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勞動法的朋友幫幫忙(關於產假津貼的)

2022-12-09 05:55:16 字數 582 閱讀 5924

1樓:匿名使用者

生育保險津貼是對你在生育期間工資的補償,如果單位代發了,津貼歸公司,單位沒有代發歸個人。所以你只要算一下在生育期間工資有沒有拿到,如果拿全了就沒問題,如果沒有拿全可以要求單位不足。

2樓:匿名使用者

兩個方案你可選擇:

1、可要求公司安排補休。

2、產假屬於法定假期,如果是單位要求你上班的話,要按加班算。

單位不同意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產假期間的加班工資。

現在的老闆都是懂法的。

3樓:

第一,7月份跟8月初的工資他不發了,勞動局補貼了。------你就接著休你的產假。

想讓你上班就得發工資。勞動局補貼是勞動局的,關公司屁事。在公司上班為公司產生了績效,員工有權獲得勞動報酬。

第二,生育保險沒交滿一年沒用。到哪兒都是得交滿一年才行。

第三,產假期間公司應當發工資或者工資補貼。你上班了就得按照上班的工資來算。根據你的上班應得的工資,減去勞動局給的7月份生育津貼,就是你7月份公司應支付你的工資。

你公司忒摳,佔員工一點便宜有意思麼。

有懂新勞動法的嗎?幫幫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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