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僱傭勞動合同,僱傭臨時工需要籤合同嗎

2025-07-16 13:35:05 字數 1674 閱讀 2781

僱傭臨時工需要籤合同嗎

1樓:劉曉寧

法律分析:臨時工需要籤合同。只要建立勞動關係就必須訂立勞動合同,臨時性工作崗位的勞動合同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

如果用人單位不願意簽訂,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行政部門反映情況,由勞動行政部門督促芹灶型用人單位與就業者簽訂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辯賀書面勞動合同。嫌猜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臨時僱傭合同與勞動合同有什麼區別

2樓:羅仰俠

臨時僱傭合同與勞動合同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主體關係的從屬性。勞動合同關係是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勞動者在身份上、組織上、經濟上從屬於用人單位,遵照用人單位的要求為用人單位勞動,完全納入單位的經濟組織和生產結構之內。臨時僱傭關係則是按照民事合同的約定提供勞務,與僱主沒有人格上和組織上的從屬性。

2、服務物件的唯一性。在勞動合同關係中,勞動者在一般情況下只與乙個用人單位(服務物件)建立勞動合同關係。臨時僱傭關係中,僱工可以與多個僱主建立勞務關係。

比如在家務活動中的鐘點工,乙個僱工可以與多家建立勞務關係。

3、用人單位的特定性。在勞動合同關係中,用人單位為中國境內的企業和個體經濟組織。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條解釋:

個體經濟組織」是指一般僱工在七人以下的個體工商戶。即勞動全同關係中的僱主為經濟組織,且大多數是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組織。而臨時僱傭關係中的僱主一般為自然人。

4、合同內容的法定性。勞動合同中的法定必備條款由《勞動法》規定,不容當事人雙方自由約定,如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等。而臨時僱傭合同內容,一般由當事人口頭約定,而且勞動的性質大多數是體力勞動,臨時僱傭合同中的僱工一般不享受社會保險,休息休假。

工資報酬中不含有獎金、津貼等。

5、勞動時間的穩定性。勞動合同中的勞動者(一般為群體)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日復一日、月復一月、年復一年地提供勞動,勞動時間具有長期性和穩定性。因此,用人單位從勞動者那裡獲取的利益很大。

而臨時僱傭合同的僱工一般是為完成一定工作提供勞務,時間短,不固定。有的僱工上午在乙個地方工作,下午又在乙個地方工作,甚至一天在幾個地方工作,勞動時間具有不穩定性,僱主從僱工那裡獲取的利益很小。

6、適用法律的不同性。勞動合同關係發生糾紛適用《勞動法》,而臨時僱傭關係發生糾紛則適用《民法典》。

風險提示: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係,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一方追償。

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僱傭臨時工需要籤合同嗎

3樓:閆明芳

法律分析:需要,僱傭臨時工也是需逗散枝要及時簽訂合同的。

法律掘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山敏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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