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辭職經理要求提前月,試用期辭職經理要求提前一個月

2022-11-24 08:10:08 字數 1209 閱讀 6605

1樓:釣魚佬老頭

1、按勞動合同法規定,最長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公司的行為屬違法行為,應該按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的試用期支付工資。

2、公司不按規定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也屬違法行為,應該按規定補充建立並補交相關費用。

3、你就以上述公司的違法行包括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為作為辭職的理由,可以不受提前30天的限制,完全合法。只要以書面形式將辭職通知交給公司,最好讓他們簽收或**信送達,確認送達後你即可立馬走人。

4、還可按勞動合同法第三是八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索取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5、你所簽訂的如果不是勞動合同,還可按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索取兩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6、上述要求,通常情況公司不會認可,更不會輕易給你,所以要主張你的合法權益,得到你合法的勞動所得,必須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不收費),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公司索賠,如果公司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7、仲裁時,你可儘量收集一些相關證據,有利於裁定,沒有也不要緊,勞動糾紛案件,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舉證的主要責任在用人單位,到時會責令用人單位出示有關證據,你不用擔心。

2樓:匿名使用者

假如你沒有工資被老闆扣住則你完全可以離職,一位你已盡到告知的義務。理論上試用期三個月到期公司可以延長一個月試用期,到期要嘛解約,要嘛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問題是她沒有跟你簽訂正式聘用勞動合同,違法在先,你可以老闆違反《勞動合同法》而辭職,勞動部門一定會支援你的

3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最長不能超過6個月,你已經上班快8個月,所以應該被視為已經通過試用期。這個時候你辭職就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4樓:思想內

試用期到期公司沒有表示,應視為公司預設為轉正。

如視為轉正的,則員工辭職要提前一個月。

不過看你的情況,公司沒有給你轉正待遇,你可以諮詢當地勞動仲裁部門處理意見。

5樓:匿名使用者

麼籤正式合同應該不算正式員工,應該不用的吧,而且你們公司本身就違法了呀,試用期應該包括在合同中而且要根聚合同期來定試用期的呀~~~~我個人覺得不需要提前一個月的吧

6樓:匿名使用者

還是去諮詢一下勞動部門專業人士吧,前途要緊哈。

7樓:匿名使用者

1、到勞動執法檢查大隊投訴

2、不行再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試用期是否可以延長,延長試用期合法嗎?試用期可以延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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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可以辭職嗎,試用期個人是不是可以隨時辭職?

試用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附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

試用期問題,試用期的規定有哪些,試用期的常見問題有哪些

1 試用期結束後原則上應該發一份轉正通知,以便明確正式的勞動關係已經確立。但是,如果企業遺忘了該手續,或者操作中忽略了該程式,只要其沒有辭退勞動者,將自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試用期約定執行,不因沒有發出轉正通知而拖延。2 勞動合同約定的兩個月試用期結束後,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補償金,如果非法解除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