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該怎麼辦?公正後有用嗎,我該怎麼辦 離婚協議真的有用嗎

2022-07-06 13:01:08 字數 4637 閱讀 1073

1樓:天蟾如月

凡是拆東牆補西牆借錢彌補虧空的,沒有一個人最後是能夠全身而退,更多的是因為虧空太多無法償還而觸犯刑事責任的。何況走上這條路的人借錢揹債進行消費已經習慣了,這和賭博上癮沒什麼兩樣,而婚後夫妻是共同債務人是要共同償還債務的。你願意嗎?

自己考慮。

2樓:職場導師

其實看了你的情況,我感覺你和我的經是差不多的,我和我男友談了很多年了,我們也彼此瞭解,他也愛我,今年年初我和他訂婚了。男朋友因為做事,虧了好多錢,他家庭條件也一般,我從大學畢業,也一直在支援他,現在他帳還沒抹平。可能我們明年就要結婚了,他現在還有近50萬的外債,車房什麼也沒有。

可是既然選擇了,只要他是愛我的,畢竟還年輕,日子也會慢慢變好的。不一定大富大貴才是幸福,所以你如果真的在意,可以認真思考後,和他好好談談,畢竟感情方面誰也不好說。

3樓:安廸蛵恵扺

這個自己拿主意,無論和誰一起,都要靠自己,這是鐵律,一味的依靠,不是被嫌棄就是被拋棄。分手吧,你不瞭解這個男人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打算繼續,弄清楚前面借款的用途是前提條件,怎麼保證(公證,不是公正)以後都是沒用的。

5樓:白瑪

找真正的高人去觀察一下

6樓:

錢的問題如果解決不了結了婚以後什麼愛情不愛情的很快就會消磨沒

7樓:龐雨卓

就這樣的,沒什麼考慮的,就是結婚了,也不能跟他過,必須分,否則幸福不了,

8樓:

如果是我就分手,公正後當然有用,那就受法律保護,如果他胡耒,你可報警。

9樓:獨立寒秋

人生就是一個又一個的選擇,如果喜歡的程度超過了理性,那就繼續喜歡;雖然喜歡但不願意擔驚受怕、冒不必要的風險,那就及時放棄。總之,哪一個選擇都不需要後悔。

我該怎麼辦 離婚協議真的有用嗎

10樓:華律網

協議離婚又稱自願離婚或登記離婚,我國《婚姻法》中稱作雙方自願離婚,指婚姻關係因雙方當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離婚方式。協議離婚僅僅是夫妻雙方簽訂離婚協議書並非是法律意義上的離婚。離婚協議是夫妻之間在協議離婚的情況下所達成的有關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方面的協議,必須以書面形式,由夫妻雙方當事人簽字,並經婚姻登記管理部門認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根據最新婚姻登記條例規定,辦理離婚手續時必須出具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該協議書上應載明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及債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根據《婚姻登記條例》規定,辦理離婚登記居民可帶上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及離婚協議書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這種辦理前提是雙方已簽署好離婚協議,其法律後果是通過行政手段使離婚效力得到國家機關認可,其離婚協議對雙方均有約束力,在日後若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則另一方需重新到人民法院起訴,經過人民法院審理後再作出判決,才能督促當事人履行,若一方當事人仍不履行的,則只能申請人民法院就判決書的內容申請強制執行。

綜上,協議離婚不算真正意義上的離婚,經過相關部門的認可後才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 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 本人的結婚證;(三) 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11樓:愛喝粥

1.協議離婚(雙方自願離婚)其中一方在當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即可在當地的法院辦理。

2.訴訟離婚(只有一方願意離婚,另一方不同意),其中被告在當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即可以到當地的法院訴訟。

至少一方已取得當地的戶口的情況:

3.協議離婚(雙方自願離婚)即可在當地的法院辦理,也可在民政部門辦理。

4.訴訟離婚(只有一方願意離婚,另一方不同意),被告是當地戶口的,由戶口所在地的法院受理,被是外地戶口的按第二條處理。

1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離婚協議書的生效時間是雙方在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之後只有雙方簽字的離婚協議是未生效的,必須領取離婚證之後才生效,生效之後一般情況下是不能反悔的。

房子沒有房產證我想買公證有用嗎

13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沒有辦理產權證,按照法律規定沒有房產證的房子是不可以買賣交易、公證不能使房子產權發生轉移、無用!

沒有取得房產證的房屋法律規定不準上市,若是買賣的話單靠簽訂買賣合同不能保證購房者權益,風險很大;

對法律明確規定不準上市的房產,建議放棄交易!

參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八條明文規定: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14樓:大鬍子說房

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千萬別買:1、沒有產權;2、無法申請銀行貸款;3、如果拆遷,業主無法獲得賠償;4、房子可能被拿來抵開發商的債。

15樓:鑽誠投資擔保****

沒事,只要是加蓋了了公證處的公章鮮印,在法律條文上是有效的。如果到時房產證到原房東手上沒有過戶給你,是可以告他詐騙的

16樓:solicitor解惑

沒有房產證的房子也不可以一概而論。期房也沒有房產證(還沒有辦理下來),同樣受法律保護。

合理規劃的房子,沒有房產證,只要有購房合同,照樣可以證明此房的歸屬人,同樣受法律保護。

對於那些違規建築,和小產權建築法律上很難保證了。

1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

不過公證不代表過戶,沒有產權證的房子一般交易的時候會要求在公證處辦理一個合同公證,不過這樣也是有風險的,比如產權證辦理下來了賣方把房子在轉賣給別人這種情況也是有的,雖然辦理了公證但是並不影響過戶的,公證書只是在起了法律糾紛的時候才有用處,如果買賣雙方比較熟悉的情況下可以這樣辦理,不過還是根據買受人的情況來看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從法律上說,公證是沒有用。沒有房產證,意味著沒有產權,無法過戶,存在很大的風險。

19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房產證,公證處不給做公證。等有了房產證,到當地公證處諮詢吧。你看看上面的回答,就那個熱心網友回答的正確。

20樓:匿名使用者

你應該分清楚是什麼原因對方沒有房證,有的是商品房還沒有辦產權證,這樣你可以通過公證程式來限制對方交易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果對方是小產權方不可能有房產證,那麼即使你辦理了公證也不產生任何效果,因為國家禁止買賣小產權房,公證是無效的。

21樓:房頂上的屋子

房子性質是什麼,如果是拆遷安置房的話,可以籤合同交易的,一定要公證的,合同裡要寫明房產證下來後過戶的細節,要不然房主到時候想多要錢,一直拖著不過戶過你也沒辦法的,還要去法院起訴,煩的,公證和公證要3000-5000塊錢吧,聽說認識人還可以還價的。

2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公證 但只能證明你買你朋友的房子 證明不了房子所有權是你的 你朋友在還清你的購房款後隨時可以要回去。就是說法律上你們的房子買賣合同是無效的 雙方都可以推翻。

23樓:善良的紫霞

你這房子是安置房吧,公正手續費不多,可以公正交易,但不能全款,要留一些資金在過戶時在給。

更改姓名要公證書,我該怎麼辦?

24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你的情況沒有說清楚,我看出來了。回答如下:

更改名字,不是兒戲,必須慎重,必須有充分理由,而且不需要公證。

1,未成年人改名字,必須由監護人帶著未成年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到當地派出所,提出書面申請,理由充分,派出所予以辦理;

2,離異家庭的未成年人改名字,必須徵得父母雙方的一致同意,由監護人到當地派出所辦理。父母雙方意見不一致,派出所不予辦理。

如果理由正當,程式也符合要求,派出所不辦,可以向所屬公安分局紀檢監察室投訴民警的不作為。

25樓:匿名使用者

更名公證書,長什麼樣子啊,有沒有**,給我看看啊

公證後的委託書我不想委託了怎麼辦?

26樓:惡毒白

1委託是單方法律行為,委託人可以自行變更撤銷。

2委託人先憑自己的身份證件到公證處宣告撤銷之前的委託書,從法律上先終止該委託書未來的效力。

3當然因為委託公證書已經在受託人手中了,委託人撤銷委託的行為相關部門及第三人不知道,所以不能實際制止後續行為的發生。所以後續應該聯絡受託人,告知其應終止委託行為(最好留有證據 防止日後糾紛 比如到公正處申請通話保全或者郵寄保全 對於告知受託人應終止委託行為的情況進行保全固定證據)。然後應該到房產所在地的房產登記部門,將該委託書被撤銷的情況告知房產登記部門,制止房產登記部門憑該委託公證處完成過戶登記的可能。

從根源組織過戶行為的完成。

4當然如果受託人濫用**行為或者串通購買人等不當**的行為,造成損失的可以向受託人主張權益。當然一切要注意保留證據。

27樓:垂柳初絲

到公證處撤銷委託公證。

28樓:銅城李律師

取消委託,馬上去做,至於公證書,約等於廢紙一張。馬上去啊。如果覺得我回答的還可以,不妨給個最佳答案鼓勵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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