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公司工作,合同期未滿離職提前月申請的離職,算不算違法合同,2,在職期間廠家培訓

2022-03-30 02:40:36 字數 5576 閱讀 7309

1樓:匿名使用者

1、提前一個月提交書面辭職申請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

2、簽訂培訓協議的需要根據服務年限計算扣除相關培訓費用。

3、個人取得的認證證書屬於個人所有,單位不得扣押。

法律依據如下: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2樓:臨沂單律師

一、提前一個月提交書面辭職申請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

二、如是專業技術培訓,簽訂培訓協議的需要根據服務年限計算扣除相關培訓費用。出差車費、住宿費屬於培訓費的組成部分。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出差車費、住宿費屬於培訓費的組成部分。

津貼按照合同約定。

培訓是單位安排的,應屬於提供了正常勞動,應按約定支付工資。

三、個人取得的認證證書屬於個人所有,單位不得扣押。

3樓:保定律師李龍飛

一、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提前1個月申請離職符合法律規定。

二、關於培訓費用,要看培訓的性質:

1、如果是職業培訓,包括從業前培訓、轉業培訓、學徒培訓、在崗培訓、轉崗培訓及其他職業性培訓,比如上崗前必須經過的培訓,費用是由單位承擔的。

2、如果是專業技術培訓,比如從國外引進一個生產線,必須把職工送到國外去培訓,花費比較大的培訓費用。在這種情況下,單位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3、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4、培訓是單位安排的,應屬於提供了正常勞動,應按約定支付工資。

5、至於培訓的車費、住宿費、津貼,法律未作規定,這就要看職工與單位具體是如何約定的了。

三、證書如果是對職工本人的認證,職工當然享有證書所有權。

沒到合同期離職,但如果提前一個月提出離職申請,還需要支付違約金嗎?

4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你的合同有沒有相關違約金的條款,沒有就不需要

5樓:周律師說

你好,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公司離職,無須支付違約金的。

員工合同期內提前一個月辭職申請,需要交違約金嗎?

6樓:匿名使用者

是不需要交違約金的。

一般如果是員工主動要求辭職,需提前一個月書面申請,單位一般不提供補償,但支付員工工資。 如勞動者不存在在約定的培訓服務期滿前離職,或違反了保密協議、競業限制的約定的,一般無需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對此有規定: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7樓:韓飛律師

如果沒有對你進行專業技能培訓,未簽訂培訓協議約定違約金的,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勞動者有自主擇業權,可以在合同期限,提前30天書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受限制;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你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你承擔。

二、你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你工資或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你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勞動合同法》37、38、46、47、50條!

8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如果根據勞動合同法制定的,那麼就應該不會需要交違約金,如果有簽署其它附加合同,如:培訓合同內如有規定那就需要交。

9樓:妖精吃唐僧肉

正常的勞務合同是不需要交違約金的,如果有一些陪訓合同什麼的就難說

10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合同是怎樣規定的。規定交就要交。

1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一二款: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之規定,除非具有上列情況,否則員工合同期內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辭職申請的,無需交違約金。

縱橫法律網 辜洪程律師

1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只要提前一個月遞交辭職申請,不管有沒得到批准,辭職都生效,而且不用交違約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一二款: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之規定,除非具有上列情況,否則員工合同期內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辭職申請的,無需交違約金。

我在公司工作5個月,公司未和我簽訂勞動合同 ,我想辭職,是否也應該提前1個月申請離職?

13樓:睿思銳行

公司的說法不錯,但卻因沒有在一月內簽訂合同違法。雖然公司又有補籤合同的通知,但公司違法的事實已經發生,你已經符合立即辭職的條件。另外,你還可以要求雙倍工資。

14樓:田野心語

1、既然你想走,沒必要籤勞動合同。

2、如果你簽了,須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申請。

3、公司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你不受公司的約束,無須提前1個月通知公司,另外依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的規定,你還有權要求公司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賠償金,即4個月的工資。

15樓:匿名使用者

你單位的人不懂法還在這裡那麼牛b,別跟他協商了。直接仲裁!什麼逾期不籤後果自負,還不知道是誰逾期呢!

16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沒有和你簽訂勞動合同,你不受公司的約束,無須提前1個月通知公司,你另外還有權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賠償金即4個月的工資,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82條的規定。

17樓:韓飛律師

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完全免費,希望我的回答對你解決問題有所幫助,勞動爭議、勞動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因為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並要求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工資、考勤等用人單位儲存的證據適用「舉證倒置原則」,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3、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工商註冊資訊,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立案後,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誤什麼!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請問,如果提前一個月辭職還會扣違約金嗎?合同上這樣寫若乙方合同期未滿就離職公司將根據乙方服務期之長

18樓:南寧債務律師

本律師回答?

提前一個月通知就可以了,最好是叫公司蓋章認可,自己儲存辭職信原件。根據我過勞動合同發的規定,公司不能收你的違約金。除非你跟公司簽訂有競業限制合同或者商業祕密合同,而你又違反了該合同的約定,支付違約金才合法。

其他情況下你都不需要支付違約金。如果公司為你要,你就跟公司說是違法的。

希望本回答能幫到你。

合同期滿`需要提前一個月打辭職報告嗎

19樓:越前進越孤單

合同期滿是不需要提前打報告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章 第二十三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勞動合同終止,如果不涉及人事檔案調動,當天就可以自動辭職了。如需調動人事檔案,就需要辦理離職手續。

至於提前打報告的情況,是在勞動者在合同期內違約,且不想支付違約金的情況下,可以做出的規避手段。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章 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注意是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而不是合同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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