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蘇州個人工傷認定需要證人證言嗎?廠裡不給報工傷,自己

2022-01-04 15:57:24 字數 1679 閱讀 2117

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提供在場人員姓名,請求人社局調查。

據蘇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蘇州工傷職工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提供兩個證人的證言材料和身份證影印件。但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對於證人迫於用人單位壓力,不敢為工傷職工作證的情形,人社局可以進行調查核實。工傷職工可以提供資訊,請求人社局進行核實。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稽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鑑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據蘇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二、申報材料: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和《工傷申報證據清單》,並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動合同文字影印件或者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2、受傷害職工《居民身份證》影印件;

3、醫療機構出具的工傷職工受傷害後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4、目擊(瞭解)事故的兩個證人出具的有關事故證言,以及兩個證人的《居民身份證》影印件;

5、用人單位申報時,提供電腦列印的關於事故的調查報告;個人申報時,提供經受傷害人員簽字的事情經過。(事故調查報告、事情經過均應寫清楚事故時間、事故地點、事故經過、事故原因、診斷醫院、診斷時間、受傷具體部位、診斷結果等)。

屬於下列情況的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在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需提交上下班工作時間表及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內容的相關材料;

(2)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傷害的,需提交公安機關的證明或人民法院的判決書以及其他有效證明;

(3)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傷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單」、「出差通知書」或者「能證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證明材料」及其外出期間工作原因證明材料;

(4)因工外出期間,屬於由於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需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書;

(5)屬於上下班途中受交通事故傷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時間表,單位至居住地正常路線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責任認定書或其他有效證明;

(6)屬於從事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到傷害的,需提交單位或者縣級**民政部門、公安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7)屬於因公、因戰致殘的復員轉業軍人舊傷**的,需提交《革命傷殘軍人證》、舊傷**後醫院的診斷證明和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

(8)屬借用或勞務輸出人員,需提交雙方單位的協議書、勞務輸出人員名單、實際用人單位對事故調查的材料,並由勞動關係所在單位申報;

(9)委託**人、近親屬代表**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需提交有效的委託證明、近親屬關係證明;

(10)工會組織代表**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需提交工會介紹信、辦理人身份證明;

(11)其他特殊情況需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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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收集好勞動合同、上崗證、銀行工資發放記錄等能一切證明勞動關係的檔案去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如果構成傷殘的,待傷情穩定後再去做勞動能力鑑定,再根據鑑定等級要求工廠賠償。

申請工傷認定所需流程是什麼,工傷認定申請需要哪些流程

申請工傷認定有下列流程 1 用人單位在事故發生30天內向有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2 提交相應的材料,包括勞動合同等 3 有關部門收到申請之後,對資料進行稽核 4 有關部門根據提交的資料以及實際情況做出是否認定為工傷的決定。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

工人工傷,是先住院還是先工傷認定

員工受傷,肯定是優先 員工在公司上受傷,應該按照工傷流程進行。在工傷事故中,應該由工傷保險 和單位共同承擔賠償責任。員工受傷後存在後遺症,那麼是需要進行勞動能力鑑定,根據鑑定結果要求賠償。員工需要根據工傷流程進行處理 1 及時送往醫院 2 申請工傷認定,由單位或者個人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認定為工傷。...

個人工傷申請書怎麼寫,個人工傷申請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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