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題 律師應以當事人利益為重還是以國家法律為重

2021-09-12 06:27:50 字數 3039 閱讀 3333

1樓:匿名使用者

依照律師法以及律師協會的規定,只要當事人不涉及危害****,那麼其他無論多重的罪,他私下告訴你的你都必須勸其自首,但是不得揭發。、

2樓:都市小籠

律師維護的是當事人的合法利益,維護其合法利益就是捍衛國家法律,兩者在此殊途同歸。如果律師在辦案過程中,知悉了當事人的違法事實和資訊,則不予維護,但也不能揭發。如果當事人的違法行為正在實施或將要實施,要進行勸阻,或勸其自首,但不準揭發和舉報。

祝你答辯成功!

3樓:張家口律師

在不違反國家法律的情況下以當事人的利益為重

律師是以法律為重還是當事人利益為重…~我是正方,一辯的辯詞

4樓:凌筱溪

1、首先說對你們這個辯題的解析。辯題,不是一般的學術討論,辯題自有辯題的解法。像你們遇到的這個辯題,並不是一個好的辯題,因為這個辯題中存在一個致命的漏洞:

當事人利益”有合法利益和非法利益之分,就維護當事人合法利益這一塊而言,律師的執業行為與尊重法律規定之間是一致的;但如果是當事人的非法利益,那麼維護它不但是不道德的,而且甚至可能本身就是違法行為。這樣一來,反方實際上是處於辯無可辨的境地,客觀地說,這個辯題的漏洞一旦被人發現,就直接決定了反方必然失敗。

2、然後說一辯的位置和作用。辯論賽中一辯的位置,尤其是正方的一辯,主要作用就是開宗明義,主要的精力是把本方的觀點說圓了、站住腳。但是僅僅說本方觀點是不行的,要能攻擊到對方的地盤上,而且作為全場我方丟擲的第一個問題,必須穩、準、狠,攻敵之必救,打亂對方的整體部署和節奏

同時,一辯選手由於最早發言結束,後面的主要精力是仔細聽對方發言,爭取找出漏洞,提示給其他後發言的辯友(可以傳紙條),同時準備自由辯論階段本方第一個發言。

3、由於不知道你們辯論賽對於各辯手發言時間的限定,不可能寫,只能大體上給你一個提綱性的東西。考慮到你們這個辯題的漏洞,建議你這樣寫:

一是以法律為重和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是一致的。這個可以從律師的執業行為必須依法開展、律師執業的權利必須由法律來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本身就是法律所賦予的  因而否認律師執業以法律為重本身就是不尊重當事人合法權益等等幾個方面來寫。

二是當事人的權益有很多種,既有合法權益,也可能有不受法律保障的、甚至是違法的權益訴求,對於後者,律師如果以執業行為來保障,那就是助長違法行為,幫助當事人作惡,侵害守法公民的合法權益,從根本上說也是違法相關法律和執業道德的,是與法制精神背道而馳的。

三是在發言結束之前,丟擲本方核心問題:請問對方辯友,如果當事人提出違法的權益訴求,作為一個合格的、有良心的法律從業者,到底是否應該維護?請對方辯友正面回答!

4、關於辯詞的寫法。辯論賽中四位選手的分工是有的,但是各寫各的其實並不好,辯手之間缺乏溝通會導致出現漏洞,一旦被對方抓住會很麻煩。建議你們有條件的應該一起寫,就算不能一起寫,寫完了以後大家也要相互通稿,一二三四辯包括自由辯論階段大家都要一起準備,本方各位辯手的發言大家都要熟知。

關於四位辯手的分工,我在以前回答其他辯友的問題中詳細說過,這裡就不貼上複製了,給你留個連結供你們參考http://zhidao.baidu.

由於你們這場辯論很特殊,辯題漏洞很明顯,只要揪住一辯丟擲的問題,反覆攻擊,圍點打援,對方估計很快就崩潰了。

5樓:手機使用者

這個並不矛盾吧?就算你以當事人利益為重,可是也不可能跳出法律。

正方:律師應以當事人利益為重反方:應以國家利益為重。我是正方一辯,該如何立論呢?

6樓:用生命守護

律師當然應當以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為重!國家的權益有公檢法等等國家機關維護還不夠嗎?律師維護國家權益?

這是什麼辯題?好比是逼著搞推銷的去當***的打手!律師變成無間道臥底出賣當事人!

從公檢法領取線人費就合適了。當事人在案件當中已經是弱者了,律師的價值和作用就是保障當事人在案件當中的合法權益!不管當事人是幹什麼的,他都有合法權益需要保護,假如律師這時候不能幫當事人維護合法權益,那麼國家法律就會被貪贓枉法的公檢法人員充分利用,成為他們撈錢的工具,當事人的權益就會被公檢法充分保護!

現在怎麼樣?大家都看在眼中,***都是公檢法的親兄弟!

法律就是要在陽光下公正的博弈,不管是國家贏,還是當事人贏,擺在桌面上大家公斷,即便是有人犯罪了,沒有證據就應當放人,這是公檢法沒本事,抓不住有罪證據,是飯桶!可有可無罪的情況下,一定要站在當事人有利的方面講話,因為當事人是弱者,公檢法佔據絕對的優勢, 在絕對優勢的情況下,都無法蒐集到確實充分的有罪證據,那麼當事人就肯定是無罪!我們現在討論這個問題,實際上是一種無知的表現!

難道現在有人覺得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充分保護了嗎?支援反方論調的人不是無能公檢法人員,就是貪腐的公檢法人員,要麼就是自身利益永遠不受侵害的“權貴”!再不然就是一個腦子有問題的“幻想狂”。

7樓:哈哈親愛的

律師應當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如果對律師下一個定義,應該是:律師是以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制衡行政權力、實行民主監督為職責的法律服務人員。

《律師執業管理辦法》第二條律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託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

第三條律師通過執業活動,應當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

8樓:濟南丁德峰律師

律師制度存在的目的不是是維護國家利益。

民事法律領域平等主體之間市場行為本身不應有國家過多幹預,更不用談國家利益

刑事法律領域如果律師以國家利益為重,律師就是搞不清定位,成了檢察官的助手。

律師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利益其實就是做好了本職工作,大義上講就是國家利益。

律師出賣當事人是一種什麼行為

我覺得這個不是問題吧!重要的是你作為一名律師的初衷是什麼,如果你是維護正義的話,你對得起你的職業道德,對得起你的合法公民身份,因為你知道不能讓不法分子逍遙法外,不然法律是用來幹嘛的?如果你沒有我說的上面的想法,那你做律師的初衷就不可而知了。我不是律師,只是作為一個稍微有點正義的公民的心聲。你好,具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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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據 民訴證據規定 第二十五條 當事人申請鑑定,應當在舉證期限內提出。2 根據 民事訴訟法 第七十六條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鑑定。當事人申請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具備資格的鑑定人 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當事人未申請鑑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鑑定的,應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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