、負面影響:分封制到了西周後期加劇了各諸侯國對周王室的不忠,及形成了強大的地方武裝割據。

11樓:匿名使用者

目的;為保證王室的強大,拱衛王室。對各諸侯國有效控制,加強統治。

內容;諸侯必須①服從周天子的命令;②諸侯有為周天子鎮守疆土;③隨從作戰;④交納貢賦;⑤朝覲述職的義務。同時,諸侯在自己的封疆內,又對卿大夫實行再分封。卿大夫再將土地和人民分賜給士。

卿大夫和士也要向上一級承擔作戰等義務。這樣層層分封下去,形成了貴族統治階層內部的森嚴等級“天子——諸侯——卿大夫——士”。

作用有以下;

1.通過分封制,加強了周天子對地方的統治。周朝開發邊遠地區,擴大統治區域,並逐步構織出遍佈全國的交通網路,形成對周王室眾星捧月般的政治格局,打破了夏商時期眾邦國林立的狀態。

周成為一個延續數百年的強國。

2.通過分封,周人勢力範圍不斷擴大;周天子確立了天下共主地位,統治效果得到加強。分封制使西周貴族集團形成了“周王—諸侯—卿大夫—士”的等級序列等。

3.通過分封制,周的文化形式因此覆蓋了整個黃河中下游地區,密切了同周邊各少數民族的關係,推動了邊遠地區的經濟開發和文化發展;周文化具有驚人的穩定性和延續性。

4.分封制加速了全國經濟的發展。

5.分封制到了西周後期加劇了各諸侯國對周王室的不忠,及形成了強大的地方武裝割據。

西周分封制的目的,物件,內容和作用是什麼?

12樓:匿名使用者

1、分封制:是西周最重要的政治制度。它將親族、功臣、先代貴族分封到各地,建立諸侯國;受封者則必須對周王承擔各種義務,並受周王控制。

2、宗法制:是與分封制緊緊聯絡的、以血緣、姻親為紐帶的政治制度。嫡長子繼承製是其核心內容,與分封制互為表裡。

3、禮樂制度:維護宗法分封制度必不可少的工具。

4、分封制度、宗法制度和禮樂制度,三者互為表裡,緊密相連,反映了周朝政治制度的成熟。

西周分封制

西周分封制

西周時期分封諸侯的制度。分封制是西周王朝立國的基礎。武王滅商以後,封神農之後於焦,黃帝之後於祝,帝堯之後於薊,帝舜之後於陳,大禹之後於杞。

此外,還封紂子武庚祿父。分封制的大規模實施是在周公攝政和成康時期,目的在於“封建親戚以蕃屏周”(《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呂氏春秋·觀世》謂“周之所封四百餘,服國八百餘”;《荀子·儒效》謂“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國,姬姓獨居五十三人”,《左傳》昭公二十八年謂西周分封“兄弟之國十有五人,姬姓之國者四十人”。

西周所分封的諸侯國,屬於文王子輩的有管、蔡、郕、霍、魯、衛、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鄷、郇等,屬於武王、周公子輩的有邗、晉、應、韓、凡、蔣、邢、茅、胙、祭等。以上這些封國地望多在今關中地區和今黃河中下游一帶,是當時經濟最發達的地區。此外的姬姓諸侯國還有芮、息、隨、賈、沈、密、鄭、虢、滑、樊等。

除了同姓諸侯國之外,西周時期還分封了不少異姓國,如姜姓的厲、呂、申、向、許;媯姓的陳;嬴姓的江、黃;偃姓的蓼、軫;姒姓的蓼;子姓的宋;曹姓的邾、鄒;曼姓的鄧等。異姓國裡最強大的是齊國,有很大影響的是楚國。諸侯國的分封延續了很長時間,並不都在周初,例如鄭國之封就晚至周宣王二十二年。

分封制是西周王朝鞏固統治的重要措施,是周人對被征服土地和人民實行統治的一種措施,也是當時統治階級內部在權力和財產方面的再分配製度。分封的原則與物件是根據與周王血緣關係的親疏,功勞的大小(輔佐與同盟)分封,其前提是承認周王的統治,或古帝王之後。在分封中,授民授疆土是分封的核心內容.

宗法制是西周統治者創立的利用血緣關係的親疏來維護政治關係的上下尊卑貴賤秩序的社會政治制度,是分封制和井田制的基礎,是調整統治階級內部權力、財產繼承與分配秩序的原則。

宗法制的基本原則是:“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春秋公羊傳》隱公元年)

宗法制是以宗族血緣關係為紐帶,與國家制度相結合,維護貴族世襲統治的制度。周王為周族之王,自稱天子,奉祀周族的始祖,稱"大宗",由嫡長子繼承王位。其餘庶子和庶兄弟大多分封為諸侯,對天子是"小宗",在其本國則是大宗。

諸侯也由嫡長子繼位,其餘庶子和庶兄弟大多被分封為卿或大夫,對諸侯是"小宗",在本家則為"大宗",其職位也由嫡長子繼承。從卿大夫到士,其"大宗"、"小宗"的關係與上同。世襲的嫡長子即是宗子,地位最尊。

如此層層分封,大宗率小宗,小宗率群弟。大宗、小宗的宗法關係,同時也是政治隸屬關係。對於異姓有功的貴族,則通過聯姻,成為甥舅,分封為諸侯,也納入宗法關係。

於是,在全體貴族內部,舉國上下形成了以周天子為核心,由血緣親疏不同的眾諸侯國競相拱衛的等級森嚴的體制,使政權不但得到族權而且得到神權的配合。"親親"、"尊尊"在這裡獲得完備的、嚴格的體現,成了宗法制的精神支柱,從而也是周禮的根本原則。

按照血統遠近以區別親疏的制度。早在原始氏族時期宗法制就有所萌芽,但作為一種維繫貴族間關係的完整制度的形成和出現,則是周代的事情。在宗法制度下,“天子建國,諸侯立家,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隸子弟”(《左傳》桓公二年),形成了系統而完整的制度。

宗法制的一個關鍵內容是嚴嫡庶之辨,實行嫡長子繼承製。其目的在於穩固貴族階級的內部秩序。這一制度依靠自然形成的血緣親疏關係以劃定貴族的等級地位,從而防止貴族間對於權位和財產的爭奪。

在宗法制度下,從始祖的嫡長子開始傳宗繼統,並且世代均由嫡長子承繼。這個系統稱為大宗,嫡長子稱為宗子,又稱宗主,為族人共尊。宗子有祭祀祖先的權利。

若宗子有故而不能致祭,那麼庶子才可代為祭祀。和大宗相對應的是小宗。在一般情況下,周天子以嫡長子繼統,眾庶子封為諸侯,歷代的周天子為大宗,這些諸侯就是小宗。

諸侯亦以嫡長子繼位,眾庶子封為大夫,這些大夫為小宗,而諸侯則為其大宗。大夫也以嫡長子繼位,為大宗;眾庶子為士,即小宗。在宗法系統裡,諸侯和大夫實具有大宗與小宗雙重身份。

由此我們可以看到,大宗和小宗的區別與貴族等級裡的層層封建是完全合拍的。如果說分封制從政治結構方面建立了貴族間的等級秩序,那麼,宗法制則以注入了特定內容、貫徹了嶄新原則的宗族傳統觀念使這個等級秩序得到穩固。文獻和彝銘記載中屢有“宗周”的記載,《詩經·公劉》說:

“食之飲之,君之宗之。”從宗法系統看,周天子乃是地位最高的宗子。周初,宗法制首先在周天子和諸侯間實施,以後逐漸及於中、小貴族,以至士與庶民之間,具有了普遍性質。

宗法制、分封制與姓氏

夏、商、周被史學家稱作“三代”。夏、商兩代的國家最高元首稱“帝”。夏朝的帝位由兒子接任,偶爾也有傳給兄弟接任的。

商朝的帝位大多傳給弟弟,最後由最年幼的弟弟再傳給長兄的長子,或以行傳給自己的兒子。公元前八世紀,周武王滅商建周,都於鎬京,並改“帝”為“王”。周王朝的王位明確規定只傳長子,而且是“傳嫡不傳庶,傳長不傳賢”。

周王朝的這一制度就是“宗法制”,它的內涵對中國姓氏有著直接的關係。宗法制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制度,其主要精神為“嫡長繼承製”,這是一種以父系血緣關係為準繩的“遺產(包括統治權力、財富、封地)繼承法。”

西周分封制的性質,中國西周的分封制的性質

通過分封制,加強周 天子 的統治。但同時使諸侯的力量過於強大,只要周天子稍微衰弱了一點,諸侯就可以跟周天子對著幹。這是 真正的封建社會 中國西周的分封制的性質 西周分封制的性質就是為了加強和鞏固周王朝的統治,使周的疆域得到拓展。但同時也使諸侯的力量無形中變得強大,周天子稍微的衰弱,便使得諸侯獲得了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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