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貨單簽字具有法律效力嗎,怎樣的送貨單具有法律效力

2021-05-04 12:03:15 字數 5714 閱讀 2031

1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具有一定的效力,但是由於收貨人未簽名,因此,效力十分低下。

如果收貨人否認,則法官可能不採納相應的送貨單的效力。

買賣合同中,賣方通常將送貨單作為其已經履行交貨義務的證據,實踐中送貨單的形式有如下三種,簽收的方式不同,送貨單的證明效力也不同:

第一、證明效力最高的一種,收貨方在送貨單上蓋章。

公章的證明效力高,收貨方應當對其加蓋公章的行為承擔法律後果。如果沒有相反證據,法院會對該送貨單的證明效力予以認定。

第二、有承運人的簽章,但沒有收貨方負責人或經手人的簽字,也沒有加蓋收貨單位公章的送貨單的證明效力。

只有承運人蓋章的情況,存在於以快遞,託運、郵寄方式等等送貨的情形,有條件的情況下可以調出收貨方簽字的送貨單。僅有承運人簽章的送貨單有一定的證明效力,承運人作為買方和賣方的運輸紐帶,在通常情況下能夠當將貨物送達至收貨方。該證據的缺陷在於,如果收貨方否認收到貨物,且無法調出收貨方在送貨單上簽字的記錄,單憑送貨單票面本身無法直接將賣方(送貨人)和買方(收貨人)聯絡起來。

如果有其他證據輔佐,如發票抵扣等,法院還是會確認送貨單的效力。因此,在委託承運人送貨的情況下,需要保留送貨的快遞單、託運單、郵寄回執,在貨品名稱欄裡儘可能填寫詳細。

第三、最為複雜的一種情況,沒有收貨方簽章,只有收貨方簽字。

這種送貨單的簽收具有一定的瑕疵,在庭審中,收貨方可能作出以下兩種抗辯:第

一、收貨方承認簽收人為收貨方員工,但否認該員工獲得簽收授權;

第二、直接否認簽收方的身份,非為收貨方員工,也否認對其授權。

大連律師網頁連結

針對第收貨方第一種抗辯,即否認對簽收員工有授權,可以分如下類別進行不同認定。

1、如果簽收人為收貨方特殊崗位人員,如公司經理、採購部工作人員等,簽收人的這種身份決定了其不需要收貨方進行專門授權就能從事貨物簽收。法院對其簽字的收貨單的效力予以認可。

2、如果簽收人為企業普通員工,是否獲得收貨方簽收授權無法明確,但如果能夠提供在雙方以往的交易中,該員工有簽收貨物的記錄的,根據雙方交易習慣,法院對收貨單的效力予以認可。

3、如果簽收人無特殊身份關係,並且根據交易習慣或者其他證據無法證明簽收人獲得授權的,法院將認定未其獲得簽收授權,從而對收貨單的效力不予認可。

2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一,送貨單,是指出賣人開出的送貨憑據,沒有法律效力的證據.

二,收貨單,是指買受人收到貨物後,開出的收貨憑證,有法律效力的證據.

綜上所述,以上是關於送貨單與收貨單的區別和做為訴訟證據的法律效力.

擴充套件資料:

1、法律效力,

2、法律生效的範圍。

包括:(1)時間效力,指法律開始生效的時間和終止生效的時間。

(2)空間效力,指法律生效的地域(包括領海、領空),通常全國性法律適用於全國,地方性法規僅在本地區有效。

(3)對人的效力,指法律對什麼人生效,如有的法律適用於全國公民,有的法律只適用於一部分公民。

3、通常,法律效力可以分為規範性法律檔案和非規範性法律檔案的效力。

規範性法律檔案的效力,也叫狹義的法律效力,指法律的生效範圍或適用範圍,即法律對什麼人、什麼事、在什麼地方和什麼時間有約束力。

本章所講的法律效力,即狹義的法律效力。

非規範性法律檔案的效力,指判決書、裁定書、逮捕證、許可證的法律效力。

4、法律對人的效力在世界各國的法律實踐中先後採用過四種對人的效力的原則。

3樓:匿名使用者

收貨人在送貨單簽字,表示貨物齊全無質量異議。有

法律效力

4樓:劉強律師

有的 證明已經接收貨物

怎樣的送貨單具有法律效力

5樓:凱凱

第一、證明效力最高的一種,收貨方在送貨單上蓋章。

公章的證明效力高,收貨方應當對其加蓋公章的行為承擔法律後果。如果沒有相反證據,法院會對該送貨單的證明效力予以認定。

第二、有承運人的簽章,但沒有收貨方負責人或經手人的簽字,也沒有加蓋收貨單位公章的送貨單的證明效力。

第三、最為複雜的一種情況,沒有收貨方簽章,只有收貨方簽字。

這種送貨單的簽收具有一定的瑕疵,在庭審中,收貨方可能作出以下兩種抗辯:第

一、收貨方承認簽收人為收貨方員工,但否認該員工獲得簽收授權。

擴充套件資料

1.法律效力

2.有效法律範圍。

包括:(1)時間效力,是指法律生效和法律終止的時間。

(2)空間效力,是指法律生效的領土(包括領海、空域)。一般而言,國家法適用於全國,地方性法規僅在本地區有效。

(3)對法律生效的人;如果有些法律對所有公民都適用,那麼有些法律只對部分公民適用。

3.一般來說,法律效力可以分為規範性法律文書的效力和非規範性法律文書的效力。

規範性法律檔案的效力,又稱狹義的法律效力,是指法律的生效範圍或使用範圍,即法律對誰、什麼、何地、何時具有約束力。

本章所稱法律效果,是指狹義的法律效果。

非規範性法律文書的效力,是指判決書、命令、逮捕令、許可等文書的法律效力。

4.法律對人的影響法律對人的影響四項原則在世界各國的法律實踐中相繼被採用。

6樓:羅爺法律

送貨單是交易憑證或證據,通過確認即具有法定證據力。一是合同當事人(收貨方)的確認即視為收據(實為債務方的欠據);二是在訴訟程式中通過法庭的質證獲得了採信即屬於法律證據

送貨單怎樣有法律效力

7樓:七臺河李陽平

送貨單是交易憑證或證據,通過確認即具有法定證據力。一是合同當事人(收貨方)的確認即視為收據(實為債務方的欠據);二是在訴訟程式中通過法庭的質證獲得了採信即屬於法律證據。

8樓:葉赫那拉聞多

一,送貨單

,是指出賣人開出的送貨憑據,沒有法律效力的證據

.

二,收貨單

,是指買受人收到貨物後,開出的收貨憑證,有法律效力的證據

.

綜上所述,以上是關於送貨單與收貨單的區別和做為訴訟證據的法律效力.

9樓:雪小姜

送貨單列明貨物的種類,數量,型號等詳細資訊,配送人與收貨人簽字(蓋章)確認之後可以構成合同履行的證據。

10樓:開心小賣鋪

送貨單在收貨方簽收後,可以證明送貨的內容及是否簽收等資訊,具有證明貨物是否送達及送貨內容的證明力。

這張送貨單有法律效力嗎?沒有簽字也沒有蓋章

11樓:陳金輝律師

可以作為間接證據,仍需要其他有利證明來佐證,如果只是單憑這張送貨單,對方又不承認的話,訴求得不到法院支援。

12樓:白話數碼

可以作為證據,也可以通過筆記鑑定證明是相關人員填寫的,但質證的時候就因為沒簽字沒蓋章而被反駁

但這個送貨單也沒說必須簽字或蓋章有效。一般質證從三方面講,1真實性2關聯性3證明目的。

13樓:

如果是供貨商本人來送貨只要確認貨物數量和質量就行,是快遞或者是託運部這張貨單是廢紙。

送貨單這樣有沒有法律效力?

14樓:國暉律師事務所

您好,送貨單上如果有蓋章的話就會產生法律效力!

15樓:q魚娘老師

送貨單只要有人簽名,還有公司的印章,已經具備了法律考慮,在必要時的時候都能夠作為證據。

送貨單有法律效力嗎?

16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一,送貨單,是指出賣人開出的送貨憑據,沒有法律效力的證據.

二,收貨單,是指買受人收到貨物後,開出的收貨憑證,有法律效力的證據.

綜上所述,以上是關於送貨單與收貨單的區別和做為訴訟證據的法律效力.

擴充套件資料:

1、法律效力,

2、法律生效的範圍。

包括:(1)時間效力,指法律開始生效的時間和終止生效的時間。

(2)空間效力,指法律生效的地域(包括領海、領空),通常全國性法律適用於全國,地方性法規僅在本地區有效。

(3)對人的效力,指法律對什麼人生效,如有的法律適用於全國公民,有的法律只適用於一部分公民。

3、通常,法律效力可以分為規範性法律檔案和非規範性法律檔案的效力。

規範性法律檔案的效力,也叫狹義的法律效力,指法律的生效範圍或適用範圍,即法律對什麼人、什麼事、在什麼地方和什麼時間有約束力。

本章所講的法律效力,即狹義的法律效力。

非規範性法律檔案的效力,指判決書、裁定書、逮捕證、許可證的法律效力。

4、法律對人的效力在世界各國的法律實踐中先後採用過四種對人的效力的原則。

17樓:法律快車

具有一定的效力,但是由於收貨人未簽名,因此,效力十分低下。

如果收貨人否認,則法官可能不採納相應的送貨單的效力。

買賣合同中,賣方通常將送貨單作為其已經履行交貨義務的證據,實踐中送貨單的形式有如下三種,簽收的方式不同,送貨單的證明效力也不同:

第一、證明效力最高的一種,收貨方在送貨單上蓋章。

公章的證明效力高,收貨方應當對其加蓋公章的行為承擔法律後果。如果沒有相反證據,法院會對該送貨單的證明效力予以認定。

第二、有承運人的簽章,但沒有收貨方負責人或經手人的簽字,也沒有加蓋收貨單位公章的送貨單的證明效力。

只有承運人蓋章的情況,存在於以快遞,託運、郵寄方式等等送貨的情形,有條件的情況下可以調出收貨方簽字的送貨單。僅有承運人簽章的送貨單有一定的證明效力,承運人作為買方和賣方的運輸紐帶,在通常情況下能夠當將貨物送達至收貨方。該證據的缺陷在於,如果收貨方否認收到貨物,且無法調出收貨方在送貨單上簽字的記錄,單憑送貨單票面本身無法直接將賣方(送貨人)和買方(收貨人)聯絡起來。

如果有其他證據輔佐,如發票抵扣等,法院還是會確認送貨單的效力。因此,在委託承運人送貨的情況下,需要保留送貨的快遞單、託運單、郵寄回執,在貨品名稱欄裡儘可能填寫詳細。

第三、最為複雜的一種情況,沒有收貨方簽章,只有收貨方簽字。

這種送貨單的簽收具有一定的瑕疵,在庭審中,收貨方可能作出以下兩種抗辯:第

一、收貨方承認簽收人為收貨方員工,但否認該員工獲得簽收授權;

第二、直接否認簽收方的身份,非為收貨方員工,也否認對其授權。

大連律師網頁連結

針對第收貨方第一種抗辯,即否認對簽收員工有授權,可以分如下類別進行不同認定。

1、如果簽收人為收貨方特殊崗位人員,如公司經理、採購部工作人員等,簽收人的這種身份決定了其不需要收貨方進行專門授權就能從事貨物簽收。法院對其簽字的收貨單的效力予以認可。

2、如果簽收人為企業普通員工,是否獲得收貨方簽收授權無法明確,但如果能夠提供在雙方以往的交易中,該員工有簽收貨物的記錄的,根據雙方交易習慣,法院對收貨單的效力予以認可。

3、如果簽收人無特殊身份關係,並且根據交易習慣或者其他證據無法證明簽收人獲得授權的,法院將認定未其獲得簽收授權,從而對收貨單的效力不予認可。

18樓:七臺河李陽平

送貨單是交易憑證或證據,通過確認即具有法定證據力。一是合同當事人(收貨方)的確認即視為收據(實為債務方的欠據);二是在訴訟程式中通過法庭的質證獲得了採信即屬於法律證據。

印有公司名稱的送貨單未蓋章具有法律效力嗎

就看貨物價值了,如果公司給了好多金額 以下的貨物可以職員自己決定,而大於好多金額的需回要蓋章確認答,那麼大金額的是不做數的,許可權內的作數,有一個數額限制,或你們公司所有送貨單都要蓋章,公司未下放權利,那麼是不做數的 這個應該分情況吧,必須蓋章的情況肯定沒有,若沒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也有可能構成表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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