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創作者
1、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期滿為止;
3、請長病假的職工在醫療期滿後,能從事原工作的,可以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後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勞動鑑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逗鉛準進行勞動能力鑑定。被鑑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係,辦理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退休頃指衝退職手續,享受相應的退休退職待遇,被鑑定為五至十級的,用人雀殲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2樓:宋聰聰
職工的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等。但是員工在請病假時,要出具正規醫療機構的醫師開具的疾病診斷證明。
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病假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病假為六個月;企業職工在醫療期內,其病假工資、疾病救中物戚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其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
三)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單位的職工因為生病或者意外受傷的,需要暫停工作到醫院接受**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職工實際參加工作的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綜合判定職工的病假,一般是基於三個月到兩年的病假。職工在享受病假期間可以正常收工資的。但是病假期間的工資一般會比正常出勤的工資低一點,但也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法律依據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第二條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
第三條規定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螞迅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第四條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賣陵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員工病假勞動法規定
3樓:蔣**
一、員工病假勞動法規定。
1、員工病假勞動法規定: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九條。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二、員工病假的基數如何確定。
1、看勞動合同中關於工資的部分是否有約定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2、勞動合同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看用人單位內部關於工資支付的規章制度;
3、如以上均沒有明確約定,則結合每月實際發放工資的情況。公司應當按照不低於本人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百分之六十支付病假工資,但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4、國家勞動法針對生病員工也制定出人性化的規定,一定的病假假期,用人單位也不能在員工病假期間解除勞動合同,並且對於病假期間也規定工資照發,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
職工病假國家規定
4樓:唐玉娟
員工病假規定: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傷**期間,企業應在規定的醫療期間按有關規定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但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除《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長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
3、請長期病假的職工,醫療期滿後可以從事原工作的,可以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後仍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勞動鑑定委員會應當參照工傷和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進輪旁擾行勞動能力鑑定。被認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係,辦理因病或者非因工傷退休手續,享受相應的退休待遇;被認定為五至十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和醫療補助。
4、勞動法第四十八條中的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履行正常勞動義務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單位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單位支付的食品補貼、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和勞動條件下的補貼、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社會保險福利。
5、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傷,經勞動鑑啟頃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支付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重疾和絕症患者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增加的部臘旦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增加的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河北省工資支付規定全文第二十二條。
職工病假規定是什麼
5樓:羅仰俠
職工病假規定:
1、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除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期滿為止。
3、請長病假的職工在醫療期滿後,能從事原工作的,可以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後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勞動鑑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鑑定。被鑑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係,辦理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退休退職手續,享受相應的退休退職待遇;被鑑定為五至十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
4、勞動法第四十八條中的「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履行了正常勞動義務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單位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單位支付的伙食補貼,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和勞動條件下的津貼,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社會保險福利。
5、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勞動法關於職工病假的規定
6樓:賈寶驊
根據《勞動法》規定,職工患病需要請假**的,應當向用人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單位有權安排負責人或醫師進行復查,並可以要求職工提供病歷等證明檔案。職工病假期間應當按規定享受工資待遇,但累計年度內不得超過180天。
在《勞動法》中,對於職工患病需要請假**的情況作了明確規定。職工在需要請假時,應當向用人單位提出書面申請,並註明病情和請假時間。用人單位有權安排負責人或醫師進做蠢辯行復查,並可以要求職工提供病歷等證明檔案。
職工病假期間,應當按照規定享受工資待遇,但是病假期限超過三天的,應當提供病假證明或者診斷證明才能享受工資待遇。此外,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應不低於本人平均工資的80%。同時,職工在累計年度內的病假總條數不得超過10條,累計年度內病假累計不得超過180天。
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如職業病、懷孕等,職工的病假期限和待遇標準可能會有所不同。具體規定可以純缺參考相關法規和政策。
如果職工在病假期間因為疾病恢復不良導致無法按時返崗怎麼辦?根據《勞動法》規定,如果職工在病假期間因疾病無法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工作崗位,則應當及時向用人單位說明情況,並提供相應證明檔案。如果用人單位認為確實存在不能返回工作崗位的情況,可以根據相關規定進行安排,包括延長病假期限、安排輕重緩和工作或者安排休息等。
如果職工無法繼續從事原工作崗位,用人單位還可以考慮向其安排適當的調整工作崗位。
職工病假是保障勞動者權益的乙個重要制度。按照《勞動法》的規定,職工在患病需要請假**時,可以申請病假,並按照規定享受工資待遇。具體的病假期限和待遇標準需要根據相關規定進行適當調整。
同時,職工在病假期間如果無法按時返崗導致違反相關規定,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二條 職工檔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需要休息**的,應當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並按照規定提供證明檔案。用人單位可以派遣負責人或者組織專業醫生進行核實。職工經批准請假的,應當按照規定享受工資待遇。
新勞動法病假規定,新勞動法中對請病假的規定
三 病假 根據 企業 bai職工 du患病或非因工負zhi傷醫療期規定 勞部發 1994 479號dao 等有關規定,患病或版非因工負權傷職工的病假假期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 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 五年以上...
勞動法規定員工在病假期間是否享有工資
勞動法常識 病假的相關待遇 1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 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 除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勞動者在醫療期 孕期 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
關於員工長期病假勞動法是怎麼規定的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 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