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廠上班不想幹了,發工資當天沒去,廠子不給發工資怎麼辦

2022-04-08 05:15:14 字數 5474 閱讀 5234

1樓:匿名使用者

一、勞動者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的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某些地區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當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樓:夏一陣風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你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希望回答對您有幫助。

3樓:進口西柚

真不給發,可以去勞動局告他,他會發的,不過可能會扣你錢

4樓:最愛

不可衝動,萬一不發,吃虧的是自己,一般不會這不有勞動法

5樓:東東小帥

回答一、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二、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三、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四、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更多7條

我在工廠上班,不給工資怎麼辦??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不給工資的處理辦法如下:最簡單的方法是**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等等。

7樓:雙子劉金明

拖欠員工的工資,那麼員工可以撥打12333向當地勞動部門進行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

1、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2、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即支付工資。

3、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在廠裡上班不想幹了不給結工資怎麼辦?

8樓:雞冠山上的春天

你既然不想幹了,就要提前一至兩個月跟廠裡打好招呼,把辭職報告交上去,讓廠裡有時間招人來填補你走後的空缺。一般情況下,廠子招上人了,肯定會讓你順利走人,工資也不會差的。但如果你這樣做了,廠方還是不給你開資,你可以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去投訴,那的工作人員會幫你處理這件事的。

9樓:

一般在廠裡面上班的話,提前一個月寫辭職報告,一般廠裡就會同意的,公司也會給你寫上清楚,如果說你突然,不想幹了,就走人,這個肯定是不會管你的,如果說你按照規章程式來走的話,他廠裡面不給你結算工資,你可以通過法律仲裁勞動仲裁去解決這個事情

10樓:東東小帥

回答一、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二、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三、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四、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更多7條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要辭職的話需要提前1個月通知單位的,如果你提前通知了單位,而單位不給結工資你可以去當地的勞動部門投訴,但如果你沒有履行提前通知義務,那單位不給工資也是有依據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得話還是按廠裡的規定來說,你幹一段時間了,不想幹了,提前打離職手續,到時間了就會讓你離開的,工資照常開的。前提是按廠的規定來。

13樓:仉葦

進廠是否籤合同了,如果不想幹了應提前30天交辭職報告,按勞動合同應該有工資的可以諮詢一下。

14樓:2023年篤定前行

保留好上班的相關證據,如考勤卡等,與公司好好談談結工資事宜;如果實在不行就去勞動局求助協調處理。

15樓:

先商量解決,不行去勞動局監察大隊進行舉報。

16樓:

公司辭退員工應該給什麼補償

在工廠幹了三天,辭職了老闆卻不給工資怎麼辦?

17樓:阿鈺筆記

1、協商解決。

2、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單位所在區的勞動監察大隊)。

公司不按時支付員工工資的,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員工拖欠的工資以及按照拖欠工資的支付25%的經濟補償金。

3、直接申請仲裁。

蒐集相關的證據,依法向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履行上述的義務。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18樓:韓飛律師

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有3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3、有欠條的,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條裡的工資數額。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9樓:

在這裡就別想了多去了沒人管,算你來著了,沒熊你打你扒皮喝血就算走運了慶祝下吧!

2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在工廠幹了三天,辭職了老闆卻不給工資可以協商解決或者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

蒐集相關的證據,依法向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履行上述的義務。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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