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勞動合同 如果被辭退公司會賠償麼

2022-12-04 13:35:12 字數 5065 閱讀 2765

1樓:

一、辭退的法律分析:

1、如果單位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賠償金;

2、如果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則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3、如果有關賠償事宜無法與單位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在被辭退一年內申請勞動仲裁要求;

二、未籤勞動合同的法律分析;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三、法律依據:

1)《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3)《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4)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五條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大公司,就應該籤一個啊

3樓:三十而立

有繳納五險麼?或者你上班簽到什麼的記錄,如果有的話還需要看你被辭退的原因,不是所有原因都能領取賠償的。

未簽訂勞動合同被辭退能要求賠償嗎?

4樓:金果

未訂立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訂立合同期間的二倍工資,最多11個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無過失性辭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5樓:

單位口頭說要辭退你,你在沒有接到正式書面通知(蓋有公章)前,按時上班,否則拒絕辦理離職手續。

1、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

2、辭退你要支付半個月的經濟補償金,違法辭退的兩倍支付經濟補償金,即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3、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

4、關鍵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參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6樓:看取蓮花淨

當然可以要求賠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即使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勞動關係是存在的。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

也就是第二個月要補償你2個月的工資。

還有就是單位以你不能勝任工作為理由辭退,應該拿出不能勝任工作的證據,或者應該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並且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給你經濟補償。

你這樣的情況直接到當地勞動部門投訴吧,可以要求勞動仲裁,如果公司不願仲裁你可以直接起訴。起訴費也就10塊錢左右。去之前先給勞動仲裁部門打**問問需要你準備什麼材料。

準備好了在行動。

東西即使移交了也可以按我上面說的做。因為公司有你的工資發放記錄,這個是抹不掉的

7樓:簡簡單單

1、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簽訂合同,從第二個月開始,可以要求二倍工資的。

2、《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如果被辭退了可以得到補償嗎

8樓:王元頁

入職一年內沒勞動合同,可以從入職第二個月起一年內要求雙倍工資補償

超過一年的,視為無固定期合同,看辭退理由決定是否有補償金,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39條個人過錯辭退沒補償,以其他理由辭退,按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9樓:匿名使用者

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補償金。

10樓:活寶不是一二個

看簽訂的時間了

如果是上崗1個月之內的,沒簽合同,可以的

而且是試用期被辭退的,不能補償

如果超過1個月了,可以要求補發第二個月至第12個月的工資(雙倍工資)如果超過第13個月了,視同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合同如果企業是按規章解除的合同,只能賠償第2至第12個月的工資如果企業違規,另按工齡支付賠償金(1年工齡賠償1個月)

沒簽勞動合同,試用期三天被辭退不給工資,如何舉證投訴

向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即可。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三條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

沒簽勞動合同被辭退有什麼補償,未簽訂勞動合同被辭退能要求賠償嗎

韓飛律師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解決問題有所幫助,勞動案件可以hi我!1 用人單位違法在先,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 經濟補償金 加班工資及拖欠的工資 押金等 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2 關鍵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 工作證或工作牌 最好蓋有公章 工資...

請問解除勞動合同可否要求年終獎,被公司辭退,可以要求年終獎麼?

從入職到現在是一年多一點,按規定應該賠償一個半月的工資,這裡的工資是你上一年的平均工資,包括加班費,年終獎和各種補助等。如果公司未提前通知你,應該再支付你一個月的工資,加上前面的,應該是兩個半月的工資。你可以選擇接受公司的安排,也可以不接受,完全自願。但如果接受了公司的安排,你就沒有補償了。如果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