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國家賠償的立案規定是什麼

2021-05-05 18:45:36 字數 672 閱讀 5568

1樓:戚廣利

(一)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式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限,其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對公民採取逮捕措施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二審改判無罪,以及二審發回重審後作無罪處理的;

(四)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

(五)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六)違法使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七)在刑事訴訟過程中違法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追繳等措施的;

(八)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罰金、沒收財產已經執行的;

(九)在民事訴訟、行政訴訟過程中,違法採取對妨害訴訟的強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對判決、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書執行錯誤,造成損害的。

2樓:匯法網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國家賠償的立案規定是:賠償請求人向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人民法院提出賠償申請,或者依照國家賠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提出賠償申請的,收到申請的人民法院根據本規定予以審查立案。」

行政賠償的高院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和高階人民法院有什麼不同啊

zhxr63 已經回答了,我就補充點吧!1基層人民法院 是我國的法院體系的最基層的組成單位,與民眾接觸最緊密,受理大部分案件的一審。主要是在某某縣,某某區。2中級人民法院 是基層法院的上級,如某某市中級人民法院。但是,在直轄市行政區劃中,是比如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之類的 3高階人民法院 是中級人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八條是關於人身損害賠償中,被撫養人生活費計算方法,分擔方法的確定。第二十八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

上海王劼律師 首先,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司法實踐中,一般機動車造成第三人受傷,只要機動車有責任,無論次責 同等 主責,該機動車的交強險在賠償責任限額內是不看責任賠的,超過交強險責任限額的按責任比例分擔。其次,所謂交強險責任限額就是醫療費一萬元額度內賠 醫療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 營養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