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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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中的刑罰原則是什麼?
2樓:匿名使用者
唐律·名例律》規定:「諸斷罪而無正條,其應出罪者,則舉重以明輕;其應入罪者,則舉輕以明重」。關於唐代類推原則,下唐代類推原則反映了當時立法技術的發達。
唐律中的刑罰原則--類推原則。
解析】《唐律o名例律》規定:"諸斷罪而無正條,其應出罪者,則舉重以明輕;其應入罪者,則舉輕以明重。"即對律文無明文規定的同類案件,凡應減輕處罰的,則列舉重罪處罰規定,比照以解決輕案;凡應加重處罰的罪案,則列舉輕罪處罰規定,比照以解決重案。
如疏議舉律文說,**尊親處斬;但無已傷已殺重罪的條文,在處理已殺已傷尊親的案件時,通過類推就可以知道更應處以斬刑。又舉例說,夜半闖入人家,主人出於防衛,登時殺死闖入者,不論罪。律文沒有致傷的條文,但比照規定,殺死已不論罪,致傷更不論罪。
唐代類推原則的完善反映了當時立法技術的發達。
唐律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則
3樓:洪波
故意傷害螞告團罪具體定罪標準:構成輕傷以上的,應當以故意傷害罪定罪。量刑標準:
構成輕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構成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條。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友納,依照法律定罪悶橘處刑;
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五條。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
法制史:《唐律》的五刑與刑罰原則
4樓:張三**
1.唐律中的五刑。唐律承用隋《開皇律》中所確立的五刑即笞、杖、徒、流、死五種刑罰,作為基本的法定刑,其具體規格與《開皇律》稍有不同。
2.唐律中的刑罰原則:
1)區分公、私罪的原則。
唐律規定公罪從輕,私罪從重。所謂公罪是指「緣公事致罪而無私曲者」,即在執行公務中,由於公務上的關係造成某些失誤或差錯,而不是為了追求私利而犯罪。所謂私罪包括兩種:
一種是指「不緣公事私自犯者」,即所犯之罪與公事無關,如盜竊、強*等。另一種是指「雖緣公事,意涉阿曲」的犯罪,即利用職權,徇私枉法。適用官當時,也要區分公罪和私罪,犯公罪者可以多當一年徒刑。
唐律之所以要區分公罪與私罪,主要目的在於保護各級官吏執行公務、行使職權的積極性,以便提高國家的統治效能;同時,防止某些官吏假公濟私,以權謀私,保證法制的統一。
2)自首原則。
一是嚴格區分自首與自新的界限。唐代以犯罪未被舉發而能到官府交待罪行的,叫做自首。但犯罪被揭發或被官府查知逃亡後,再投案者,唐代稱做自新。
唐代對自新採取減輕刑事處罰的原則。二是規定謀反等重罪或造成無法挽回的嚴重危害後果的犯罪不可自首。三是規定自首者可以免罪,但贓物必須按法律規定如數償還。
四是自首不徹底的叫「自首不實」,對犯罪情節交待不徹底的叫「自首不盡」。至於如實交待的部分,不再追究。
此外,唐律規定,輕罪已發,能首重罪,免其重罪;審問它罪而能自首餘罪的,免其餘罪。
3)類推原則。
唐律·名例律》規定:「諸斷罪而無正條,其應出罪者,則舉重以明輕;其應入罪者,則舉輕以明重」。即對律文無明文規定的同類案件,凡應減輕處罰的,則列舉重罪處罰規定,比照以解決輕案。
凡應加重處罰的罪案,則列舉輕罪處罰規定,比照以解決重案。
4)化外人原則。
唐律·名例律》規定:「諸化外人,同類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異類相犯者,以法律論。」即同國籍外國僑民在中國犯罪的,由唐王朝按其所屬本國法律處理,實行屬人主義原則,不同國籍僑民在中國犯罪者,按唐律處罰,實行屬地主義原則。
刑罰法定原則的內容,刑罰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刑罰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刑罰的基本原則主要包括 適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則,即在法律適用上人人平等 罪刑法定原則,即法律規定為犯罪,才是犯州旁罪,法律未規定的,不屬於犯冊羨橡罪 罪責刑相適應原則,即刑罰與罪行 刑事責任應當相適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條。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
刑法 犯罪與刑罰的關係
1 刑法是規定什麼是犯罪,以及對犯罪處以何種刑罰的法律規範的總和。狹義的刑法一般只指刑法典,廣義的刑法是指一切罪刑規範的總和。犯罪和刑罰都是刑法的基本範疇。2 一般認為,犯罪是一種違反刑法規定,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按照刑法規定應當受到刑罰處罰的行為。刑罰是根據刑法的規定,用以懲罰犯罪的一種強制方法。...
簡述秦朝的主要刑罰種類及刑罰原則
刑罰種類 1.笞刑 2.徒刑 3.流放刑 4.肉刑 5.死刑 6.羞辱刑 7.經濟刑 8.株連刑 刑罰原則 1.刑事責任能力的規定 2.區分故意和過失的原則 3.盜竊按贓值定罪的原則 4.共犯罪與集團犯罪加重處罰原則 5.累犯加重原則 6.教唆犯加重處罰的原則 7.自首減輕處罰的原則 8.誣告反坐原...