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要求提前半年領結婚證男方有什麼風險

2025-07-28 12:40:11 字數 6077 閱讀 3453

1樓:沙子璇

男方是沒有什麼風老帶險的,因為提前半年結婚那肯定是有原因的,作為男方應該對女方多一些瞭解,只有知道清楚之後宴含罩,男方就晌鬧可以答應對方的要求了。

2樓:電飯鍋撒點粉

領結婚證到**都沒問題,只要合符要求,你們就是不到兩人戶口所在地的地方領結婚證都不會影響什讓搭昌麼。戶口能遷到一起當然好,一家人吧!如果不方便,沒遷也沒關係,到時根椐情況的發展再作打算還好些,至於小孩的戶口是不影響的,你可視情況,上到哪有利小枝帆孩的成長就上到坦扒哪,父母戶籍地都可以上,至於麻煩不麻煩要看你們的具體情況和當地的有關規定,各地有各地的不同情況,具體怎麼辦不好說,你就跟椐情況辦吧!

3樓:w在這裡

男方沒有什麼風險,只能說更佔了便宜。結婚能提早也全是幸事一樁。以免夜長夢多。

4樓:知心大姐姐胡老師

您好,我認為沒有任何風險。既然是領了結婚證,就受到了法律的保護,而且還可以把婚禮提前辦理了,更好。

5樓:奇怪有夢

女方是真心的愛你,是什麼風險也沒有的,愛你的話有這樣的要求,就是想早點成為你的老婆。

6樓:網友

為什麼要提前半年領結婚證帆和?這樣就十分令人懷疑。是不是想粗轎叢要這個男生馬上接盤?又或者是這個女生欠了外債,想馬上結婚,從巖櫻而來要求男生給她還債。

7樓:帳號已登出

對於領結婚證來說,有激猜旅的時候女方要求男方提前領結婚證,這也就是說,女方為了保證自己在和男朋友相處的這個階段當兆拆中能夠是乙個合法的身份,作為他的乙個愛人,對於南方來說,也應該在這期間承擔一定的法律責明凳任,因為結婚證也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女方有貸款糾紛,領結婚證男方會受牽連嗎?

8樓:創作者

北京天馳君泰宋律師團隊為您解答:這種情況屬於女方婚前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與男方無關。《民法典》第1064條規定: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如果所借款項金額不大,則一般會被認為是夫妻共同債務。

如果金額超過正常生活的需要,則在三種情況下,會被認為是共同債務。第一種情況,妻子知道並且同意丈夫借錢。第二種情況,丈夫借錢用來給家裡買房、買車,用於共同生活。

第三種情況,丈夫借錢用於家族企業的經營。除此以外,丈夫借的錢屬於其個人債務,應用其個人財產償還。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債權人要求法院執行,法院可能會執行雙方名下的財產。

9樓:濟南劉付利

如果是進行結婚登記之前女方一方的債務,屬於其婚前債務,與男方無關,男方無需與其共同承擔責任,不會受到牽連的。

只是如果在女方承擔責任時,會對雙方的共同收入有所影響。

10樓:網友

會的。結婚以後就是經濟共同體了,如果最後她需要承擔,但無力承擔,就需要男方給她支援了。

謝謝你的提問。

11樓:hz會

如果領證之後,男方肯定會受牽連的。建議在領結婚證之前就把這些事情處理好。瞭解女方的貸款。

12樓:雨落殘荷葉

不會。婚前的債務糾紛不會影響婚後男方的。男方也沒有必要去幫女方還婚前債務的。

13樓:遇之緈運

這種情況屬於女方婚前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與男方無關。

在女方沒到男方家前逼著領結婚證的在法律上屬於什麼行為?

14樓:飄逸自由風

只是口頭催促結婚,這個無關法律問題,如果如果控制自由強迫你去這就犯法了。

女方離婚,男方未婚領結婚證需要什麼?

15樓:易書科技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乙份《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中宣告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宣告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可當場拍照。

你好!在女方領結婚證對在男方上戶口有影響嗎?

16樓:芥末留學

去女方辦理結婚證的話,對以後在男方這邊生孩子上戶口沒有影響。

規定是兩人領取結婚證,可以到兩人任何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申請辦理。

以後給新生兒上戶口,規定是憑孩子出生醫學證明可以在嬰兒常駐地區申請辦理。

婚姻登記條例》規定: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規定: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乙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結婚半年沒領結婚證,婚後女方知道男方有隱疾,女方要求離婚要退彩禮和手飾錢嗎

17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沒有結婚證,有很多問題都是無效的,至於退不退彩禮要看你怎麼看問題了,但是如果是我,我會退給他,雖然我們不能在一起了,但至少我們相愛過。

18樓:幸臨天下

結婚證沒辦就等於沒結婚,不存在離婚的問題。彩禮和首飾錢是男方以結婚為目的贈送的,婚沒結成,當然要退的。

婚姻法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女方年齡夠了 男方年齡差一歲 能領結婚證嗎?

19樓:雞冠山上的春天

不能,差一歲也不行,這是我國《婚姻法》規定的。一年後再去領證吧,也不差這一年了,一定要做個遵紀守法的人,沒毛病。

20樓:司馬晟宇

因為我們的婚姻法規定的是女方的結婚年齡是20週歲,而男方的結婚年齡至少是22週歲,雖然說現在女方的年齡夠了,女方是可以領取結婚證的,但是男方的年齡差一歲他是不符合要求的,所以它是沒有辦法領取結婚證的。

所以說現在你們兩個人是不可以領取結婚證的,如果女方想領取結婚證的話,只有一種辦法,那就是她嫁給乙個22週歲以上的男人,這樣的話這個女人就可以領到結婚證了,而這個男生只能等到明年的這個時候才可以領取結婚證,到時候你是可以跟女生在一起的,但是也可以跟其他人在一起。

夫妻雙方舉辦婚禮,未領證,共同生活了半年,女方提出離婚,男方要求女方退回彩禮錢合法嗎?

21樓:劉永方

合法。雙方雖然舉行了婚禮,但畢竟沒有登記領取結婚證,而且,共同生活不到一年,這種情況下,女方應該退還彩禮。當然,女方不需要全額退還彩禮。

22樓:喜氣東來福滿門

不合法。因為,你們沒有領取結婚證,法律上不承認夫妻關係,只是同居關係,直接分手就可以了,不存在離婚一說,法院不會受理保護。對於彩禮問題,你們也同居了半年,不能要回彩禮,請協商處理為宜。

23樓:網友

根據我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規定,只有經過結婚登記,才能形成合法的婚姻關係。雙方雖然舉辦了結婚儀式,並且共同生活,但只要沒有進行結婚登記,就依然不是夫妻關係。因此,一方提出離婚的前提不存在,只是解除同居關係。

同樣的,以結婚為目的的彩禮也是可以撤銷的,男方可以要求退回部分彩禮。

24樓:馮法

《最高人民法院釋出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根據上述第項中規定,如果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或者婚前給付彩禮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雙方離婚,給付彩禮的一方有權要求收取彩禮的一方返還彩禮。

25樓:網友

這種情況屬於同居半年。不用提出離婚,因為根本就沒有結婚,當初給女方的錢男方想要回,屬於兩人的經濟糾紛,可以協商解決,不行就只能報警。

26樓:劉付利

這種情況是合法的。

女方提出離婚,男方可以要求退還彩禮,具體退還的數額可以協商解決。

27樓:她欺負我

你想問這個問題你最好去諮詢律師,因為這個跟你不是一句兩句能說得清的,首先你自己都說了,他們只舉行了婚禮而未領證,那麼這個就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因為他們就沒有結婚,你所謂的結婚那僅僅是那個儀式上的結婚,但是沒有證,那麼就不屬於結婚就只能屬於同居關係,他們共同生活半年,現在女方提出離婚,男方要求退彩禮,這肯定是合理的,你只要有證據,他拿了你的那些錢,你就可以要求他退還,但退還也不可能是全部退還,只能退還你其中的一部分。

28樓:速達軟體

沒有領到結婚證的婚姻,那是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所以你在這裡面提出離婚和不提出離婚一樣,都是處於沒有結婚的狀態。

29樓:霹靂無敵飛翔

既然已經說了,只舉辦婚禮為領結婚證,那就不是法律上的夫妻關係,所以法律是不承認的,那也就沒有離婚之說,男方也是可以要求女方退回彩禮的。

30樓:網友

竟然沒有領結婚證,即便舉辦婚禮呢,法律上也是不承認的,所以也不可能去辦理離婚嗯,因此,女方是需要退回彩禮錢的。

31樓:網友

沒有結婚證屬於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護,但屬於事實婚姻,同居半年分手太時間短了,雙方協商解決吧,互相尊重互相理解,好合好散好目為之。

32樓:網友

無證婚不受法律保護`,女方提出分手,男方可要求女方退回彩禮,誰提分手誰要負出。

33樓:hxy1972的海角

沒領證不叫離婚,只能叫同居,女方提出分開,男方有權要回彩禮,這是合法的。

34樓:網友

合法。因為你們沒有登記結婚,不是合法夫妻,不受法律保護。所以要回彩禮是應該的。

35樓:網友

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必須退還彩禮。這個只要雙方。達成協議自願就可以。畢竟沒有真正意義上了登記結婚。

36樓:網友

即然沒有登記結婚也不存在離婚,分手退回彩禮正常,況且是女方提分手。

37樓:考拉的生活美

這個問題,因為沒有領證,不存在婚姻的,法律是不承認的,所以這個也沒有什麼法律效力,還是協商解決了。

38樓:網友

你們還興德梅嶺頓沒領燉他那個彩禮錢你有錢追回如果是領了證的話彩禮很難追回。

39樓:色額新東方

這個你們的婚姻是不存在的了,不受法律保護的了,所以這樣的事情還是要你們自己協商的好。

40樓:星冰冰

已經形成了事實婚姻彩禮就是共同財產了吧。

41樓:傾田切

沒有領證結婚是不受法保護只能男女雙方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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