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情感達人萌萌
我認為應該先和領導協商,協商不成那就直接辭職好了,沒必要糾結。
公司調崗一般就是變相的讓你自己主動離職。我們這就是這樣,前段時間疫情原因,公司效益不好,老闆就想著裁員。然後就說同乙個崗位只留乙個人,另乙個人公司安排調崗。有的文員。
被調到銷售崗位,有的被調到銷售助理。
崗位。還有的沒有合適的崗位,直接讓人家回家休息,等通知。當然休息的這段時間是沒有工資的。最後我乙個同事就主動提出辭職了。
後來被調崗的那些人也陸續因為不適應新的崗位主動離職了。這正好是老闆希望的。所以我覺得你公司給你調崗可能是想讓你主動離職。
如果你不想調崗想辭職,那就直接提出來,辦離職手續就可以了。
當然也不排除領導看好你,覺得你非常適合那個崗位。這種情況下,如果你不接受調崗,可以跟領導反饋,然後協商解決。最好是能留在原崗位,如果領導一定要你調崗,而你又不願意那就直接辭職吧。
工作是個雙向選擇,沒必要壓抑自己,不開心就走人,這裡不行了,就換下一家。總會找到你喜歡的工作。
2樓:曬太陽的番茄醬
1、調崗屬於變更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用人單位必須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未經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單方面調整崗位,原則上是無效的;
2、如果用人單位是生產經營需要的調崗,且調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懲罰性質,工資待遇不降低,與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之間存在相關性,則調崗有效;
你作為勞動者應該遵守。當然,調整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單位舉證;反之,用人單位是基於迫使勞動者離職而調整崗位,勞動者是可以拒絕的。
用人單位以勞動者不服從安排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就屬於違法解除;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本人工資,即2n;
3、如果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也是有權調整崗位的。當然,用人單位主張勞動者不勝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證據的。勞動者拒絕調整崗位的,用人單位據此解除勞動合同,屬於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單位也是應該支付經濟補償,即n。
公司員工不接受調崗調薪,也不辭職,公司該怎麼辦?
3樓:任何時候的家
公司可以好好的與員工進行協商和溝通,如果公司想要對員工進行調崗或者調薪,那麼首先就要徵得員工的同意,畢竟企業不可能隨意的去調低員工的工資,或者直接安排員工做其他工作,這很明顯是違反了勞動法的,我相信,如果公司給員工增加工資,又或者叫員工去乙個更好的崗位,那麼員工肯定會答應的,但如果降低員工的工資,換做任何人都不會同意這樣的要求。
公司可以直接將員工辭退,但是前提要給予相應的經濟賠償,現在有一些企業就喜歡耍無賴,為了省一點錢就各種為難員工,希望員工選擇自離,我覺得這是非常粗暴的做法,如果員工到勞動局進行投訴,那麼企業受到的損失將會更大,既然員工不配合企業的工作,那麼公司可以直接將員工辭掉,這樣雖然企業會進行相應的經濟賠償,但也可以儘量的去減少企業的混亂。
員工不選擇支援,不接受調崗和調薪,也是對自己權利的維護,公司千萬不要強制性的去降低員工的工資,畢竟現在勞動法越來越完善,如果公司做法非常的強硬,而且違反勞動法了,員工可以收集好相關證據,直接到勞動局進行投訴,到時候公司賠償的經濟賠償將會更多。
作為企業負責人要好好的與員工進行溝通,曉之以情動之以理,我相信員工也能明白企業的不容易,畢竟企業發生較大的組織變革之後,也不得不去調動員工的崗位,但是不能隨意的去降低員工的工資,這樣反而會引發員工的負面情緒,好好的對員工進行安撫與協商,徵得員工的同意,這才是最有效的方法,而不是一味的蠻幹和強勢,這樣員工將更加不願意。
4樓:路邊的風兒
如果勞動者確實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可以調整其工作崗位,如果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協商變更勞動合同,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員工不接受,公司也可以通過正當的方式來進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5樓:殷琬
這個情況下我認為你應該與他好好的溝通,瞭解他的想法,然後進行相應的調崗調薪,主要是看到他的內心,然後雙方解決問題矛盾。
6樓:小白家美食
出現這種情況的時候,公司的人力資源不應該和員工進行好好的溝通。對於員工的安排,應該合理化的進行。
調崗不同意公司又不辭退又不安排工作
7樓:
摘要。親,很高興為您解答。調崗不同意公司又不辭退又不安排工作。
調崗不同意公司又不辭退的,一般就在原崗位繼續工作,如果公司辭退勞動者需要支付經濟賠償。調崗屬於變更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用人單位必須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未經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單方面調整崗位,原則上是無效的。《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
調崗不同意公司又不辭退又不安排工作。
親,很高興為您解答。調崗不同意公司又不辭退又不安排工作。調崗不同意公司又不辭退的,一般就在原崗位繼續工作,如果公司辭退勞動者需要支付經濟賠償。
調崗屬於變更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用人單位必須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未經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單方面調整崗位,原則上是無效的。《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
調崗不同意,公司又不辭退的,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辭職。如果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可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就能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您不想辭職的話,公司又不給您進行安排工作的話,您可以到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進行申請勞動仲裁的。可以要求公司對您進行賠償。
公司調崗不接受要求離職
8樓:徐煒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五條規定,變更工作崗位屬勞動合同的變更,如果沒有達成一致意見,你有權利拒絕調崗。 如果用人單位口頭說要辭退你,你在沒有接到正式書面通知(蓋有公章)前,按時上班,或要求用人單位給你乙個書面通知。如果僅憑用人單位口頭說你明天不用來上班了,你就不來的話,到時用人單位會說是沒有人說過不讓你上班,是你自己曠工數日,按你自動離職處理了。
被用人單位辭退 或 解除勞動合同 ,分三種情況,一是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無需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也無需支付經濟補償;二是依《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情形,按第47條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還應按《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向勞動態陵搜者額外支付乙個月的工資;三是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法》第條規定向勞動者 支付賠償金 ,賠汪碼償金是經濟補償的二倍。 經濟補償金 的計算範圍詳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7條。用人單位還應向勞動者出具《勞動合同法》第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該證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帆歷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公司將我調崗,我不願意,可以辭職嗎
9樓:宇小律
公司崗位調動勞動者可以不去。公司不能雀薯強制要求員工調崗,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調崗頃彎者應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公司不能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否則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鬧帆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公司以不同意調崗為理由辭退,公司要求調崗,不同意就辭退。
調整崗位屬於變更勞動合同內容,用人單位除有充分證據證明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崗位的,應與勞動者協商達成一致,並簽訂書面檔案。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
公司工作9年,現公司要調崗,但我不接受,該怎麼辦?
面對公司的調崗,但是本人又不接受,這個時候應該怎麼辦呢?這個時候作為老員工只有兩種選擇,一種是接受調崗到新的崗位去繼續工作,第種選擇就是自己捲鋪蓋褲激走人,除此之外基本上沒有別的辦法,可以選擇首先我們站在老闆的角度去思考一下這個問題調崗可能是合情合理的做法喚液,對於乙個公司來說,可能有時候會有一些人...
口頭調崗是否違反勞動法,如何調崗才是合法的
口頭調崗違反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五條明確規定,變更勞動合同應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用書面形式,用人單位不得單方調崗 降薪。公司必須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如果未經勞動者的同意,公司單方面調整崗位的,原則上無效。如果公司是因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調崗且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懲罰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