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過合同試用期離職必須要提前月通知嗎

2022-01-02 19:55:13 字數 3004 閱讀 1608

1樓:益倩倩

我怎麼感覺去了**公司,哪在在試用期就做這麼鋪張的培訓的。

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你的敘述,你現在進入公司還沒有正式上班,都是出於培訓或實習,對嗎,如果是這樣,你的離職屬於非公司過錯的員工主動辭職,這樣的辭職按勞動法規定需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的,你與公司的勞動合同里約定提前一個月通知是合法的,有依據的。至於培訓費問題,如果勞動合同裡邊約定了全額賠償,則按勞動合同辦,但是如果你掌握證據能夠證明公司的培訓屬於內部培訓,沒有關於培訓活動的直接經費支出,就可以免除合同約定的培訓費賠償的,因為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離職需要賠償公司的培訓費必須是公司實際支出的經費,不能是內部培訓,而沒有實際支出的那種培訓費。至於本月的工資和補貼,只要你參加了公司組織的活動,為公司服務或工作過,就要支付工資和補貼

為什麼我籤的試用期合同上寫的離職要提前一個月申請而不是三天?那我辭職應該提前幾天?

3樓:林葉雨下

提前三天就行了。

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如果用人單位在試用期期間,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要求勞動者提前一個月通知用人單位,是屬於無效條款,是與勞動法相牴觸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第七條規定: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或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與勞動者辦妥手續時,一次性付清勞動者的工資。」工資的具體支付時間可以依照合同約定的工資支付日執行,或者離職之日一次性結清。

因此,試用期辭職無須提前30天,用人單位也不得因此剋扣勞動者工資。

4樓:韓飛律師

一般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如果用人單位在試用期期間,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要求勞動者提前一個月通知用人單位,是屬於無效條款,是與勞動法相牴觸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樓:

如果你領的是使用工資就算在試用期內,提前3天就可以了。

如果轉正了就要提前30天。

按照勞動法規定為準。合同裡面規定不符合勞動法條款的,仲裁時時勞動部門是不承認的

6樓:萬米藍天

按勞動法上的說法應該是提前三天,可是現實就是現實,並不一定都是按照勞動法上規定的執行,再說有時候行業特殊,也會要求提前和公司打招呼,用人單位他也要使自己減少損失。還有,現在很多公司都會扣壓職工工資,因為現在雖然出臺了勞動法,但是執行起來還是有一定難度的,監管不是很到位。

7樓:雁歸戲天

根據《勞動法》和相關的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

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情況下,也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總之,試用期與雙方是否繼續勞動合同密切相關,並涉及全體勞動者。

欠你的工資你可以隨時要。你要準備好證據,防止公司反悔。

明白的話給點支援。謝謝

8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簽訂的所謂試用期合同是無效的,應當視作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是勞動合同期限內的,不能單獨簽訂試用合同。

雙方勞動關係的建立,以用工之日起算,必須在用一個月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從你所述情況看,主動權在你,無效或違法的勞動合同,對職工有利的,仍然有效。

如果你想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走,可以按試用期認定。

單位約定提前一個月,不符合試用期規定。違反法律法規的條款,無效。

簽了一份試用期合同,因為沒注意上面寫離職要提前一個月,現在想離職,是否可以?

9樓:風控驛站

《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是勞動合同的一部分,不能單獨籤試用期合同,所以你這份試用期合同是不合法的。

試用期期間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離職,合同上規定需要提前一個月是違法的。

雖然沒有規定試用期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但如果可能的話最好書面、口頭、郵件都弄一次,記得收集證據。

如果和公司有爭議(例如扣你工資),你可以去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立案仲裁。

10樓:我是誰無印良品

據我瞭解簽完試用期合同,想要離職,只需提前3天提請離職;如果是當天提請離職,公司最多留你3天。相應的,如果是簽了正式工合同,那是需要提前一個月提請離職的。不知道這樣的回答能不能幫到您。

公司肯定會說合同上是一個月,但是按照《勞動法》來說試用期期間提請離職,只需提前3天告知公司即可,您也可以諮詢您所在地區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請求他們的幫助。

11樓:孟孟律師

如果你在該單位只是簽了合同,一天都沒工作過,你可以直接走人,該單位根本無法約束你。但如果你已付出了幾天的辛苦勞動,為了順利要回你這幾天的工資,最好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為以防日後訴訟提供證據)通知用人單位離職,當然如果該單位存在違法行為,你也可以不用呆3天,可以隨時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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