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分封制的目的物件內容和作用是什麼

2021-03-22 02:57:29 字數 4742 閱讀 7046

1樓:匿名使用者

1、分封制:是西周最重要的政治制度。它將親族、功臣、先代貴族分封到各地,建立諸侯國;受封者則必須對周王承擔各種義務,並受周王控制。

2、宗法制:是與分封制緊緊聯絡的、以血緣、姻親為紐帶的政治制度。嫡長子繼承製是其核心內容,與分封制互為表裡。

3、禮樂制度:維護宗法分封制度必不可少的工具。

4、分封制度、宗法制度和禮樂制度,三者互為表裡,緊密相連,反映了周朝政治制度的成熟。

西周分封制

西周分封制

西周時期分封諸侯的制度。分封制是西周王朝立國的基礎。武王滅商以後,封神農之後於焦,黃帝之後於祝,帝堯之後於薊,帝舜之後於陳,大禹之後於杞。

此外,還封紂子武庚祿父。分封制的大規模實施是在周公攝政和成康時期,目的在於「封建親戚以蕃屏周」(《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呂氏春秋·觀世》謂「周之所封四百餘,服國八百餘」;《荀子·儒效》謂「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國,姬姓獨居五十三人」,《左傳》昭公二十八年謂西周分封「兄弟之國十有五人,姬姓之國者四十人」。

西周所分封的諸侯國,屬於文王子輩的有管、蔡、郕、霍、魯、衛、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鄷、郇等,屬於武王、周公子輩的有邗、晉、應、韓、凡、蔣、邢、茅、胙、祭等。以上這些封國地望多在今關中地區和今黃河中下游一帶,是當時經濟最發達的地區。此外的姬姓諸侯國還有芮、息、隨、賈、沈、密、鄭、虢、滑、樊等。

除了同姓諸侯國之外,西周時期還分封了不少異姓國,如姜姓的厲、呂、申、向、許;媯姓的陳;嬴姓的江、黃;偃姓的蓼、軫;姒姓的蓼;子姓的宋;曹姓的邾、鄒;曼姓的鄧等。異姓國裡最強大的是齊國,有很大影響的是楚國。諸侯國的分封延續了很長時間,並不都在周初,例如鄭國之封就晚至周宣王二十二年。

分封制是西周王朝鞏固統治的重要措施,是周人對被征服土地和人民實行統治的一種措施,也是當時統治階級內部在權力和財產方面的再分配製度。分封的原則與物件是根據與周王血緣關係的親疏,功勞的大小(輔佐與同盟)分封,其前提是承認周王的統治,或古帝王之後。在分封中,授民授疆土是分封的核心內容.

宗法制是西周統治者創立的利用血緣關係的親疏來維護政治關係的上下尊卑貴賤秩序的社會政治制度,是分封制和井田制的基礎,是調整統治階級內部權力、財產繼承與分配秩序的原則。

宗法制的基本原則是:「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春秋公羊傳》隱公元年)

宗法制是以宗族血緣關係為紐帶,與國家制度相結合,維護貴族世襲統治的制度。周王為周族之王,自稱天子,奉祀周族的始祖,稱"大宗",由嫡長子繼承王位。其餘庶子和庶兄弟大多分封為諸侯,對天子是"小宗",在其本國則是大宗。

諸侯也由嫡長子繼位,其餘庶子和庶兄弟大多被分封為卿或大夫,對諸侯是"小宗",在本家則為"大宗",其職位也由嫡長子繼承。從卿大夫到士,其"大宗"、"小宗"的關係與上同。世襲的嫡長子即是宗子,地位最尊。

如此層層分封,大宗率小宗,小宗率群弟。大宗、小宗的宗法關係,同時也是政治隸屬關係。對於異姓有功的貴族,則通過聯姻,成為甥舅,分封為諸侯,也納入宗法關係。

於是,在全體貴族內部,舉國上下形成了以周天子為核心,由血緣親疏不同的眾諸侯國競相拱衛的等級森嚴的體制,使政權不但得到族權而且得到神權的配合。"親親"、"尊尊"在這裡獲得完備的、嚴格的體現,成了宗法制的精神支柱,從而也是周禮的根本原則。

按照血統遠近以區別親疏的制度。早在原始氏族時期宗法制就有所萌芽,但作為一種維繫貴族間關係的完整制度的形成和出現,則是周代的事情。在宗法制度下,「天子建國,諸侯立家,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隸子弟」(《左傳》桓公二年),形成了系統而完整的制度。

宗法制的一個關鍵內容是嚴嫡庶之辨,實行嫡長子繼承製。其目的在於穩固貴族階級的內部秩序。這一制度依靠自然形成的血緣親疏關係以劃定貴族的等級地位,從而防止貴族間對於權位和財產的爭奪。

在宗法制度下,從始祖的嫡長子開始傳宗繼統,並且世代均由嫡長子承繼。這個系統稱為大宗,嫡長子稱為宗子,又稱宗主,為族人共尊。宗子有祭祀祖先的權利。

若宗子有故而不能致祭,那麼庶子才可代為祭祀。和大宗相對應的是小宗。在一般情況下,周天子以嫡長子繼統,眾庶子封為諸侯,歷代的周天子為大宗,這些諸侯就是小宗。

諸侯亦以嫡長子繼位,眾庶子封為大夫,這些大夫為小宗,而諸侯則為其大宗。大夫也以嫡長子繼位,為大宗;眾庶子為士,即小宗。在宗法系統裡,諸侯和大夫實具有大宗與小宗雙重身份。

由此我們可以看到,大宗和小宗的區別與貴族等級裡的層層封建是完全合拍的。如果說分封制從政治結構方面建立了貴族間的等級秩序,那麼,宗法制則以注入了特定內容、貫徹了嶄新原則的宗族傳統觀念使這個等級秩序得到穩固。文獻和彝銘記載中屢有「宗周」的記載,《詩經·公劉》說:

「食之飲之,君之宗之。」從宗法系統看,周天子乃是地位最高的宗子。周初,宗法制首先在周天子和諸侯間實施,以後逐漸及於中、小貴族,以至士與庶民之間,具有了普遍性質。

宗法制、分封制與姓氏

夏、商、周被史學家稱作「三代」。夏、商兩代的國家最高元首稱「帝」。夏朝的帝位由兒子接任,偶爾也有傳給兄弟接任的。

商朝的帝位大多傳給弟弟,最後由最年幼的弟弟再傳給長兄的長子,或以行傳給自己的兒子。公元前八世紀,周武王滅商建周,都於鎬京,並改「帝」為「王」。周王朝的王位明確規定只傳長子,而且是「傳嫡不傳庶,傳長不傳賢」。

周王朝的這一制度就是「宗法制」,它的內涵對中國姓氏有著直接的關係。宗法制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制度,其主要精神為「嫡長繼承製」,這是一種以父系血緣關係為準繩的「遺產(包括統治權力、財富、封地)繼承法。」

西周實行分封制的目的,內容,義務和作用各是什麼?

2樓:※淡茗

1、分封制的目的:西周因其國都遠在西北,不利於控制幅員遼闊的疆土和統治商代後裔,便大規模地以封地連同居民分賞王室子弟和功臣,有服從天子命令、定期朝貢、提供軍賦和力役、維護周室安全的責任。

2、分封制的內容:周王室把疆域土地劃分為諸侯,國家土地是獲得封地的諸侯所有,他們擁有分封土地的所有資源和收益,只需向周王室繳納一定的進貢即可盡義務,諸侯在其封國內享有世襲統治權。

同時,諸侯在自己的封疆內,又對卿大夫實行再分封。卿大夫再將土地和人民分賜給士。卿大夫和士也要向上一級承擔作戰等義務。

這樣層層分封下去,形成了貴族統治階層內部的森嚴等級「天子——諸侯——卿大夫——士」。

3、分封制的義務:諸侯必須服從周天子的命令;應該定期進行朝貢,還應該隨時準備率領自己的武士和軍隊,接受周天子的調遣。

4、分封制的作用:有利於穩定當時的政治秩序,但後來諸侯國之間出現了強國兼併弱國的形式,使周天子的權威逐漸削弱。通過分封制,周的文化形式因此覆蓋了整個黃河中下游地區;周文化具有驚人的穩定性和延續性。

加強了周天子對地方的控制。周朝開發邊遠地區,擴大統治範圍,並逐步構織出全國的交通網路。

3樓:匿名使用者

一、實行分封制的目的

據史料記載,周武王病死後,子成王即位。成王年幼,武王之弟周公旦輔政,而帶兵駐守在殷都周圍的管叔、蔡叔等貴族懷疑周公有奪取王位的意圖,對周公極為不滿,致使紂子武庚乘機拉攏二叔,又聯合東方的徐奄等部起兵反周,經過三年苦戰,才被平定。

戰後,周公在總結前一階段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制定了分封制,「封建親戚以藩屏周」。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分封制目的之一為「建立藩屏,護衛王室」。

分封制大封同姓子弟、功臣及殷商之後,讓他們在自己的諸侯國內享有一定的特權,暫時滿足了西周奴隸主貴族對於權力和財產的要求,緩和了奴隸主貴族間的矛盾,起到了穩定政局的作用。

在分封的過程中,周公要求那些受封諸侯在治理諸侯國過程中「啟以商政,疆以周索」,要實行文王「德明慎行」的方針,廣求「殷先哲王」的保民方法。

通過這些措施,極大地緩和了征服者和被征服者之間的矛盾,降低了殷民和其他民族的反抗情緒,起到了「鎮撫各族」的作用。這就是西周分封制的第二個目的:「穩定政局,鎮撫各族」。

當時西周王朝的四周分佈著山戎、鬼方、羌等少數民族,這些少數民族經常侵擾周的邊界,掠奪財富。而西周在這些邊界建立諸侯國,派王室貴族等直接管理,一方面直接加強了周王室的統治力量,另一方面也對這些少數民族起到了威懾作用。

因此分封制還有第三個目的,即「抵禦外侮,鞏固邊防」。但西周實行分封制的根本目的在於鞏固西周的統治。

二、分封制的主要內容

西周分封制的物件和做法是將土地和人民分封給王族、功臣和先代貴族,建立諸侯國。被封諸侯的義務是:要服從周天子的命令,向天子交納貢賦,平時鎮守疆土,戰時隨從周天子作戰。

被分封的諸侯有權在諸侯國內實行再分封,在諸侯國內可設**、建立武裝,徵賦役。

與分封制緊密相連的是宗法制,其核心是嫡長子繼承製。周天子居於至高無上的絕對支配地位,其王位由嫡長子世襲繼承,其他庶子則作為小宗被分封為各地諸侯。他們在各自的諸侯國內是同姓宗族的大宗,其王位也是由嫡長子世襲繼承,其餘庶子作為小宗分封為卿大夫。

卿大夫在各自封地裡又是同姓宗族的大宗,其封爵由其嫡長子世襲繼承,其餘庶子作為小宗分封為士。這樣,根據宗法制和分封制原則,便形成天子、諸侯、卿大夫、士等各級宗族貴族組成的金字塔式的等級機構。各個等級之間的關係,既是大小宗關係,又是上下級關係。

三、分封制的義務

諸侯必須服從周天子的命令;應該定期進行朝貢,還應該隨時準備率領自己的武士和軍隊,接受周天子的調遣。

四、分封制的作用

有利於穩定當時的政治秩序,但後來諸侯國之間出現了強國兼併弱國的形式,使周天子的權威逐漸削弱。

通過分封制,周的文化形式因此覆蓋了整個黃河中下游地區;周文化具有驚人的穩定性和延續性。加強了周天子對地方的控制。周朝開發邊遠地區,擴大統治範圍,並逐步構織出全國的交通網路。

簡述西周分封制的目的、內容和作用

4樓:匿名使用者

1、周朝建立後,(目的)為了對新徵服的地區進行有效統治,創立了分封制。

2、(內容)一方面分封已臣服的殷人後裔和原殷邦方國的首領;另一方面,以武力為後盾,將同姓諸侯分插到各地方國間,成為地方的政治中心。

3、(作用)達到「封建親戚,以藩屏周」的功效。這種由周人新創的統治方式,不僅實現了對殷人的合圍控制,也提高了王權的地位,周王成為「天下」的共主。

歷史西周的分封制的目的是什麼?內容的作用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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