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勞動局的勞動能力鑑定和司法局的傷殘等級鑑定評級有區別嗎

2022-01-07 05:03:42 字數 2877 閱讀 3557

1樓:律師王獻鋒

1、你所說的勞動局的勞動能力鑑定,嚴格上不是勞動局的鑑定,是屬於勞動局主管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的鑑定,鑑定的主體是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而不是勞動局,鑑定結論書是以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名義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所做的鑑定事項僅限於職工工傷或者職業病或者職工非因工負傷,因享受勞動保障待遇相關所需要的鑑定事項。

2、你所說的司法局的傷殘等級鑑定,嚴格上也不是司法局的鑑定,應當是司法鑑定,只不過,根據法律規定司法鑑定機構屬於司法局管理。司法鑑定是以司法鑑定機構的名義作出的,而不是以司法局。司法鑑定的專案包含的比較廣,涉及查明案件事實的專業技術方面的鑑定基本上都由司法鑑定機構來做。

個司法鑑定機構之間沒有隸屬關係。相互獨立。說到司法鑑定,有必要講一下公安機關、檢察機關的鑑定部門,為了查明案情,偵查或者檢查機關內部也保留了相應的鑑定部門,作出的鑑定也是有法律效力的,該機構與社會上的司法鑑定機構有區別。

上述單位的內部鑑定機構僅限於接受本單位或者本系統的委託進行鑑定。司法鑑定機構是面向社會接受委託,開展業務。

3、勞動能力鑑定分為初次鑑定、再次鑑定、複查鑑定,其中再次鑑定效力高於初次鑑定,也是由較高的鑑定機構作出的。兩個鑑定結果不一致的,以再次鑑定為準。各司法鑑定結論不具有效力高低之分,都可以供辦案單位參考。

2樓:無雨

勞動局的勞動能力鑑定和司法局的傷殘等級鑑定評級是有區別的,勞動能力鑑定的結果是依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針對工傷職工的勞動能力的傷殘鑑定。和在司法局傷殘鑑定中心做的工傷傷殘鑑定是有區別的,司法傷殘鑑定主要針對人身傷害程度,依據《人體傷殘等級鑑定標準》來鑑定受傷害人的人體傷殘情況等級。所以因為適用的依據標準不一樣,鑑定後得到的結果也是不一樣的。

主要是看申請人主張的訴訟請求是什麼而來確定適用的依據標準。

3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有區別,不然還用這樣分,至於有什麼區別你自己上律伴問律師羅。

4樓:李嘉帥律師

回答是不一樣的親,需要區分的。您是屬於哪個呢,告知一下在完成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程式後,可確定具體的賠償數額。若用人單位拒不支付的,即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自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必要時可延長十五日。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僱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節缺失;

社會司法鑑定機構有法醫學司法等。社會專門司法鑑定機構具有以下特點:1、從業範圍具有專門性。2、鑑定機構性質具有中立性。3、鑑定人職。

更多4條

工份鑑定到司法局與到勞動局做鑑定有區別嗎?

5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是勞動部門委託相關具有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鑑定,不是司法局。

6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不是份)鑑定肯定是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先的勞動局)做鑑定的。對於鑑定結果不服的,那麼司法局不承擔工傷鑑定的工作。

勞動爭議發生後的工傷事故認定和鑑定等級,勞動者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勞動者想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首先要在勞動糾紛發生後的60日內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屬下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勞動仲裁申請。,在收到仲裁裁決對仲裁結果不服的,才能在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而不能直接提起訴訟)。

請注意,向監察部門舉報和到調解委員會調解都不是必經過程,但是勞動仲裁卻是起訴的必經過程。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23年4月30日起施行)第一條規定: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的下列糾紛,屬於《勞動法》第二條規定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當事人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對於工傷事故鑑定結果不服而到司法部門進行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系統一樣是依據國家標準《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評定標準》(gb/t16180——2006)進行的鑑定,就是人民法院支援工傷等級再鑑定的,也是要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專業的「勞動能力鑑定中心」實施鑑定。

所以可以說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系統鑑定工傷等級,與到司法部門(法院)訴訟後鑑定工傷等級,就是依據一個國家標準,而且此標準的相關條款描述的相當詳細,也就是沒有什麼差別的。

7樓:張偉傑律師

工傷必須在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去做。

受工傷求助司法局有用嗎?

8樓:匿名使用者

申請工傷認定,申請勞動仲裁更有效。

9樓:匿名使用者

去勞動局吧!你就是去了司法局他也是不會管的。望採納

10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受傷之後去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

需要鑑定工傷,老闆不給勞動合同書,可以找司法局幫助嗎?

11樓:wh小曉得

首先需要舉證證明,你們雙方存在勞動關係,後面才要申請工傷。可以先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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