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調控法的主要制度包括對外貿易法嗎

2025-06-21 21:45:15 字數 905 閱讀 1163

1樓:鬧鴻星

二)區域規劃法的概念和淵源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三)區域規劃法律制度的主要內容 高等教育出版社 六、對外**調控法律制度 (一)對外**和對外**法的概念 (二)對外**法與巨集觀調控 (三)對外**預警應急制度是**巨集觀調控的重要手段 (四)中國「一帶一路」願景與行動規劃 * 經濟法學》教學課件 第十一章 計劃調控法律制度 本章導語: 本章與其他各章的聯絡:計劃法律制度及其原理,是巨集觀調控法律制度及其理論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之一。

本章考核要求:概念:計劃、國家計劃、計劃法、計劃法體系等;問題:

國家計劃的特徵、國家計劃的分類、國家計劃的地位和作用、我國計劃法的立法狀況、我國計劃法的特徵和基本原則等,計劃實體法律制度、計劃程式法律制度,產業調控法律制度、投資調控法律制度、區域規劃法律制度和對外**調控法律制度等。 第一節 計劃調控法的基本原理 計劃法概述 1. 計劃的含義:

廣義的計劃是指國家對整個社會經濟活動的部署或安排;狹義的計劃是指國家通過制定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編制和組織實施中長期計劃方案來燃輪引導經濟執行,調控經濟發展。 (1)我國計劃的發展: ①確定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

確定巨集觀經濟調控目標和計劃指標。 ③確定巨集觀經濟政策。 2.

計劃法的調整緩蘆物件:計劃法是我國巨集觀調控法擾段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調整計劃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計劃關係是計劃主體在計劃活動中所發生的社會關係。

3. 我國計劃法的立法模式 (1)關於計劃立法的模式,目前世界上有三種: ①法典式 ②分散式 ③結合式 (2)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國應有一部單獨的計劃基本法。

4. 計劃的形式 (1)按計劃是否量化分為指標性計劃和政策性計劃。 (2)按計劃內容可分為綜合性計劃、行業計劃和專項計劃。

3)按計劃期限可以分為長期計劃、中期計劃和短期計劃。 計劃制定的法律調整 1. 計劃制定的定義:

是指計劃編制機構根據國內國際。

安全檢查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多選)

abd解釋 施工安全 生產規章制度一般應包內括以下內容 安全生產容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安全措施計劃制度 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制度 危及施工安全工藝 裝置 材料淘汰制度 施工起重機械使用登記制度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各種安全技術操作...

我國巨集觀調控的主要手段,我國巨集觀調控的主要目標及手段是什麼?

1 法律手段,指國家通過制定和運用經濟法規來調節經濟活動的手段。主要通過經濟立法和經濟司法進行調節經濟,有權威性和強制性 2 經濟手段,是國家運用經濟政策和計劃,通過對經濟利益的調整來影響和調節經濟活動的措施。主要方法有 1 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調整,2 制定和實施經濟發展規劃 計劃等,對經濟活動進...

巡迴檢查制度應包括哪些內容,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哪些內容

1 確定巡迴檢查的路線。2 確定巡迴檢查的人員 人數 技能。3 確定巡迴檢查的工具。4 確定巡迴檢查的時間 週期。5 確定巡迴檢查的內容。6 確定巡迴檢查事故處理方案,最好詳細。7 確定巡迴檢查制度。主要包含,參加人員 巡檢時間 週期 檢查內容,巡檢人員許可權,巡檢內容,巡檢結果的處理。安全檢查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